雨淋報警閥-ZSFG-上海軒工閥門有限公司
產品品牌:軒工
產品型號:ZSFG
產品口徑:DN100-200
產品壓力:1.0-1.6Mpa
產品材質:鑄鋼、不銹鋼等
產品應用:水
產品簡介:
【雨淋報警閥】軒工閥門專業生產廠家,質量可靠、價格合理、優質的售后服務。不斷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及強大的技術開發團隊保障雨淋報警閥產品對工況的適用性、使用壽命長等特點。優質雨淋報警閥供應商為您提供型號、資料、尺寸。先進的制造設備,近十載雨淋報警閥專業制造經驗,全國大型通用閥門生產企業,為海內外用戶提供高質量雨淋報警閥產品。
ZSFG型雨淋報警閥產品概述:
ZSFG型雨淋報警閥是一種采用杠桿式閥辨組件具有防復位功能的單向閥,有機械傳動、電動、手動等多種開啟方法,在向噴水系統管網供水的同時,聲光報警系統發出信號,達到報警、控火、滅火的目的。廣泛用于干、濕式雨淋報警滅火系統,也可以和泡沫系列組成泡沫噴淋滅火系統。
雨淋報警閥主要結構和工作原理:
ZSFG型雨淋閥由閥體、閥蓋、閥瓣組件,控制腔組件、緊急手動站、泄水閥、管路附件、壓力表、水力警鈴和電磁閥等組成。杠桿式閥瓣組件將雨淋閥隔成上、下兩個通道,上方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相通,平時、上通道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中無水,控制腔內與供水系統管路壓力基本平衡時,閥瓣處于密封狀態(即伺應狀態)。一旦控制腔壓力下降,閥瓣組件就會自動打開,控制爪落在閥座上,使閥瓣不能復位,供水系統持續供水,保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上的噴頭噴水的需要,達到控火、撲滅火災的目的。
將控制腔壓力下降使閥瓣自動打開有電動、手動和自動三種方式,因此ZSFG型雨淋閥與各種配套件可組成多種報警滅火系統:
1. 電控雨淋閥報警滅火系統:
由ZSFG型雨淋閥與電磁閥,開式噴頭和各種電子火警探測裝置等組成,閥瓣處于伺應狀態,電子火警探測裝置分布在保護區關鍵部位并形成網絡和電控柜(箱)邊連接,當火災區發生時,電子火警探測裝置發生信號,電控柜(箱)處理后,電磁閥打開,控制腔壓力下降,閥瓣組件打開同時發生聲光報警信號,供水系統向保護區的管網供水,開式噴頭噴水滅火,實施自動噴水滅火的功能。
2. 濕式控制雨淋閥報警滅火系統:
由ZSFG型雨淋閥與閉式噴頭組成:平時,供水管路與裝有閉式噴頭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內充滿水源,當火災發生時,保護區的閉式噴頭的熱敏感元件受熱爆破或脫落,噴頭開始噴水,管路壓力下降帶動控制腔壓力下降,閥瓣自動打開,供水系統持續向管網供水同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噴頭連接續噴水達到自動噴水滅火的目的。
3. 干式控制雨淋閥報警滅火系統:
由ZSFG型雨淋閥、開式噴頭、閉式火警探測器、空壓機、空氣維護裝置、壓力開關和電磁閥、電控箱等組成,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平時無水,但充滿一定氣壓的空氣,在氣壓的控制下,控制腔內有一定的壓力使閥瓣組件關閉處于伺應狀態。閉式探測器的熱敏感元件受熱影響爆破或脫落,管網氣壓立即下降,壓力開關轉換成電信號打開電磁閥,控制腔泄壓,閥瓣組件打開供水和同時發生聲光報警信號,開式噴頭持續噴水達到自動噴水滅火的目的。
4. ZSFG型雨淋閥也可和泡沫系統組成或泡沫噴淋報警滅火系統。
ZSFG型雨淋報警閥產品組成零部件:
ZSFG型雨淋報警閥主要性能和主要用途:
額定工作壓力: |
1.2~1.6MPa |
|
密封試驗壓力: |
2.4~3.2MPa |
|
報警性能: |
≥0.14MPa靜水壓時 |
≤DN150 15s以內打開 |
≥DN200 60s以內打開 |
||
報警口壓力≥0.05MPa |
||
管道法蘭標準: |
GB9112凸面1.6MPa (GB9113.3) |
|
產品標準號: |
GB5135.5—2003 |
ZSFG型雨淋報警閥供水壓力與使用高度(mm):
使用調度 |
供水壓力 (MPa) |
0.14 |
0.20 |
0.30 |
0.35 |
0.40 |
0.50 |
0.60 |
0.70 |
0.80 |
0.90 |
1.00 |
1.10 |
1.20 |
DN100 |
1.5 |
1.7 |
2.2 |
2.9 |
3.3 |
4.2 |
5.3 |
6.0 |
6.9 |
7.5 |
8.9 |
10.0 |
11.3 |
|
DN150 |
2.2 |
2.7 |
3.5 |
4.4 |
5.3 |
7.1 |
8.9 |
10.2 |
11.5 |
12.9 |
14.7 |
16.4 |
17.7 |
|
DN200 |
2.7 |
3.5 |
4.7 |
5.7 |
7.3 |
9.7 |
12.0 |
14.1 |
16.0 |
17.7 |
20.7 |
22.4 |
23.3 |
ZSFG型雨淋報警閥工作環境溫度與安裝型式:
雨淋噴淋系統 |
工作環境溫度 |
安裝型式 |
干式噴淋系統 |
有冰凍地區在4°C以上的室內 |
垂直 |
濕式噴淋系統 |
4°~70°C |
ZSFG型雨淋報警閥主要外形和邊接尺寸:
型號規格 |
法蘭外徑 D |
法蘭螺孔中心 D1 |
閥體高度 H |
螺孔直徑 N—Φ |
雨淋閥最大外形 |
||
長 |
寬 |
高 |
|||||
ZSFG—100 |
220 |
180 |
345 |
8—18 |
585 |
420 |
610 |
ZSFG—150 |
285 |
240 |
365 |
8—22 |
595 |
440 |
660 |
ZSFG—200 |
340 |
295 |
460 |
12—22 |
825 |
460 |
715 |
ZSFG型雨淋報警閥安裝與調試:
安 裝:
1、 ZSFG型雨淋閥安裝前必須進行密封試驗,試驗步驟是:二倍額定工作壓力的靜水壓保持五分鐘后,無滲漏變形,自鎖和復位機構性能可靠,并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對照工作環境溫度、施工要求和介質等是否符合,方可投入安裝。
2、安裝前,供水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的管路,必須進行試壓沖洗,驗收合格方能安裝,安裝位置應考慮維修、保養的空間、便于操作。有冰凍的地區,雨淋閥應安裝在有通風設備的室內,保證管路不會被凍住。
3、本閥應垂直安裝在相應的管路上,雨淋閥通管道兩頭,宜各安裝一臺帶有啟閉信號的消防蝶閥,便于操作,維修和調試。本公司有ZSXF·D型的手動蝸輪傳動的信號蝶閥配套。
調 試:
1、排水試驗:
先查看雨淋閥(1)排水閥(5)在關閉時供水壓力表(6)的讀數并作出記錄,然后緩慢打開(5),應有穩定的水流出,此時(6)的讀數略有下降但穩定,記錄兩讀數的差,反復測量幾次,其差不大,說明供水正常,如果相差太大,說明供水管路不暢,重新檢查有否堵塞。
2、報警試驗:
關閉報警管路的球閥(8),打開報警試驗球閥(10),供水管路水直接流入水力警鈴,此時水力警鈴應發出聲音報警,壓力開關應有動作。試驗后打開(8)關閉(10),恢復原狀。
3、閥瓣開啟動能試驗:
閥瓣應處于伺應狀態:
a. 電動開啟:用電控裝置使電磁閥(13)動作,閥瓣應能開啟(適用于電控系統)。
b. 自動開啟:打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中的末端試水裝置,閥瓣自動開啟(適用于濕式系統)。
c. 打開帶有一定氣壓管網的未端試水裝置,管網內氣壓下降,壓力開關發出信號傳至電控箱,電控箱處理后使電磁閥(13)開啟(適用于干式系統)。
以上三項試驗時,水力警鈴、壓力開關都應有動作。
4、復位試驗:
在進行閥瓣啟動試驗時,轉到復位手柄,應注意防復位試驗,閥瓣開啟時,控制抓能否落入座圈,閥瓣不能復位,然后轉動復位手柄,閥瓣能否復位關閉,重新處于伺應狀態。
ZSFG型雨淋報警閥維修和保養:
1. 雨淋閥調試使用后,應每隔一季度重新做一次排水試驗、報警試驗、閥瓣開啟性能試驗、和復位試驗,并作好記錄備存。
2. 雨淋閥內的橡膠件一般使用壽命為一年半,應在每季度的試驗、維修、保養中發現有老化、蠕化、變形和損壞影響密封時及時更換。
3. 閥座的密封面應經常清洗和保養,發現有輕微損傷時,可用細研磨砂進行磨光修復,損壞嚴重的應予更換。
4. 配套的過濾器應作定期檢查,如個質較差,更應及時定期檢查,清除附著物,保證管路暢通。
5. 已動作過數次的復位機構,應在每季度檢查中作詳細檢查銷軸是否彎曲損壞,O型圈是否完好,如有損壞應及時處理和更換。
6. 配套的電磁閥應每月撿查一次,接受電信號是否動作,發現不正常時,應撿修線路或更換電磁閥。
ZSFG型雨淋報警閥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
故障現象
|
原因 |
排除方法 |
泄水閥長期滲漏 |
1. 閥瓣與閥座密座面之間有雜物附著。 |
1.清除雜物 |
復位手板不能復位,閥瓣不能密封 |
1.控制爪緊定螺釘松出。 |
1.擰緊螺釘。 |
開啟后水力警鈴不報警 |
1.報警口阻塞。 |
1.清洗報警口。 |
ZSFG型雨淋報警閥包裝、運輸和貯存:
1. ZSFG型雨淋閥供貨時包括主體、電磁閥、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緊急手動站、壓力表和配套的管路附件。用木箱包裝,主體由螺栓固定,其它部件均在箱內固定位置,同時附有裝箱單,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2. 運輸途中木箱應輕搬輕放,切勿拋擲擠壓,造成木箱損壞、附件丟失、管路變形受損。
3. ZSFG型雨灑閥宜存-10°C~40°C空氣流通的室內倉庫。
雨淋報警閥訂貨說明:
1.產品選型:如有指定型號標準,請直播銷售熱線咨詢價格,了解詳情!
2.技術支持:如沒有指定產品型號規格,請把工況要求、設計圖紙、技術規范,發送傳真或郵件至本公司。
3.參數說明:請提供通徑(DN),公稱壓力(Mpa),溫度(℃),連接方式(螺紋、法蘭、對夾等),驅動方式。
4.驅動方式:手動、蝸輪、氣動、電動等。
5.產品標準:國標GB、日標JIS、美標ANSI、德標DIN等。
6.報價確認:本公司提供報價清單及技術標準說明至客戶確認,在雙方技術各方面確認后再擬定合同。
7.質量標準:質量要求、質量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按國家有關質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