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污水深度處理
來源:銀海潔(北京)水處理技術有限公司 閱讀:3414 更新時間:2011-07-25 09:08在水資源發展戰略和水污染防治背景下,世界各國為了緩解水資源緊缺狀況,實現城市污水資源化,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建設可持續發展,都在實行城市污水處理回用。
我國已將污水資源納入城市總體水資源規劃,要求各地處理好城市境外調水與開發污水資源關系,優先開發污水資源;處理好污水排放與污水回用關系,經過處理的城市污水應充分利用,不宜直接排放。立法確定再生水是城市水源之一。
回用目標為農業用水、工業用水、城市雜用水、景觀環境用水等,通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城市污水達到回用的目的。
深度處理指進一步去除常規二級處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雜質的凈化過程。深度處理通常由以下單元技術優化組合而成:混凝、沉淀(澄清、氣浮)、過濾、活性炭吸附、脫氨、離子交換、微濾、超濾、納濾、反滲透、電滲析、臭氧氧化、消毒等。
再生水是指污水經適當再生處理后供作回用的水。再生處理一般指二級處理和深度處理,當二級處理出水滿足特定回用要求、并已回用時,二級處理出水也可稱為再生水。再生水用于建筑物內雜用時,也稱為中水。
城市污水再生處理的基本工藝有:
(1)二級處理-消毒;
(2)二級處理過-過濾-消毒;
(3)二級處理-混凝-沉淀(澄清、氣浮)-過濾-消毒;
(4)二級處理-微孔過濾-消毒。
(5)當對再生水水質有更高要求時,在深度處理中可選擇增加活性炭吸附、臭氧-活性炭、脫氨、離子交換、超濾、納濾、反滲透、臭氧氧化等。
(6)當再生水質對氮磷有要求時,可采用二級強化處理。
《污水再生利用 分類》(GB/T18919-2002)中規定了回用水的標準和市政污水IA級排放標準。已經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廠的主要問題是氮磷超標,不符合回用水要求,深度處理勢在必行。
景觀回用
水標準 |
工業回用
水標準 |
II
mg/L |
IB
mg/L |
IA
mg/L |
項目 |
-- |
60 |
100 |
60 |
50 |
CODCr |
10 |
10 |
30 |
20 |
10 |
BOD5 |
10 |
30 |
30 |
20 |
10 |
SS |
20 |
1 |
5 |
3 |
1 |
動植物油 |
15 |
1 |
5 |
3 |
1 |
石油類 |
5 |
1 |
25(30) |
8(15) |
5(8) |
氨氮 |
15 |
10 |
-- |
20 |
15 |
總氮 |
0.5~1.0 |
1 |
3 |
1 |
0.5 |
總磷 |
30 |
30 |
40 |
30 |
30 |
色度(稀釋倍數) |
n/ |
2000 |
10000 |
10000 |
1000 |
大腸桿菌群 |
注:a,下列情況按去除效率指標執行:進水COD大于350mg/L時,去除效率應大于60%;BOD大于150mg/L時,去除效率應大于50%。b, 括號外的數值為水溫大于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小于等于12℃時的控制指標。
化學除磷
市政污水處理廠二沉池出水氮磷含量偏高,某污水處理廠采用了曝氣生物濾池(BAF)加微米過濾技術,出水達到IA標準。原工藝采用的是高效纖維過濾器,這里推薦其替代技術微米纖維過濾器(AMT),保證運行的穩定性和易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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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曝氣生物濾池工藝
下圖是亞洲第一座強化一級處理(S3D)加兩級曝氣生物濾池(BAF)工藝,設計出水達到《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該工藝具有結構緊湊、占地面積小,出水水質優良、氣味小等優點。
存在問題:(1)由于BAF進水總懸浮物(TSS)要求小于100mg/L,而S3D出水平均TSS為97mg/L,最高達到254mg/L,只用10mm的細格柵不能解決BAF堵塞的難題。(2)25%BAF出水用于BAF自身的反沖洗,反沖洗回流。該步驟雖然具有對預處理進行順應和改進的作用,但是大量BAF出水回流增加了整個工程的造價和運行成本。
優化解決方案:(1)用自清洗網式過濾器取代細格柵。因為BAF一般采用4-6mm的陶瓷顆粒作為填料,其過濾精度大約相當于0.7-1mm,其保護過濾至少需要1mm的過濾裝置。(2)反沖洗水回流時對預處理起到順應和改進作用的主要是BAF濾料上脫落的生物膜碎片,在不堵塞BAF濾池的前提下,使用什么樣水質的水來反沖洗不重要。利用S3D出水,經過較精密的過濾之后用于BAF濾池的反沖洗,可以增加整個系統的處理能力,降低整體運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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