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是怎么為水立法的?
10多年前,位于多瑙河流域的幾個巴爾干國家曾經歷了一場水污染劫難。這起水污染事件一度引發國際訴訟。隨著工業進步和社會發展,水污染亦日趨嚴重,成了世界性頭號環境治理課題。多瑙河、泰晤士河、萊茵河等流域及美國、日本等國家都曾經歷了從最初治理污染到尋求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之戰。
“水安全”的立法之路
目前,全世界具有國際權威性、代表性的飲用水水質標準有三部,即世界衛生組織(WHO)的《飲用水水質準則》、歐盟(EC)的《飲用水水質指令》以及美國環保局(USEPA)的《國家飲用水水質標準》,其它國家或地區的飲用水標準大都以這三種標準為基礎或重要參考,來制訂本國國家標準。
《飲用水水質準則》由WHO于1956年起草、1958年公布,并于1963年、1984年、1986年、1993年、1997年進行了多次修訂補充。可以說《準則》是國際上現行最重要的飲用水水質標準之一,并成為許多國家和地區制定本國或地方標準的重要依據。
歐洲國家和東南亞地區日本等國,由于有過較長時期的工業污染史,所以水源清潔狀況一般。為了應對這種有污染的水源,這些國家普遍在自來水廠上馬了深度水處理工藝。
日本現行水制標準是2003年設置的,包括50個項目,對水銀、銻、硼、亞硝酸氮、氟等的含量進行限制。并設有水質管理目標設定項目,通過檢測來避免自來水在流經水道過程中發生質量變化,即從遠水到自來水龍頭隨時注意水質狀況。所以,在日本,無論是居家還是在飯店、公園,人們打開水龍頭隨時可以直接飲用。
美國早在1974年就通過了《美國安全飲用水法》,對公共飲水供水系統進行規范。該法律于1986年和1996年兩次修改,形成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人員培訓、改進水系統的籌資和公眾信息”的系統性工程,確保了“從水源到水龍頭”的整個過程中飲用水安全。
水作為德國人眼中生活的“第一物質”,飲用水安全立法尤為重要。目前,德國執行的是1996年第6次修訂的《水資源管理法》。此法對城鎮和企業的取用水、水處理和廢水排放標準都做出了詳細而且明確的規定。
而瑞士,是歐洲水資源最為豐富的國家之一,瑞士提出保護水資源以生態為先的理念。自1876年,頒布第一步環境保護法《森林法》以來,瑞士聯邦政府共頒布了近40部有關保護森林和水資源的法律。
“放心水”背后的資本與法律
在美國,很多民眾都相信,喝自來水對健康沒有什么影響。而且,絕大多數家庭還在廚房的水龍頭下面安裝了過濾水的裝置,進一步提高了飲用水的質量。
為保證自來水檢測結果能及時、準確,美國環保署建立了一套對自來水公司水質抽檢的程序,規定了一些污染物的抽檢頻率。例如細菌要根據水廠規模大小每月或每季度檢測一次;病毒和寄生蟲要每月檢測一次,同時必須連續檢測濁度;硝酸鹽、鉛和銅要每年檢測一次等。如果在抽查中發現污染物超過最大允許濃度,必須立即通知用戶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已經實現了對全國8000多個水源供水系統的應急預案,并分別在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這三個層次上建立了“三層應急體系”。體系包括:評估和降低飲用水源面對恐怖襲擊潛在的易損性、制定和演習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發展新的檢測和監測污染物的水源安全技術、制止破壞水源安全的行為等。
但是,即使美國自來水的法規和檢測標準比較完善,近些年也不時曝出隱患——水中含有細菌、砷、鈾等危險的化學物質。
為了應對人口增長、城市化以及日益嚴格的水質要求,美國平均每年在改良水質上的投入已超過百億美元。
相對于美國,素來以嚴謹著稱的德國在水質監管方面十分自信。
不過,德國飲用水的價格也是全球數一數二的,平均每立方米約為2歐元,是美國的4倍。高昂的水價為德國公共飲水建設提供了充足的資金,從而形成了城市飲用水安全的良性循環。據了解,在德國人口密集的大城市里,水質每小時都會被檢測一次。
在首都柏林,每50公里就有一個水質檢測點,全市共有180個定點用戶監測地,位于幼兒園、老人院、醫院等公共機構中,每周會有專人上門進行水質檢測。水質檢測由自來水公司負責執行,地區的健康部門負責監督。水質檢測的頻率與用戶數量有關。一個小村子可能每年只需一次水質檢測,而在像柏林這樣的大城市每年則要檢測上萬次。據了解,德國迄今為止已經建立了2萬多個水源保護區。
另外,為防止合格的飲用水在進入建筑內最后幾米的運輸中受到污染,房屋的所有者也被列入供水方,并規定從2012年開始,房屋所有者需向有關部門上交相關技術鑒定,證明房屋內管道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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