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原理,提升有機廢氣處理精細化程度
【谷騰環保網訊】筆者在園區環保管家工作中發現,一部分企業對有機廢氣處理的認識不清,雖然基本能按照要求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有機廢氣,但實際對二級活性炭的吸附原理不理解。有的認為將兩個活性炭箱串聯在一起填裝同樣的活性炭就可以了,有的認為安裝一個兩層的活性炭箱就是二級吸附,有的為了降低成本購買碘值在800mg/g以下的活性炭填裝,有的長時間不更換活性炭,有的不正常運行使用。這些方式其實都是錯誤的,根本達不到有機廢氣吸附處理效果。
按照有機廢氣環保處理措施,一級活性炭裝置通常用于吸附簡單的有機污染物,如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等。一級活性炭的吸附效率較高,但孔徑相對較大,因此吸附時間較短。在實際應用中,一級活性炭裝置可能無法滿足對復雜有機廢氣或更高處理效率的需求。二級活性炭裝置則是為了提高凈化效率而設計的,通常在一級活性炭裝置之后串聯一個額外的活性炭吸附層。二級活性炭的特點是吸附效率更高,能夠更好地吸附有機物質和重金屬。二級活性炭的孔徑較小,因此吸附時間比一級活性炭更長。這種設計使得二級活性炭裝置能夠處理更復雜的有機廢氣,并達到更高的廢氣去除率。
由此可見,兩個處理單元使用的是兩種不同孔徑的活性炭。而且,活性炭碘值是衡量活性炭吸附性能好壞的重要指標之一,碘值越高,活性炭價格相對越高。根據生態環境部印發的《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選擇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 。這一標準是為了引導企業主動使用吸附效率高的活性炭,實現VOCs有效減排。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已于2019年7月1日起實施,但目前很多企業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為此,建議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督促指導企業對照標準要求開展排放環節排查整治,加強對企業有機廢氣處理裝置的精細化管理。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督促其加快整改,促使企業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的全方位、全鏈條密閉管理,監督企業選擇與碘值800mg/g顆粒狀、柱狀等活性炭吸附效率相當的蜂窩狀活性炭,并按照設計要求足量添加、及時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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