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類系統構想
摘要:針對上海市目前生活垃圾分類現狀,分析了生活垃圾分類的必要性,提出了從廢棄物產生源頭對生活垃圾進行大分流、小分類的構想。
關鍵詞: 生活垃圾 分流 分類收集
一. 引言
上海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推行垃圾袋裝化收集開始,就有了垃圾分類的萌芽;從1995年起,開始了垃圾分類的探索;2000年,垃圾分類納入上海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標志著垃圾分類工作正式進入政府推進層面。幾年來,在生活垃圾分類方式,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系統建設,垃圾分類社會宣傳,垃圾分類績效評估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垃圾分類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效果并沒有得到明顯的體現。2006年的統計數據表明?,從進入環衛系統的垃圾中分類的各種具有市場回收價值的廢舊物資不過14.59萬噸,占上海2006年生活垃圾清運量還不到3%。
究其原因,根源在于垃圾品質的本身。由于普遍存在的廢品回收系統,居民或單位自發出售、垃圾箱房看管人員揀拾出售、拾荒人員翻揀出售等現象普遍,具有市場回收價值的廢舊物資就在進入環衛收集系統之前被分流。據廢舊物資回收行業協會估計,每年分流回收的廢品約180萬噸。因此,從資源循環利用出發開展垃圾分類的目的實質上由于廢品回收系統的作用而已經得到體現。對進入環衛收集系統的生活垃圾再強調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以實現資源化的利用顯然并不符合國情。對于大多數組織來說,環境問題仍然是一個行動與否對企業成本和效益影響的判斷問題[1]。在某種程度上,市場才是驅動垃圾分類的真正力量。
因此,垃圾分類需要在原來對一般生活垃圾分類的基礎上,提升為所有產生源垃圾的分類。本文提出了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類的構想。
二. 垃圾分類的必要性
隨著城市建設和生活質量的提高,垃圾種類日趨復雜,建筑垃圾、裝潢垃圾、大件垃圾、廢舊家用電器等廢棄物的產生量增加迅速。與此同時,生活水平的提高、新的政策法規的頒布也會使原先具有市場價值的物料被定性成為廢棄物,如餐廚垃圾。這些廢棄物的產生給城市垃圾處置系統帶來巨大的壓力,其復雜的成分也對現有的生活垃圾處置系統造成一定的影響。
一是垃圾中有毒有害組分對處置的影響。如生化處理廠的肥料中重金屬超標,使堆肥產品不具有使用功能,產品出路制約了垃圾處置企業以及整個循環產業鏈的良性發展;此外,焚燒廠殘渣和飛灰的重金屬含量也超標,使殘渣的資源化利用受到限制,也增加了飛灰的無害化處置成本。分析進入處置設施的垃圾來源和類型,重金屬可能的來源是:(1)道路清掃垃圾[2];(2)個別企事業單位如小型實驗室,將實驗用剩的剩余物排入生活垃圾系統;(3)居民垃圾中有毒有害組分的分類不徹底;(4)食品殘余、集貿市場的有機垃圾在混合收集、運輸和處理過程中易于發生重金屬黏附現象。
二是垃圾中渣土對處置的影響。以灰石渣土為主的建筑垃圾和道路機械清掃垃圾,在進入焚燒廠后,不僅消耗熱能,而且燃燒后作為殘渣排放,增加了焚燒廠的處置成本。若進入生化處理廠,也會增加殘渣的排放量,削弱生化處理的減量功能。
三是垃圾中水分對處置的影響。垃圾中的水分不僅來自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機組分,還有大量的來自集市菜場垃圾。據上海市環境工程設計科學研究院的調查顯示?,2004-2005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的含水率為55.65~64.26%,典型值為58.70%。但集市菜場垃圾的含水率典型值達到80.10%。目前這些含水率極高的垃圾成分與居民、商業生活垃圾混合收運處置,若焚燒,則會嚴重影響焚燒的效率和熱能的轉化;若填埋,則造成滲濾液增多,增加污水處置成本,增大土壤和水質污染的風險。
因此,一個有效的垃圾源頭分類系統,不僅要對生活垃圾進行組分分類,還要從城市生活垃圾更寬泛的角度對不同產生源、類型和屬性的垃圾進行專項分流,以提高廢棄物處置系統的運作效率。
三.垃圾分類的原則
基于對過去幾年生活垃圾分類的反思,上海原來設計的干垃圾、濕垃圾和有害垃圾分類系統[3],雖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實施過程中比較困難。上海在今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的過程中,應堅持如下原則確立分類標準和分類方式:
3.1. 充分依托現有的廢品回收系統
上海垃圾分類應該充分依托現有的廢品回收系統??,充分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產生源頭環節分類,將國外許多城市在推行生活垃圾分類過程中所分流的組分,被稱作“經營性垃圾”并配置了相應的收費政策的垃圾組分進行分類分流,減少垃圾的產生及減緩垃圾產生量上升。
生活垃圾產生往往是物品價值鏈的斷裂引起或物品價值出現巨降所致,生活垃圾治理恰似一種價值修復性行為。政府有責任有義務管理好這些事務,政府公共管理就是應集中解決社會或市場不能平衡的、市民個人或企業單位不能解決的市容環境問題。政府可以通過公共財政的轉移支付,扶持一批廢品再生利用企業,類似“三分錢”的白色污染治理模式[4],有力擴大產生源頭的廢品回收種類,如玻璃、電池等。
3.2. 充分兼顧固體廢物管理規劃已確定的末端工藝技術
上海現有的廢品回收系統的有效營運,使環衛開展的生活垃圾再分類的物料回收、社會與環境經濟效果都不理想。同時,由于忽略了生活垃圾分類與末端處理工藝技術的銜接,難以提高垃圾轉化為資源利用的效率,在處理過程中的土地、能源等合理消耗控制極差。生活垃圾分類應該從物料回收為導向應轉變為物料回收和提高垃圾處置雙導向,這是在垃圾分類、回收再生利用上,對可持續發展理論又一次實踐和深化。要徹底改變生活垃圾產生源頭分類與末端處理技術脫節的現象,因地制宜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實現提高物料回收和提高垃圾處置效率雙導向。
3.3. 充分考慮百姓居住空間局限方便投放
上海城市建筑密度與人口密度均很高,市民居住空間條件普遍仍然比較擁擠。由于生活垃圾成分決定比較容易發酵產生臭氣,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必須方便,市民配合程度就容易提高。不同的垃圾設定在不同的時間收集,比如易發臭垃圾必須堅持日產日清,其它并非每日產生的垃圾在每周的固定日收集。上海設想建設以裝修垃圾申請處理的申報系統,解決那些并非每日產生,不需要每天收集的垃圾的收集問題,為垃圾分類進行配套。同時,分時分類收集也能提高各種垃圾的投放、利用或處置的效率,因為所收集的垃圾相對比較“純粹”,混合度得以大大改善。
3.4. 充分發動市民參與循環經濟理念的實踐
從人們消費入手開展減量措施,政府應彌補環境宣傳投入。樹立一種意識:良好公共環境是靠人人愛護行為支持下形成,而不是靠被動消除污染行為支持下形成。垃圾不落地行動——環衛有設施(政府職責)、雜物隨人走、雜物請入箱,實現垃圾不落地。以垃圾不落地活動來有力推進垃圾分類深入開展,對垃圾分類開展好的業主或業主委員會,政府授予榮譽稱號,把參與循環經濟理念實踐作為提升生活素養和生活質量,進行全社會的宣傳和發動。
四. 大分流、小分類系統構想
4.1. 分類標準——大分流、小分類
對產生源可能產生的垃圾,結合廢品回收系統的回收和垃圾處置設施的有效銜接,并考慮產生者投放的便利性,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按廢品回收市場的收購品種,做好回收后,對丟棄的垃圾按末端處理工藝技術要求分為六類:
第一類:日常生活垃圾。針對日常生活垃圾,進一步實施小分類,即要求將有害垃圾分類出來,其他垃圾則混合投放,直接進入處理設施;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增加分類的項目,如廢玻璃、牛奶包裝等。
第二類:裝修垃圾。把有害垃圾分類外,其它裝修垃圾混合投放。
第三類:大件垃圾。大體分為家用、單位辦公木質廢家具、園林綠化木質廢物;以及廢家電,包括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機、電腦、熱水瓶、電磁爐、電鍋、電風扇、微波爐、烤箱、脫水機、烘干機等。
第四類:餐廚垃圾。包括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
第五類:集貿市場垃圾。包括菜皮、魚肚腸等。
第六類:機械清掃垃圾。機械清掃垃圾單獨收集、運輸,明確不準進入堆肥設施。
在每一種類別的垃圾中,均可能存在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指在作為廢棄物在處理過程中可能存在對環境的危害或對人體健康的威脅的物品,如廢干電池、廢鉛蓄電池、過期藥品、廢殺蟲容器、廢熒光燈管、廢墨盒及其有關法規明確的廢棄物。有害垃圾不完全等同于危險廢物,危險廢物是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按國家規定的鑒定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具有危險性的廢物,國家對危險廢物采取嚴格的管制措施。如果管制措施到位,危險廢物一般不應該出現在生活垃圾中。
對特定的產生者而言,并非需要進行六類分類。如表1,以單位為例,如果是飯店,可能產生餐廚垃圾(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裝修垃圾、大件垃圾、日常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而集貿市場垃圾和清道垃圾與其無關;如果是一般的企事業單位,則并不產生餐廚垃圾。
![]() |
4.2. 分類系統——收集、運輸和處置
只有產生源頭垃圾分類與末端處理利用工藝相一致,從事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作業服務的企業,才會按照垃圾分類要求進行規范收集、運輸,社會單位和個人才會按照垃圾分類要求逐漸配合垃圾分類投放到位。
垃圾收集的種類:存放生活垃圾的容器、設施,應根據分類的要求配置,逐步打通分類清運、中轉運輸。垃圾中轉場(站)、貯存場(廠)要按照規定分類存放,并繼續鼓勵對生活垃圾中的有用物品盡量分揀回收。
分類回收利用設施建設:既然已經明確生活垃圾處理要按照資源循環利用方式,末端處理設施在功能上應具備垃圾分類。采用生化、焚燒、衛生填埋等方式的設施,都應該增加前分類功能。焚燒前經過分類,減去不可燃燒物,有助提高燃燒值;填埋前經過分類,減去部分可回收物,提高填埋場使用壽命;生化前必須經過分類,否則無法達到處理和產品質量控制效果。為此,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和綜合處理、資源利用方式,提高分類利用水平。
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類系統示意見圖1。
![]() 圖1 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類系統示意圖 |
對郊區農村有條件地區村莊,有機生活垃圾可以堆肥等方式處理后,就地消納、還田利用。堆肥前,應加強分類指導,建立分類回收網絡。
出臺鼓勵政策,推進恢復建設廢舊物品二手市場,提高物品使用周期,減少垃圾的產生;擴大回收物品再生利用的品種,推進建設相應的再生設施,支持擴大回收品種,提高資源再生利用的水平。上海可選擇利用價值相對高的廢品進行再生利用,同時打通廢品運往外地的運輸渠道,相對價值較低的再生利用品轉移到外地進行再生利用。
五. 結論和建議
由于廢品回收系統的存在并發揮著廢舊物資分流的巨大作用,以一般生活垃圾為重點的垃圾分類實質上難以體現分類的效果。針對越來越復雜的生活廢棄物組分,生活垃圾分類需要從更廣泛的層面,推進大分流、小分類。以分流系統的建設帶動有害垃圾的分類,從而使垃圾分類具有提升垃圾處置效率的實質意義。
建議進一步梳理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類的系統,實現有序的銜接。這既符合廣大市民的生活習慣,又能與生活垃圾處置系統接軌。
六. 參考文獻
[1] [英]羅伯.格瑞, 簡.貝賓頓 著. 王立彥, 耿建新 主譯. 環境會計與管理.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 27-28.
[2] 張建強, 白石清, 渡邊泉. 城市道路粉塵、土壤及行道樹的重金屬污染特征. 西南交通大學學報, 2006, 1(1): 68-73.
[3] 唐家富, 張志強. 建立上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系統的探討. 上海環境科學, 2001, 20(2): 98-99.
[4] 金衛忠. 上海市征收回收費的有益嘗試——淺議治理與利用一次性塑料飯盒的“3分錢”效應. 中國資源綜合利用, 2004, (4): 34-36.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