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危險廢物管理現狀及防治對策
近年來,由于危險廢物引起的公共健康影響和越境轉移問題使其持續成為世界熱點話題[1]。作為改革開放最早的地區之一,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廣東也較早地遇到危險廢物管理問題。我國危險廢物管理滯后于廢水、廢氣的管理,直到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涉及危險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鑒別標準、污染控制標準、方法標準和技術導則等才逐步完善起來[2]。廣東省危險廢物管理法規制度建設和管理實踐走在全國前列,特別是近年來,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危險廢物處置產業化,加快集中處置設施建設,促進危險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取得了明顯的成就。但也存在著執法力度不夠,企業守法意識薄弱,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嚴重滯后,集中處置率低,綜合利用和處置技術水平不高等問題。因此,如何深入剖析當前危險廢物管理存在的問題,科學評價各項管理措施的實施效果,安全有效地管理和處置危險廢物,成為環保部門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1 危險廢物的產生及其流向
1.1工業危險廢物的產生及其流向
隨著廣東省產業結構向高級化和適度重型化方向調整,全省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增長趨勢明顯,2007年達93.9萬t[3],占全國8.7%,居第3 位,2000~2007年年均增長8.3%,低于同期國民生產總值(GDP)13.6%的年均增速,但無論增速還是產生總量均居全國前列。表1列出了 2000~2007年全省危險廢物的產生和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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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0~2002年數據來源于廣東省環境統計資料匯編(2001~2003年歷年);2003~2007年數據來源于中國環境統計年鑒(2004~2008年歷年)。
**在“綜合利用量”和“處置量”中含有綜合利用和處置往年量。
從表1可以看出,廣東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量增長較快,年均增長9.8%,其綜合利用率從2000年的55.6%增至2007年的61.4%。但由于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進展較慢,雖然處置量年均增長率達7.2%,但處置率反倒有所下降,從2000年的40%降至2007年的37.3%。
1.2工業危險廢物的主要類別與分布
廣東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種類繁多、性質復雜,具有分布上相對廣泛和數量上相對集中的特點。
1.2.1工業危險廢物類別比例
從產生的工業危險廢物種類來看,廣東省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類別涉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所列49類中的42類,但數量上主要集中在廢堿(HW35)、含銅廢物(HW22)、廢酸(HW34)、廢礦物油(HW08)4類,4類廢物占全省總量的54.5%。廣東省工業危險廢物主要類別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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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工業危險廢物主要行業來源
從行業分布來看,廣東省工業危險廢物幾乎來自于國民經濟的所有38個大類行業。其中,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和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等5大重化工業產生的工業危險廢物占全省總產生量的78.09%。危險廢物行業分布情況見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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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工業危險廢物的區域分布
從區域分布來看,廣東省危險廢物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的珠三角地區,占總產生量的75.6%,其次依次為粵西、山區和粵東,分別占12.5%、10.2%和 1.7%。從城市分布來看,危險廢物產生量排名前6位的城市分別是廣州、東莞、深圳、佛山、茂名、韶關6市,這些城市工業發達,重化工業所占比例較大,其危險廢物產生量占全省的76.4%。
1.2.4工業危險廢物產生規模分布
在調查統計的4810家危險廢物產生企業中,從產生規模來看,年產生量500t以上的危險廢物重點產生源企業244家,占全省產生企業總數的5%,產生量卻占全省的67.7%,其余4566家企業產生量僅占32.3%。
1.3非工業源危險廢物
非工業源危險廢物指醫療衛生、環境治理、機動車維修以及家庭等社會流通領域產生的廢物,主要包括醫療廢物、焚燒廠飛灰以及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礦物油、廢鉛酸電池等。
醫療廢物主要來源于醫療衛生機構病房的固定病床和門診。2007年廣東省醫療機構有床位234179張,床位使用率為75.8%,年診療總人次達 47551.9萬人次[4]。據對全省上千家不同規模的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情況調查,廣東省床位醫療廢物產生系數平均為0.6kg/(床•d),門診醫療廢物產生系數平均為0.04kg/(人次•d),采用《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HJ/T177-2005)推薦的計算方法,預計 2007年全省醫療廢物產生量達5.8萬t,2010年將達7萬t。
生活垃圾焚燒廠飛灰中含有高濃度的重金屬和高當量毒性的二噁英等污染物,因而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廣東省現有垃圾焚燒廠15座,2007年生活垃圾焚燒處置量389.6萬t[3],平均日焚燒11508t。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后產生的固體殘渣大約占垃圾重量的30%~35%,其中底渣占 25%~30%,其余是飛灰,占5%左右[5]。估計2007年焚燒飛灰產生量達19.48萬t,2010年將達37.7萬t。機動車維修和拆解行業也是危險廢物的重要來源之一,估計該行業年產生廢鉛酸蓄電池達6萬t,廢礦物油3萬t。
2 危險廢物的管理與處置現狀
2.1危險廢物管理現狀
2.1.1制訂法規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近年來,廣東省先后頒布了《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廣東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暫行規定》、《關于加強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管理的通知》、《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屬地管理指導性意見”等4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的通知》、《關于發布“廣東省高危廢物名錄”的通知》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規、規定,規范危險廢物管理,打擊各種違法活動,為推進循環經濟,建立循環型社會打下了堅實基礎。
為推進危險廢物處置產業化進程,廣東省制訂了《廣東省危險廢物處置收費管理辦法》、《關于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收費管理問題的通知》,以及《廣東省危險廢物綜合處理示范中心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等一系列收費政策,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促進設施建設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資體系,以其解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資金短缺問題。2003年省政府頒布的《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提出了危險廢物管理的目標及對策措施,為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提供了政府資金投入保障。
2.1.2多次開展普查,摸清危險廢物“家底”
摸清危險廢物產生及其流向,對于促進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利用、處理、處置技術水平,防治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為此,自2005年起,廣東連續3a開展了危險廢物調查。2005年上半年開展了全省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普查,調查全省處置設施建設及污染防治情況;2005年下半年至 2006年開展了全省危險廢物和嚴控廢物產生源普查,旨在摸清危險廢物的產生及流向;2007年開展了全省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試點工作,目的是摸清化工行業危險廢物的產生及管理情況。通過這3a的摸底調查,基本掌握了全省工業危險廢物的“源、量、流”的變化情況,初步建立了較完善的危險廢物信息庫,也發現了不少危險廢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改進的措施和建議。
2.1.3初步建成了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平臺
為促進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科學評估各項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廣東省開發建設了基于網絡、面向省、市、縣3級環保部門和企業的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平臺,集成了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許可證管理3大業務系統,企業用戶可以在線申報其危險廢物產生、轉移及處置情況,各級環保部門可根據權限在線審核、審批危險廢物管理業務,也可匯總統計相關數據。信息平臺促進了危險廢物相關信息的共享與交換,減少了信息不對稱性,提高了管理效率,方便了企業。目前信息平臺正在佛山、惠州2市試運行,預計年內將在全省推廣。信息平臺二期擬增加GIS(地理信息系統)分析、危險廢物轉移過程GPS(全球定位系統)實時監控以及事故應急管理等功能模塊。
2.2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現狀
2000年以前,廣東省危險廢物處置設施以產廢企業自建為主。2003年國家5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實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度,促進危險廢物處置產業化的通知》(2003.11.18)以來,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加快,產業化、市場化水平不斷提高,截止2007年底,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量占產生總量的71%,企業自行處置量占29%。獲得“廣東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共 111家,擁有集中(利用)處置設施174座,核準處置能力279萬t,其中焚燒1.7萬t,填埋15萬t,綜合利用262.3萬t,可利用或處置《國家危險廢物名錄》49類中的39類。獲許可證企業主要分布在廣州、惠州、韶關、茂名、東莞、深圳等6市,其中廣州市最多,有24家。獲證企業分布與危險廢物產生量分布基本一致。2007年,集中處置設施共處置危險廢物66.78萬t,其中焚燒1.04萬t,填埋3萬t,物理化學處理0.59萬t,綜合利用 58.53萬t,貯存3.62萬t。
除東莞、珠海、惠州、揭陽、汕尾5市在建外,截止2007年底,全省其余16個地級及以上市均已經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核準焚燒處置能力5萬t/a,實際集中焚燒處置3.15萬噸,集中焚燒處置率達54.3%。
根據省政府發布的《廣東省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一五”規劃》,2010年末,廣東省將投資22.3億元,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6座,新增處理能力40 萬t/a;投資1.2億元新增醫療廢物安全處置處理能力180t/d。屆時,廣東將初步建成以集中處置設施為主,企業自建處置設施為補充的覆蓋全省的危險廢物處置網絡。
2.3存在問題
2.3.1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不夠完善
申報登記制度是最基本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之一,是環保部門獲取企業廢物產生及其流向信息,科學制訂廢物預防戰略的重要手段。但長期以來,我國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依托于環境統計和排污申報登記,并不是數據收集的重點,統計企業數量少,統計指標僅限于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利用量、貯存量、排放量和處置量5項,遠遠不能滿足當前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的需要。同時,許多危險廢物產生源企業環保意識不強,守法意識淡薄,少報、漏報甚至不報現象嚴重,申報登記制度執行率不理想,以2007年開展的化工行業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試點工作為例,執行率不到50%。2.3.2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進度滯后按照《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2003-2010)和《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2006-2020),2010年前,廣東省將建設5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和1個廢舊顯示器和含CFC(氯氟烴)壓縮機處理處置示范基地,但因征地、選址、處置技術、管理模式、投資成本等原因,截止目前,全省僅建成深圳和廣東省(惠東)2個,其他處置中心還在建設或籌建中。焚燒和安全填埋處置能力較低,許多危險廢物無合適的出路,全省僅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飛灰就達19.48萬t,遠遠超過了安全填埋場處置能力,大部分飛灰只能經穩定化 /固化處理后送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帶來較大的污染隱患。
2.3.3危險廢物管理能力不足,執法能力亟待加強
目前省級管理部門編制僅12人,除深圳、廣州、珠海、惠州等8市外,大部分地級市環保部門沒有專門的固體廢物管理機構,也沒有設立專職的管理人員崗位,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處于被動應付狀態,執法能力和力度均不足。隨著危險廢物產生量不斷增大,種類逐漸增多,跨市轉移量不斷增加,監管難度和工作量越來越大,對管理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設完備的執法監督體系,加強執法能力;需要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打造“思想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專業隊伍。
2.3.4綜合利用水平參差不齊,處置技術亟待提高
許多綜合利用設施處置規模小,核準規模不超過1000t/a;且利用的廢物種類單一,70%的企業僅能利用一類廢物,且大多集中于回收利用價值較高、工藝簡單的廢礦物油、含銅廢液、表面處理廢物等類別。含銅廢物、廢礦物油等類廢物處理、利用能力嚴重過剩,設施低水平重復建設,市場競爭激烈,無序競爭、惡性競爭現象嚴重。以含銅廢液(HW22)為例,全省有HW22綜合利用資質的企業32個,其中有27個是專門利用HW22的,核準總規模超過60萬t,遠遠超過了其實際產生量。為降低成本,許多企業將其中的銅回收后,廢水中高濃度的氨氮不加處理就直接排放,二次污染嚴重。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熱處理含氰廢物等廢物類別卻因利用價值不高,處置能力不足,無合適的出路。全省僅有的4座焚燒處置規模明顯偏小,平均單臺(套)處置能力不足5000t/a,技術水平較低,一些指標達不到國家有關的技術要求。由于經濟原因,許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不愿意收集偏遠地區的醫療廢物,其收集范圍覆蓋率還僅限于城市或其近郊區,還沒有覆蓋大量農村及鄉鎮地區,因此,廣東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率還較低;一些早期的醫療焚燒爐超齡服役,設施工藝相對落后,已經不能達到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亟待升級改造。
3 危險廢物管理對策與措施建議
3.1建立可持續的廢物管理目標評價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的首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環境安全。要實現這一目的,必須綜合采取政策、法律法規、技術、經濟等手段,充分調動政府、企業、公眾等各相關方的積極性,建立可持續的管理體制。可持續的危險廢物管理應是環境可持續性、經濟可承受性、技術可行性和社會可接受性等幾方面的統一,是一個多目標優化過程。不注重源頭減量、只關注最終處置設施建設的管理模式是不可持續的,設施建設永遠趕不上廢物產生量的增長速度。危險廢物管理的多目標性,也使得考核其可持續能力的指標的多樣性。因此,必須重新審視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建立貫穿廢物生命周期的多目標評價指標體系,作為判斷廢物管理可持續能力和廢物管理實施效果的定量評價工具,并根據評價結果,不斷提出改善措施。
考慮到危險廢物管理涉及其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管理措施涉及技術、經濟、政策等方面,將廢物管理目標分為目標層、控制層、指標層3個不同層級,組成樹型結構的指標體系。目標層是最高層,即危險廢物管理的可持續能力;控制層包括7類指標,其中,污染預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4類指標涵蓋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環境管理、社會經濟發展、環境政策則涵蓋危險廢物管理的主要措施和手段。每類指標又分別確定若干個具體目標,再根據不同的目標設立終極指標。可持續的危險廢物管理目標體系框架建議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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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促進危險廢物預防與減量化
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均較高,而一旦發生環境污染,清除污染的成本往往是廢物控制和預防成本的10~100倍[6],因此世界各國均將廢物的預防和減量化作為廢物管理的首要措施。通過立法支持和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清潔生產和環境審計,盡量采用無毒、無害或低毒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原料,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工藝和設備,盡可能防止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政府應推進清潔生產和行業BAT的應用,開展廢物減量化技術的引導與示范;鼓勵企業建立廢物最小化俱樂部,開展業內廢物減量化技術交流;爭取3a內分期分批完成全省年產生量500t以上的重點產生源企業和111家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3.3提高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水平
通過制訂和發布技術規范,引導企業采用先進的技術方法,淘汰工藝落后、技術粗糙、污染控制薄弱的利用和處置設施,促進企業上規模、上水平。據悉,由省環保局組織編制的《電路板廠廢棄污泥濕法集中利用技術導則》、《電路板含銅蝕刻廢液集中利用技術導則》等技術規范已編制完成并將于近期發布;《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感光材料廢物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等規范正在編制過程中。相信通過標準、規范的發布和實施,可以淘汰落后產能和過剩的利用處置能力,規范行業市場,提升行業整體回收利用和污染防治技術水平。
增加科研投入,鼓勵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開展科研,加快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技術研究,提高危險廢物處理技術和裝備水平;鼓勵開展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引進、消化、吸收先進實用的技術設備,提升危險廢物處理技術和裝備水平;增加對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設施改造升級的資金投入,加大對高壓蒸汽滅菌法、微波滅菌法和化學消毒法等非焚燒處置方式在廣大農村地區的推廣和應用,確保醫療廢物安全處置。重點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技術和設備研究:年處理能力1萬 t以上的危險廢物焚燒成套技術裝備、年處理1萬t以上的無機危險廢物的物理化學(含固化)處理成套設備、危險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關鍵技術等。
3.4推進區域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
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投資大、投資回收期長、市場回報率低,運行成本高,企業投資建設的積極性不高,建設進展緩慢,處置能力遠遠滯后于危險廢物管理的需要。為改變這一狀況,應從加強監管和創新管理模式入手,積極推進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是區域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隨著珠三角改革與發展的一體化進程,應該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推進一體化發展。首先,要加強監管,敢于打破因行政區劃造成的廢物流轉障礙,充分利用省危險廢物信息交換平臺,促進廢物流的合理有序流向;其次,積極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資運營和處置模式,如提高可燃性危險廢物的焚燒和熱處理所占比例,加快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建設,促進危險廢物物理化學處理、固化/穩定化處理技術的推廣和應用,鼓勵改造并采用生產水泥的旋轉窯爐附燒或專燒危險廢物等;再次,制訂危險廢物行政代處置制度實施辦法,保障集中處置設施正常運行。對于不履行法定義務,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要加大執法和管理力度,通過征收行政代處置費用的方式,促進危險廢物的規范化處置。
3.5加強管理隊伍和管理能力建設
根據環保部文件要求和管理業務量測算,要達到基本的管理要求,省級固體廢物管理部門至少應達到40人以上。為滿足廢物管理的需求,省廢物管理中心也正在調整職能,充實管理技術人員。各地也需要建立專職的固體廢物管理機構,強化管理職能,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素質。
在監管手段上,借助廣東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及時分析和掌握危險廢物的變化趨勢及流向,提高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和輔助決策能力。同時,建立面向公眾的信息共享和發布平臺,促進公眾參與。
3.6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加大執法力度
以落實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許可3項危險廢物基本管理制度為重點,依照固體廢物相關法律法規,強化產廢單位申報登記管理,摸清廣東省危險廢物種類、數量和流向;加強危險廢物轉移管理,未經批準不得轉移,切實掌握和控制廢物流向;加強經營許可證管理,嚴查和杜絕非法經營現象,對于不按環保要求回收處理危險廢物或處理不達標的,要依法查處,甚至吊銷經營許可證;加強對產廢企業自建設施的監管力度,將其納入監管范圍,防止以自建設施處置為名非法傾倒。
加大對不依法申報、非法轉移、無證經營等違法現象的執法力度,完善對違法現象的舉報制度,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和群眾舉報,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減少和杜絕違法現象。
3.7建立危險廢物管理風險基金制度
加大管理和執法力度,建立以危險廢物處置企業交納的風險預防金為主,危險廢物違法處罰罰款和政府財政補貼為補充的風險基金制度,設立專項基金,用于危險廢物污染場地清除、環境修復和受害者人身財產損失補償等費用[7]。要特別引起重視的是,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一些危險廢物產生企業倒閉,危險廢物長期堆存在廠內,增加了污染隱患和環境風險,需要清理和消除污染,這更凸顯建立環境風險基金的必要性。
3.8提高全民法律意識,鼓勵公眾參與
加強對危險廢物重點產生源企業和經營企業的培訓,提高企業守法意識;通過網絡、報紙、電視等媒介進行廣泛宣傳,引起全社會對危險廢物及其危害和防治的重視;建立相關機制,鼓勵相關協會和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危險廢物管理的宣傳、培訓和技術交流。
4 結論與建議
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各個環節都存在著環境風險,必須綜合采用技術、經濟、政策等多種手段,促進政府、企業、公眾的廣泛參與,才能有效預防和減少危害,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盡管廣東在危險廢物管理法規、制度和規范標準建設,處置設施建設以及管理信息化方面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也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監管能力不足、利用和處置技術水平低等問題。要實現可持續的廢物管理目標,首先應建立多目標的廢物管理評價指標體系,科學評估各項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續能力。其次,建立適當的激勵政策和運行機制,促進各相關方的共同參與,如鼓勵產廢企業開展清潔生產,促進廢物預防和源頭減量;通過“政策引導、標準規范、社會參與、政府監管”模式鼓勵企業提高利用和處置技術水平;通過收費政策保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資運營體制,促進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通過加強管理隊伍和管理能力建設,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為處置設施建設和環境安全提供保障等。
5 參考文獻
[1] OrloffK, Falk H.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on hazardous waste practice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giene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2003, 206 (4-5) : 291-302.
[2] 李金惠. 危險廢物管理與處理處置技術[M]. 北京: 化學工業出版社, 2003: 5-6.
[3] 國家統計局, 環境保護部. 中國環境統計年鑒-2008[M]. 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 2008.
[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2008中國衛生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 2008.
[5] ChoC, Lee S. Comparative study for the stabilization of heavy metals in the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ashes[C]//ICIPEC organizing committee, Korean Society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s.Proceeding of ICIPEC. Jeju Korea: ICIPEC, 2002: 421-429.
[6] Silva M AR, MaterL, Souza-Sierra MM, et al. Small hazardous waste generator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use of stabilization/solidification process as an economic tool for metal
wastewater treatment and appropriate sludge disposal[J]. 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 2007, 147 (3) : 986-990.
[7] 溫雪峰, 胡華龍. 我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化現狀[J].新材料產業, 2007, (5) : 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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