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環保法庭 政府不再替污染者買單
偷竊被抓可能會坐牢,但污染山川河流,影響成千上萬人的生活甚至生存的行為,則可能只是罰款了事。“寧交罰款,不治污染”這樣的荒誕邏輯,正成為某些人的發家之術。“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違法排污最高 上限罰款只不過100萬。”最笨的老板都懂得算這筆賬。
我國《刑法》中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但記者多方查閱,昆明甚至云南還沒有一個企業因此受到刑事處罰。于是,一邊是政府傾力治理環境,一邊是企業源源不斷排污。環境污染了,老板賺夠錢拍屁股走人了,爛攤子政府來收拾。面對嚴峻的環境現狀,拿起法律武器,嚴厲追究惡意污染環境者的刑事責任,已是刻不容緩。
“環保執法難啊!”環保執法人員工作中常常抱怨。近日,記者從昆明市環保局得知,昆明市擬在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環境保護審判法庭,還將實踐環境公益訴訟和跨行政區域的環境污染訴訟,加大司法力量處理環境違法案件的力度。
據悉,法院、檢察院、公安、環保等多個有關部門此前進行過討論,確定由市中級人民法院掛牌設立專門的環保審判法庭,并由專人負責。環保法庭將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執行實行“四合一”審判執行模式,涉及環境保護的相關案件由環保局向法院提起訴訟。與以往不同的是,案件的后續執行處理都將由法院執行。長期以來,環境監察人員力量薄弱,管轄能力有限的尷尬將有望解決。
此外,環保法庭還有權開展跨行政區域環境污染訴訟。昆明的一些河流、湖泊都存在著跨行政區域的情況,如與玉溪交界的陽宗海、與楚雄武定交界的云龍水庫等。昆明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跨行政區域問題,開展工作有些困難,尤其是出事之后處理更是難上加難。而環保法庭將能解決跨行政區域環境污染訴訟的“老大難”問題。這意味著法庭對環境違法案件的處理至少提速一倍。
目前,有關環保法庭的實施方案已經制訂,并提交市政府等待批準。
今后,昆明市環保局將作為承擔維護公共利益的法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一旦訴訟成立,違法責任人除要受相應處罰外,還要對環境治理工作負責到底,包括自投資金恢復被破壞的環境。
昆明市環保局負責人舉了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恢復被損壞的環境需要花費1000萬,那么是誰污染的,誰就來為這1000萬買單。這將一改過去政府替破壞環境的團體和個人“擦屁股”的不合理現象。
污染企業將被銀行“斷奶”
19日,記者在環保部門采訪時,工作人員接聽了某銀行的電話。原來,這家銀行在索要污染陽宗海企業的名單,銀行將進行核查,若這些涉案企業有貸款業務,銀行方面將停止對這些企業發放貸款。銀行“斷奶”無異于釜底抽薪,接下來等待污染企業的還有一連串的處罰——電、水、氣等“生命線”也將對污染企業一并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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