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態勢被遏制
重金屬污染事件近年處于高發期,為了遏止此類污染,中國于3年多前出臺第一個“十二五”專項規劃——《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下稱“重規”)。三年過后,效果如何?環保部認為:突發性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態勢得到基本遏制。
11月2日,環保部第二次重金屬防治聯席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了“重規”中期評估報告。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環保部副部長翟青在會上指出,“重規”實施3年來,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得到較好控制,重金屬環境質量總體穩定,部分重點區域生態環境質量趨向改善,重金屬環境風險防范水平明顯提高,突發性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態勢得到基本遏制。總體而言,“重規”實施進展情況良好。
2011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復“重規”。“重規”制定了國家重金屬污染治理的目標,要求到 2015 年,集中解決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和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體系。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 2007 年減少 15%,非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 2007 年水平,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根據2010年發布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2007年中國廢水中鉛、汞、鎘、鉻、砷等五種重金屬產生量為2.54萬噸,排放量達897.3萬噸。大氣中上述五種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約9500噸。
2007年,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含上述五種重金屬的危險廢物產生量為1690萬噸。環保部環監局局長鄒首民早前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指出,中國重金屬污染較為嚴重體現在三方面,一是重金屬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量大;二是一些河流和土壤存在重金屬超標的問題;三是重金屬污染的危害影響突出。
“重規”出臺后,中國環保部門展開了一系列重金屬專項整治行動。
2011年,環保部等9部門聯合開展的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重點就是對已確定的重金屬重點行業、重點地區,落實整治措施,消除環境污染隱患。該行動首要任務是整治鉛蓄電池企業。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在2014年6月的一次會議上曾指出,2013年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其中包括排查重金屬采選及冶煉、鉛酸蓄電池、電鍍、皮革等企業1萬余家,查處環境違法企業2079家,責令停產整治1142家,遏制了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態勢。
在11月2日的環保部會議上,翟青同時指出,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形勢依然非常嚴峻,如不采取有力措施,按期完成“重規”目標有較大難度。
翟青稱,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控制難度大,地方治理資金不到位,存在“等、靠、要、拖”的思想。涉重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環境風險隱患依然突出。監管能力不強、法規制度建設滯后、標準體系不完善,部門責任與任務未得到充分落實,污染場地修復治理尚有大量工作。
翟青在聯席會議上強調要以中期調整后的4440家重點企業為重點,嚴格執法監管,加大違法違規企業的懲治力度,依法關停達標無望、治理整頓后仍不能穩定達標的涉重企業,確保“十二五”規劃任務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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