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療廢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醫療廢物的危害性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在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方面,許多國家和地區對醫療廢物的減量化、分類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理處置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有嚴格、明確的規定;在技術研究方面,投人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對醫療廢物的處理處置進行深入研究,主要方法有:焚燒、高壓滅菌、化學處理、微波輻射、高溫分解、等離子體和電弧爐等方法,對處理處置醫療廢物進行了有益嘗試。與此相對比,中國在法律法規建設、監管體系完善、社會公眾意識和科研投入等方面還存在很大差距。
1法律法規建設滯后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危險廢物的產生、運輸、儲存、處置作了相應規定,建設部也早就對醫療廢物提出了集中處理處置的要求,但管理法規具體實施細則建設明顯滯后,對醫療廢物的產生者、運輸者、收集者、處理處置者尚無明確、具體的要求。另外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執法不嚴等問題。
2監管體系亟待完善目前中國醫療廢物的管理體系很不完善,沒有實現醫療廢物的收集、儲存、運輸、處理處置的全過程跟蹤管理,醫療廢物的環境污染問題沒有能夠從源頭得到控制。
2.1不合理的監管體系和運行機制醫療廢物監管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者、實施者和監督者的協調配合。目前中國的醫療廢物法律法規實施者涉及到衛生防疫、城市環境衛生以及環境保護等多個部門,由于政出多頭,責權劃分不清,加上缺乏必要的監管設施和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協調有效的監管體系和運行機制遠未建立起來。
2.2分類收集體系不完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是實施醫療廢物環境無害化管理的關鍵環節,但目前在中國大多數醫院,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偏遠地區的醫院,醫療廢物經常與普通生活垃圾混雜在一起;大城市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工作也剛處于起步階段。
2.3貯存、運輸體系漏洞較多目前的醫療廢物清運任務主要采取承包方式,清運人只負責將醫療廢物運到指定地點,不關心是否消毒,與對待普通生活垃圾無異;而且在運輸過程中泄露現象嚴重,沒有建立相應的運輸單管理制度及儲存管理制度。
2.4處理、處置設施落后一是雖然規定醫療廢物必須進行集中、焚燒處理,但絕大多數醫院沒有標準的焚燒設施,多是簡易的土爐子,又沒有安裝廢氣處理裝置,二次污染比較嚴重;二是焚燒操作工專業技能低,焚燒不完全,很難起到消毒殺菌作用;三是處理不及時,或只處理臨床醫療廢物,其它部分仍然視同普通生活垃圾處理。
3公眾缺乏對醫療廢物管理有關知識的正確了解促進公眾對醫療廢物管理的了解,提高公眾的衛生和環保意識,是對醫療廢物實行有效管理的社會基礎。由于教育宣傳不足和缺乏相關知識,公眾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夠認識。有的回收一次性醫療用品,重新回流到一些“三無”醫院或作別的用途;有的把醫療廢物露天堆放在水源附近;一些醫院未將醫療廢物作為危險廢物對待,直接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病原體借助生活垃圾中的有機質繁殖更快,造成病毒的蔓延;用土爐子進行的不完全焚燒不僅沒有達到消除病菌的作用,還造成了嚴重的二次污染,等等
4科研投入不足與技術落后、如前所述,許多國家和地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對醫療廢物的處理處置進行深入研究,而中國在資金投入、科研隊伍培養和技術成果等方面,不僅落后于發達國家和地區,也嚴重滯后于國內對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日益增加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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