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風險評價體系對比分析:以北京市平原區為例
更新時間:2015-05-12 13:43
來源:環境科學
作者:
閱讀:1916
摘要
地下水污染風險評價對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區劃及合理開采利用地下水資源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國際上最具代表性的評價體系包括UN體系和WP體系.兩種體系基礎要素均包括地下水固有防污性能、含水層富水性、地下水水質、地下水源保護區和污染負荷,但是5個基礎要素的組合方式不同.為探討兩種體系評價結果的差異性及造成差異性的原因,對北京市平原區地下水分別采用UN體系和WP體系進行污染風險評價,將評價結果進行對比分析.結果表明,UN體系和WP體系存在明顯差異,2種體系的評價等級空間分布趨勢相似,均符合實際情況,但是同等級覆蓋范圍差異較大;并且評價體系構成的層次問題、評價要素的疊加規則及評價過程中運用的分級方法都可能對UN體系和WP體系的地下水污染風險評價結果造成影響.UN體系和WP體系評價方法都適用于平原區的地下水污染風險評價,但是2種評價體系考慮的側重點不同.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詳細的內容,請點擊下載 201505121343255698.zip
下載該附件請登錄,如果還不是本網會員,請先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