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保障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黃奇帆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有關實施方案
更新時間:2015-07-2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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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保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7月23日,市長黃奇帆主持召開市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了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標:長江干流重慶段水質不低于上游地區來水水質,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納入國家考核的斷面水質達到考核要求。到2020年,在上游地區來水保持優良的情況下,三峽庫區水質總體達到優良,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到2030年,力爭三峽庫區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生態系統基本實現良性循環。在具體指標上,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3%,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80%;流域面積500平方公里以上的38條重點支流基本消除黑臭斷面,總體達到河流水環境功能類別要求。到2017年,實現全市建制鄉鎮、撤鄉場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0%,鄉鎮污水處理率達80%;到2020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5%,鄉鎮污水處理率達85%。
會議指出,重慶地處三峽庫區腹心地帶,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保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是重慶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是滿足全市人民生存發展需求、保障群眾切身利益、順應群眾熱切期盼的善治德政;是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取得實效的具體舉措。要以改善水環境質量和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水環境問題為核心,積極構建體現重慶直轄市特點并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水污染防治新體系,切實保障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研究了扶貧、民生、財政等工作。
副市長何挺、吳剛、劉強、譚家玲、劉偉、陳綠平等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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