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無組織排放粉塵治理:標準先行,技術支撐
來源:上海瑞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閱讀:12225 更新時間:2015-01-07 22:01
無組織粉塵排放通常指沒有固定排放設施或者在一定高度以下的粉塵排放,廣泛存在于散料生產、加工、運輸、裝卸等各個環節,不僅是礦山,在建筑、采石場、堆場、港口、火電廠、鋼鐵廠、水泥廠、垃圾回收處理等場所都可能發生。以火電廠為例,燃料煤在運輸、裝卸、貯存過程中很容易產生二次揚塵,建筑物在建造時需要的石材、水泥、砂子等,在制備過程中也會產生大量粉塵。
有組織排放的特點是粉塵匯集到單一排放口集中排放。針對這一類型的污染治理,已經有很成熟的除塵技術和日趨嚴格的排放標準,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而無組織排放因不同行業產生的粉塵屬性千差萬別,又受人為因素、自然條件、工況等擾動,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不規則性,極易造成面源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大。由于排放方式存在根本性不同,簡單套用有組織排放的處理辦法起不到太大作用。
目前在我國,無組織排放的粉塵治理始終是一個技術難題,國內在技術上仍較偏重有組織排放的治理,以袋式、靜電除塵兩大流派之間的競爭為主,無組織排放涉及很少。根據2014年環保部和科技部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先進技術匯編》,我國現已有無組織排放源處理技術,包括生物納膜抑塵技術(生物納米抑塵技術)、云霧抑塵技術、濕式收塵技術等,并已實現了技術成果轉化,有了生物納膜抑塵機、云塵封、收塵封等除塵器的生產能力。
雖然我國有了自己的無組織排放粉塵綜合治理技術,然而無組織排放粉塵問題也不是單純通過技術就可以解決的,而是需要標準先行。2015年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已經開始實施,而對粉塵無組織排放監測點布置的規定還在遵循2001年實施的《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該導則用于現在的工業現場并不足夠科學。各行業排放標準都更加嚴格,環保部門也需要加強對粉塵無組織排放的監管,及時更新相關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