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60t/d擴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公示
【谷騰環保網訊】經審議,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擬于近期對《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60t/d擴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批復,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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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60t/d擴能項目
建設地點:長沙縣北山鎮北山村萬谷嶺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原有廠區內
建設單位:長沙匯洋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湖南三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2021年,長沙匯洋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投資300萬元,在位于長沙縣北山鎮北山村萬谷嶺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原有廠區內實施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60t/d擴能項目,此項目通過增加日處理時間并對污染治理設施進行“以新帶老”改造增加醫廢處置能力,項目環評獲得了我廳批復(湘環評〔2021〕19號)。在項目環評審查及報告書完善資料期間,《醫療廢物高溫蒸汽消毒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76-2021)于4月30日發布并實施。為更新相關參數取值并使之與技術規范相一致,你單位于2022年1月13日重新報批了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60t/d擴能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本項目4條高溫蒸煮生產線在完成雜物間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微負壓系統以及周轉箱清洗線自動化改造的基礎上,依據《醫療廢物高溫蒸汽消毒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76-2021)對相關參數取值的要求,日運行時間以16小時計,通過優化上料和出料操作過程,減少單批次處理時間,實現處理規模4×15噸/天,總處理規模60噸/天。項目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感染性廢物HW01(841-001-01)和損傷性廢物HW01(841-002-01);收集、運送、貯存病理性廢物HW01(841-003-01)、化學性廢物HW01(841-004-01)和藥物性廢物HW01(841-005-01)。項目所需蒸汽由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余熱鍋爐產生的高溫飽和蒸汽和現有備用燃油鍋爐(3噸/小時)提供,項目產生的各類廢水依托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現有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產生的危險廢物及時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其余公用工程及辦公、生活輔助設施均依托現有工程廠區內已建設施。
本項目已由長沙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擬建地用地規劃要求,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分析結論和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的預審意見,在建設單位認真落實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我廳擬同意項目建設。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建設單位在項目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中必須切實落實環評提出的污防措施,著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根據《醫療廢物高溫蒸汽消毒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76-2021)及生產線處理能力對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進行“高溫蒸汽消毒+破碎”處置,其中大件的難破碎的棉紗類感染性醫療廢物在高溫蒸煮后不再進行破碎毀形,轉交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進行后續處置;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時送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或其他有資質單位處置。
(二)按環評要求和相關技術規范做好醫療廢物運輸和暫存管理。根據區域內的醫院、鄉鎮衛生院的分布,兼顧醫療廢物運輸的經濟性和安全性,避開人口密集區域、水源保護區及交通繁忙地段等因素,制定并持續完善穩妥可行的醫療廢物收集路線。醫療廢物暫存庫、主體車間等按全封閉、微負壓設計,醫廢卸料、貯存以及高溫蒸汽處理的前端上料等操作須在室內進行,禁止敞開作業。
(三)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高溫蒸煮單元廢氣經高溫蒸汽高速混合滅菌裝置后,通過“高溫滅菌+冷凝器冷凝+高效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醫療廢物暫存間廢氣、破碎單元廢氣、醫療廢物進卸料廢氣及廠房微負壓收集廢氣一同經“活性炭吸附”處理,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項目生產廢氣有組織排放的硫化氫、氨氣、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高溫蒸煮廢氣中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39707-2020)表3標準;其他污染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廠界惡臭污染物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新擴改建二級標準,醫廢聯合廠房外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污水處理站的廢氣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3標準。鍋爐廢氣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規定的燃油鍋爐特別排放限值,由12米高排氣筒排放。
(四)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廢水處理站、產生的各類生產廢水經廠區現有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排放標準,疫情期間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1傳染病、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準,處理達標后全部回用作周轉箱清洗用水、運輸車輛清洗用水、蒸煮設備噴淋冷卻用水、車間衛生用水等,不外排。初期雨水通過廠區內已建設好的雨水管網進入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由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進行處理。
(五)加強噪聲污染控制。合理安排設備作業時間,對高噪聲源設施采取有效的減振、消聲、隔聲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聲環境功能區環境噪聲排放限值標準。
(六)加強固體廢物管理。一般固體廢物暫存庫的運行和管理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危險廢物暫存庫的運行和管理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大件棉紗類殘渣經高溫蒸煮處理后送至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焚燒爐焚燒,高溫蒸煮毀形處理后醫療廢物、生活垃圾送入長沙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或長沙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水處理站污泥送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處理,廢活性炭、濾芯在更換后直接送至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焚燒爐焚燒,不能處置的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在醫療廢物暫存間暫存后統一送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或其他有資質單位處置。
(七)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對醫療廢物收集、運輸過程和對處置工程主體裝置、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切實杜絕環境風險事故。
(八)項目按報告書要求設置200米的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其內不得新建學校、醫院、居民區等對環境敏感的建筑。
公眾參與情況
本項目環評期間,建設單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的要求進行了以下公眾意見調查工作:于2020年9月2日和9日在《環球時報》上進行了登報公示,2022年2月23日-3月8日在公司官網上進行了網絡公示,項目征求意見稿公示期間,沒有接到反對意見。2022年1月13日起,省生態環境廳在廳官網對建設項目環評報告進行了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未收到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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