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發生器: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
更新時間:2009-09-1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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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發生器: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
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設施質量,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臭氧發生器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水污染治理技術委員會)、大連北大凈化設備有限公司、泰興市環境保護設備廠。
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4月13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6年6月15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代替《臭氧發生器》(HCRJ058-1999)。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
發布單位: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
實施時間:200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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