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革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皮革工業是目前國內外民眾所關心的問題之一,而作為皮革行業基礎的制革和毛皮加工工業是我國較大的工業污染源之一,據調查2005年,該行業廢水和COD排放量占全國廢水和COD排放量的0.8%和1.5%。
制革及毛皮加工業生產排放廢水的主要特點是耗水量較大、廢水污染物濃度高、雜質多、并含有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該行業產生的廢水不但會污染環境,還會嚴重影響人類健康和周圍環境衛生。依照相關規定,目前國內許多制革及毛皮加工企業均建成了廢水處理設施,但由于設計、工藝、運行及管理等方面均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導致許多廢水治理工程的處理和凈化效果并不理想,一些治理工程甚至無法進行正常穩定運轉、達標排放。某些廢水治理工藝運行效果雖然比較好,但存在著工程建設投資大、運轉費用高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處理技術的推廣和運用。其主要原因是該行業廢水工程治理方面標準和技術規范等方面的缺失或不完整,廢水治理工程的設計、建設運行沒有完善的規范、標準及一個相對統一質量控制準則,情況亟待改善。
另外,為進一步限制制革及毛皮加工業企業對水環境的污染,《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加嚴了廢水(特別是氨氮和CODcr指標)排放限值,加強了監測并規定了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把制革工業環保工程管理要求列入標準。要貫徹《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保證制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發揮應有的作用,必須制訂相應的《制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對我國制革及毛皮加工廢水處理技術進行歸納統一,規范治理工程的建設和運行。
鑒于以上諸多原因,將各種實用、低成本及處理效果良好的制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技術總結分析,形成該行業的國家技術規范體系,對廢水治理工程的建設進行全過程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標準的制定符合新的環境標準體系要求,有利于促進行業發展,規范行業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的排放,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落實,為《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頒布和實施奠定技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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