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鉛》(征求意見稿)
更新時間:2012-03-05 11:59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作者:
閱讀:3788
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 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再生鉛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再生鉛工業企業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為促進區域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引導再生鉛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方向,本標準規定了水污染物的特別排放限值。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詳細的內容,請點擊下載 201203051159571795.zip
下載該附件請登錄,如果還不是本網會員,請先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