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為15個產業重修環境準入指導意見
【谷騰環保網訊】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于日前召開“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燒等15個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新聞通報會,為一批重點產業重新劃定“綠色門檻”,從產業項目選址、生產設備選購等源頭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
與現行制度銜接 提升管理效能
環境準入制度是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近年來,浙江利用“環境準入”這道控制閘,有效加快了“騰籠換鳥”、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的腳步。
2009年開始,浙江省陸續制定出臺了、化學原料藥、廢紙造紙、印染、電鍍、農藥、生豬養殖、熱電聯產、染料、啤酒、滌綸、氨綸、制革、黃酒釀造等13個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準入指導意見》)。2016年,對其進行修訂,并新增生活垃圾焚燒、燃煤發電等2個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
“隨著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不斷變化,新的法律法規和環保政策不斷出臺,對環評審批的要求不斷提高,原有環境準入指導意見部分內容已不符合新要求。同時,基層環評審批力量仍然不足,仍然存在環境準入把關尺度不一的問題。”省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周碧河介紹,修訂《準入指導意見》,既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環評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的需要,也是統籌好發展和保護、助力“兩個先行”,推動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對進一步統一管理尺度、提升管理效能、加強源頭防控、推進重點產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本次修訂主要是對現有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技術規范的銜接落實,進一步強化對燃煤火電等污染物排放量高,醫藥化工、電鍍等排放種類多的產業,垃圾焚燒、生豬養殖等社會關注度大的民生行業,以及紡織印染等“浙江特色”產業的審批指導,同時深入落實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的要求,鼓勵傳統產業進一步提高生產工藝和污染物治理水平。
構建全要素管控體系 推動綠色轉型
本次《準入指導意見》修訂既對有關產業項目明確了項目環境源頭準入、污染物排放管理和減污降碳的具體要求,又提出了鼓勵達到的先進技術水平要求,在嚴格把關的同時高效服務項目落地。
產業布局是關系區域經濟、社會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本次修訂首先明確了各行業準入指導意見的適用范圍,將嚴格限制企業選址作為先決條件,要求各行業建設項目選址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以及相應行業的發展規劃等。除生活垃圾焚燒、燃煤火電、熱電聯產、生豬養殖外,其他行業新建、擴建項目原則上要求布設在產業園區,并符合園區規劃環評要求。其中化學原料藥、農藥和染料部分項目還須進入化工園區,專業電鍍項目原則上進入電鍍園區。
為推動企業提升“含綠量”,本次修訂根據國家和浙江省產業政策相關規定,明確各行業工藝裝備、清潔生產等具體要求,鼓勵使用先進技術、清潔生產方式和節能減排設備,提升產業整體水平。例如,《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燒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應選擇技術先進、成熟可靠、對當地生活垃圾特性適應性強的焚燒爐,積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根據垃圾焚燒設施的規模及周邊用熱條件,鼓勵余熱利用。
本次修訂還明確了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根據不同產業各自產排污特點,在原有空間準入、工藝裝備等要求基礎上,新增噪聲污染防治、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控等內容,形成覆蓋“水氣土聲渣”的立體化管控網絡。
強化新興聚焦領域監管 做好解讀宣貫
在實現“雙碳”目標和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等方面,本次《準入指導意見》修訂通過銜接溫室氣體、新污染物、超低排放、總氮控制等最新管理要求,強化減污降碳協同,為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浙江是全國首個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碳評價工作的省份。《準入指導意見》對納入浙江省碳排放評價試點的燃煤發電、熱電聯產、廢紙造紙、印染、農藥、滌綸、氨綸等產業提出溫室氣體排放要求,燃煤發電和熱電聯產項目提出煤炭總量控制要求。同時,明確各行業實行總量控制的常規指標和特征污染因子,以及區域質量未達標因子對應的主要污染物削減替代要求,以及環杭州灣區域廢水總氮控制要求,以進一步推動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可持續發展。
下一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將指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認真落實各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要求,統一尺度,加強項目審批把關,并適時對各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的執行情況開展跟蹤評估,及時進行修訂,確保與最新的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范等相銜接,科學發揮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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