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應急處置也要抓住黃金時間
【谷騰環保網訊】做好生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對保障環境安全、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損失意義重大。生態環境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執行預案,有條不紊地啟動各項工作。不少地方的應急預案經過了多輪修改完善,可操作性明顯提高,盡管在現場可以作必要的靈活調整,但總體框架是成熟穩定的,應對照應急預案條文,督促所有參加部門各盡其責,做到每件事都有部門承擔,每個部門都能夠在正確的地點和時間履行職責。
與其他類型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一樣,生態環境應急處置強調時效性。如果能在黃金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擴散,就會最大程度減輕后續壓力,盡快控制住事態。相反,如果最初的響應出現失誤,污染物一旦擴散出去,接下來的管控難度和處置成本將明顯增加。由此可見,萬事開頭難,生態環境應急處置最緊張、最關鍵的時候,就是初期的24小時或48小時,抓住了,了不得;錯失了,不得了。
典型的生態環境應急處置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首先是遭遇戰、阻擊戰,其次是持久戰。在兩個不同的階段,應急處置設定的目標和采取的策略差別較大。在初期的遭遇戰、阻擊戰階段,主要是把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圍內,防止事故造成的環境風險進一步擴大,以物理阻攔技術為主。而進入持久戰階段后,環境風險已經可控,主要措施是多管齊下,消除、轉移污染物,以及開展場地修復,甚至就地提質改造,使開展應急處置的場地劫后重生。這個階段的工作依然緊張,但因為污染受控,治理效果按預期顯現,可以落實屬地責任,上級指揮適時停止,從而緩解集體焦慮。
這樣看來,生態環境應急處置可以劃分為危機控制和污染消除兩個緊密聯系又有所差別的階段。危機控制階段主要是防止污染擴散,縮小事故影響范圍;污染一旦被控制,就要跟進高效的治理措施,盡快恢復原貌或開展景觀再造。
應急處置無小事,每一個細節都要謹慎、周到,但也不要反應過度,打疲勞戰,造成資源浪費。在非常緊張、繁忙的情況下,各方要加強會商,選擇在適當的時間節點推行不同策略,使參加應急的部門和人員做到工作高效有序。同時,做好輿情引導工作,主動回應社會關切,使生態環境應急以科學的成本達到最佳效果。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