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2016年版)》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6-11-21 14:16
來源: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作者:
閱讀:111221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防治大氣復合污染,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通過固定源VOCs排放調查、核算,比對《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的實施方案(2014-2017年》(下稱《整治方案》)的名錄后,篩選得到《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2016年版)》。現將名錄及需要開展LDAR技術應用的企業名單發給你們,請按照《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及LDAR實施技術要求有關文件要求,推行“一企一策”改造工作。對已治理完畢的企業,參照《整治方案》及行業治理技術指南有關要求,開展排放評估工作,嚴加監管。對治理效率低及尚未開展治理的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有機廢氣治理改造,確保主要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在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逕向我廳反映。
附件:1.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2016年版)
2.重點行業LDAR技術應用企業名錄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詳細的內容,請點擊下載 201611211416571691.zip
下載該附件請登錄,如果還不是本網會員,請先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