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4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發布
更新時間:2024-04-26 10:40
來源: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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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騰環保網訊】廣東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印發廣東省2024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分不同情形,依法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廣東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粵工信規劃政策〔2024〕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國資委、市場監督管理局、能源局,廣東省稅務局、人行廣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2024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代章)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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