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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市公開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更新時間:2024-07-11 10:53 來源:咸陽市人民政府 作者: 閱讀:3074 網友評論0

谷騰環保網訊咸陽市公開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二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為期2個月的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9月11日,反饋了《咸陽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報告》。對此,我市高度重視,迅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扎實推進各項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截至2024年5月,29個具體問題完成整改26個,按時序推進3個。移交的3個追責問題線索,按程序完成3個縣市和13名責任人責任追究。

一、堅決扛牢大氣污染治理政治責任

 市委、市政府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法律法規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的重要學習內容,將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建設、低碳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課程納入干部教育培訓教學內容。

 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雙組長的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組建5組4專班,抽調專人集中辦公、實體運行。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責任,堅持市委書記圍繞重點工作每月分析研判、市長圍繞解決難點堵點問題雙周調度、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圍繞推動具體措施落實每周調度,相關市級領導包聯重點區域、重點任務常態化督導。2023年以來,分別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等80余次,專題研究部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堅持主要領導帶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形成全市上下共同發力、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二、全面落實大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

 嚴格落實《咸陽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確定的目標任務,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

 一是企業治理方面。優化行業布局,分類推進主城區及周邊41戶橡膠企業搬遷改造、16戶鑄造企業搬遷改造。全面開展“創A增B減C清D”行動,新增A、B級企業16家。協同推進VOCs和氮氧化物治理,193家涉VOCs排放企業完成原輔材料源頭替代。開展2次油品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專項檢查,抽檢成品油品810批次。常態化開展餐飲油煙督導檢查。

 二是燃煤治理方面。2023年全市規上非電企業煤炭消費同比減少95.5萬噸,下降18.83%。全市地熱能供暖同比增加59萬平方米。制定印發清潔取暖運行補貼及資金籌措、督導包聯、考核獎補等“1+9”一攬子政策,每戶補貼由“上限500元、采暖季后據實結算”調整為“采暖季前一次性發放600元、不用回收”。積極探索在重點區域實施“水暖炕”改造,為4.5萬戶70歲以上的農村常住戶免費安裝“水暖炕”,2023年-2024年秋冬季,全市“煤改電”戶均用電量同比增加13.26%。將主城區、南六縣全域及北五縣城鎮周邊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三是車輛治理方面。主城區建成“綠波帶”12條,主次干道停車次數和通行時間大幅下降。淘汰老舊柴油貨車247輛,更新新能源和國六商混車300輛、渣土車273輛,國一非移動機械全部淘汰清零。建成投運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系統,監督性檢測非移動機械1015臺。全市144家重點用車企業全部建成門禁系統并與市級平臺聯網。市區新增公交車全部為新能源,更新新能源出租車110輛。

 四是揚塵治理方面。嚴格落實“紅黃綠”牌動態管理和“一案雙罰”制度,公開曝光20家問題突出工地,暫停48家企業在咸招投標資格。購置新能源環衛車134臺,新增小型新能源電動沖洗機具194臺,主城區391條道路及背街小巷實現機械化清掃。深入開展公路“大排查、大治理、大沖洗”專項行動,鞏固提升“四好農村路”創建成果,國省公路和縣鄉道路重點路段實現機械化濕法清掃全覆蓋。

 五是禁燃治理方面。發布全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巡查檢查,2024年春節集中燃放現象基本杜絕。深入推進“十百千”工程,2023年全市農作物秸稈“五化”(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率96%。露天焚燒火點數量同比下降67%。

三、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推進機制落實

 制定發布《咸陽市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2021-2030年)》,明確分年度、分階段改善目標。加強聯防聯控,“三市一區”聯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散煤監管、柴油貨車和渣土車運輸等聯合檢查。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專班、第三方機構常態化下沉一線暗訪檢查,對發現問題實行白黃紅“三色交辦”,督政查企、督事查人、傳導壓力。加強調度指揮,嚴格落實“75311”機制,全年累計發布調度管控通知222期,做到“數據值守-高值預警-調度管控-現場核查-反饋評估”閉環管理。賦予1萬余名社會綜治網格員生態環境保護職能,同時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鎮辦擇優選配212名專職巡查網格員,定期發布網格化工作考核通報,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進入實戰。

 下一步,咸陽市委、市政府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領導包抓責任制,細化縣市區屬地管理、部門行業主管責任,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聚力“企煤車塵燃”重點領域系統治理,統籌“當下改”和“長久立”,全面升級措施、提高標準,以最實舉措、最硬作風確保問題改到位、改徹底。

咸陽市公開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整改落實進展情況

 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二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為期2個月的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9月11日,督察組向我市反饋了《咸陽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報告》。對此,我市高度重視,迅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扎實推進各項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根據《專項督察報告》要求,我市共梳理出29個具體問題,制定了95條整改措施,形成了《咸陽市貫徹落實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報告整改方案》,逐一明確了整改目標、措施、時限、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并經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印發實施。

 截至2024年5月,29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26個,按時序推進3個。省督察組移交的3個追責問題,市紀委監委已完成調查核實及責任追究,分別向興平市、三原縣、涇陽縣人民政府下發監察建議書,追責問責干部13人,其中縣處級6人、鄉科級7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省國資委督促延長石油集團對興化集團、西橡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了約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二、主要措施落實情況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市委、市政府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印發《全市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指導意見》,2023年4次集體學習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內容。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法律法規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的重要學習內容,將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建設、低碳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課程納入干部教育培訓教學內容。

(二)堅決扛牢大氣污染治理政治責任

 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雙組長的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組建5組4專班,抽調專人集中辦公、實體運行。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責任,堅持市委書記圍繞重點工作每月分析研判、市長圍繞解決難點堵點問題雙周調度、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圍繞推動具體措施落實每周調度,相關市級領導包聯重點區域、重點任務常態化督導。市委、市政府2023年分別召開常委會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等80余次,專題研究部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堅持主要領導帶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形成全市上下共同發力、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三)全面落實大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

 嚴格落實《咸陽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確定的目標任務,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企業治理方面,分類推進主城區及周邊41戶橡膠企業搬遷改造。優化鑄造行業布局,推動16戶鑄造企業搬遷改造。全面開展“創A增B減C清D”行動,新增A、B級企業16家。細化落實34條差異化管控措施,協同推進VOCs和氮氧化物治理。193家涉VOCs排放企業完成原輔材料源頭替代。開展2次油品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專項檢查,抽檢成品油品810批次。常態化開展餐飲油煙督導檢查。秋冬季啟動6輪次重污染天氣應對,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5個督導專班、市級各責任部門全部下沉一線督政查企,倒逼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最大程度削峰降頻。燃煤治理方面,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23年規上非電企業煤炭消費總量411.63萬噸,同比減少95.5萬噸,下降18.83%。持續優化供熱結構,全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面積1463.2萬平方米,全市地熱能供暖面積同比增加59萬平方米。制定印發清潔取暖運行補貼及資金籌措、督導包聯、考核獎補等“1+9”一攬子政策,每戶補貼由“上限500元、采暖季后據實結算”調整為“采暖季前一次性發放600元、不用回收”。在此基礎上,市財政拿出7400萬元專項補貼,對空氣質量改善明顯、清潔取暖設備使用率高的縣鎮每月考核獎補,每戶群眾最高補貼800元。同時,積極探索在重點區域實施“水暖炕”改造,為4.5萬戶70歲以上的農村常住戶免費安裝“水暖炕”,2023年-2024年秋冬季,全市“煤改電”戶均用電量同比增加13.26%。將主城區、南六縣全域及北五縣城鎮周邊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內的5個潔凈煤加工中心、3個配送中心、123個網點全部退出。全市聯動開展散煤治理專項執法,查處非法銷售散煤行為49起,查扣散煤約300噸,有償回收散煤和潔凈煤6167噸。車輛治理方面,優化禁限行路線,擴大主城區重型貨車禁限行范圍,在15處入城方向安裝智能限高架,主城區建成“綠波帶”12條,主次干道停車次數和通行時間大幅下降。推進車輛淘汰更新,淘汰老舊柴油貨車247輛,更新新能源和國六商混車300輛、渣土車273輛,國一非移動機械全部淘汰清零。嚴格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建成投運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系統,監督性檢測非移動機械1015臺,查處尾氣不達標機械45臺,淘汰老舊機械60臺。全市144家重點用車企業(重型運輸車輛通行10輛次/日及以上)全部建成門禁系統并與市級平臺聯網。加快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化,市區新增公交車全部為新能源,更新新能源出租車110輛,新增新能源快遞車20輛。揚塵治理方面,從嚴管理建設工地,嚴格落實“紅黃綠”牌動態管理和“一案雙罰”制度,2023年掛紅牌工地135個、黃牌工地399個,行政處罰1992萬元,公開曝光20家問題突出工地,暫停48家企業在咸招投標資格。購置新能源環衛車134臺,主城區道路清掃保潔與灑水沖洗車共計282臺。同時,新增小型新能源電動沖洗機具194臺,優化了車輛結構,提高了作業能力,主城區391條道路及背街小巷實現機械化清掃。投入2278萬元高標準整治主城區裸露地塊150余處2.8萬余平米,改造防溢流綠化帶2.6萬米。加強公路揚塵監督管理,制定印發《國省干線公路養護管理路長責任制》《日常養護機械管理辦法》等文件,健全公路養護管理長效機制,深入開展公路“大排查、大治理、大沖洗”專項行動,鞏固提升“四好農村路”創建成果,國省公路和縣鄉道路重點路段實現機械化濕法清掃全覆蓋。禁燃治理方面,嚴管煙花爆竹,提早發布全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巡查檢查,查處非法儲銷運及燃放行為55起,2024年春節集中燃放現象基本杜絕。強化生物質利用,深入推進“十百千”工程。2023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產生量約196萬噸,“五化”(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188萬噸,利用率96%。露天焚燒火點數量同比下降67%。

(四)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推進機制落實

 制定發布了《咸陽市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2021-2030年)》,明確分年度、分階段改善目標,細化達標措施,實施動態管理。加強聯防聯控,每月輪流籌辦、參加關中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席會議,“三市一區”聯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散煤監管、柴油貨車和渣土車運輸等聯合檢查。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專班、第三方機構常態化下沉一線暗訪檢查,對發現問題實行白黃紅“三色交辦”,督政查企、督事查人、傳導壓力。各級各部門守土盡責,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深入開展自查自糾,開展16個專項和5個聯合執法行動,累計發現解決生態環境問題1700余個,曝光典型案例4批21起,形成有效震懾。加強調度指揮,嚴格落實“75311”機制,全年累計發布調度管控通知222期,發布高值數據調度指令3350條,做到“數據值守-高值預警-調度管控-現場核查-反饋評估”閉環管理。加強網格化管理,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網格化監管的實施意見》,賦予1.04萬名社會綜治網格員生態環境保護職能,同時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鎮辦擇優選配212名專職巡查網格員,落實工資、交通、手機及話費補貼,組織開展網格員座談和5次專題培訓,定期發布網格化工作考核通報,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進入實戰。目前,網格員累計上報問題1.37萬個,辦結1.31萬個,辦結率95%。

三、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措施

 雖然我市堅持把大氣污染治理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緊盯督察反饋問題,強化措施末端落實,各項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在全國排名依然靠后,與中央和我省有關要求相比還有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堅持以生態環境立體改善為核心,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把結構調整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力“工煤車塵燃”重點領域系統治理,全面升級措施、提高標準,確保實現“攻堅第二年、全力爭進位”目標。

 (一)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在產業結構上,制定西橡異地搬遷方案,啟動興化實質性搬遷,加快主城區及周邊100余家落后產業集群、散亂低效企業轉型退出,并深入開展“創A增B減C清D”績效升級行動。在能源結構上,因地制宜推進地熱、工業余熱、污水源熱泵替代部分燃氣供熱,深入開展農村清潔取暖提質擴面,擴大“水暖炕”改造范圍,加快三個協同治理區農房節能改造,全力提升清潔取暖設備使用率。在運輸結構上,加快安華鐵路專用線建設,協調推進旬邑運煤專線前期工作。大力推進柴油貨車、商混車、渣土車更新替代。

 (二)強化日常精細管理。加強企業監管,全面推進非重點企業用電監管,持續開展“利劍治污”行動,加強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散煤管控上,加大流通環節監管,全域禁售散煤,實行有償回收、合規處置。加強車輛管控,嚴格執行“陽光運輸”及禁限行規定,加強與西安市、西咸新區聯防聯控,嚴厲打擊跨區域、超時段違規拉運問題。加強揚塵管控,常態化開展揚塵問題“大排查、大治理”行動,全面整治主城區裸露地塊,實現動態清零。加強禁燃管控,加快實施生物質綜合利用“十百千”工程,推進秸稈“五化”利用,嚴格露天禁燒量化考核懲處,保持高壓管控態勢。

 (三)從嚴督導考核問責。嚴格執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規定,逐級明確市縣鎮三級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部門科室責任。緊盯督察問題整改和大氣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加大多部門聯合督查、專項督查,督人督事、督政查企,倒逼責任落實。提高全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中涉大氣指標權重,將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完成情況作為扣分項。對任務進展緩慢或滯后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附件:

1. 咸陽市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具體問題整改完成情況

2. 咸陽市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移交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附件1

咸陽市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具體問題整改完成情況

 一、部分領導干部將大氣污染嚴重的原因歸咎于客觀不利因素影響,存在主觀努力不夠、自身工作不足現象;對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統一關系把握不到位,對大氣污染治理任務存在消極抵觸、被動應付情緒。近年來,市政府定期召開大氣污染治理調度會,通報突出問題,但個別參會部門一聽了之,會后未及時研究部署,導致揚塵污染嚴重、道路清掃不力、生物質禁燒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印發《全市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指導意見》,2023年以來,4次集體學習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內容。市委黨校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法律法規納入干部教育培訓教學內容,黨員干部對生態環保工作的認識深度、重視程度、工作力度不斷提高。

 2.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雙組長的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組建5組4專班,抽調專人集中辦公、實體運行。推行“市委書記圍繞重點工作每月分析研判、市長圍繞解決難點堵點問題雙周調度、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圍繞推動具體措施落實每周調度”的工作機制。市委、市政府分別召開常委會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等80余次,專題研究部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

 3.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責任。修訂印發了《咸陽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施辦法》,將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任務納入縣市區主要考核內容。

 二、個別市直部門沒有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要求,對自身承擔的藍天保衛戰職責任務不清楚。部分業務干部責任心不強,一些基層工作人員對監管對象底數不清、標準不明、要求不嚴,時常以通知要求代替日常監管。市住建、城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印發的有關工作方案中都有強化考核問責的內容,但這些制度并未嚴格執行,壓力傳導不夠。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咸陽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提請市委、市政府高頻次召開會議研究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不斷提升干部職工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心和業務水平。

 2.制定印發《咸陽市大氣污染治理考核辦法》,明確考核任務,嚴格量化考核,壓實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對標省考指標任務,將PM2.5年平均濃度等12項指標納入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并將“生態環境滿意度”作為主觀感受指標中的一項。

 3.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成立以來,各工作專班先后下發“白黃紅”三色督辦單228份,督辦問題463個,有力推動各級各部門落實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職責。

 三、2018年市城管執法局對餐飲業油煙治理設施檢查程序、方法、內容均作出明確規定,但部分工作人員至今不清楚、不會查。督察抽查的17家餐飲單位存在油煙凈化設備清理不及時、安裝運維不規范、油煙處置效果差等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督察組抽查指出的17家餐飲單位油煙治理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2.組織開展2次城管執法系統餐飲油煙治理業務培訓,重點宣講法規制度、檢查流程、檢查項目、標準要求等方面,提升一線執法人員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3.各縣市區(管委會)對轄區餐飲單位全面摸底排查,共排查餐飲單位13108家,發現交辦191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時加強餐飲單位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四、部分縣區交通局對汽修企業重污染天應急響應管理不到位,僅轉發應急響應公告,既未提出具體工作要求,也未對落實情況進行核查。抽查的39家汽修企業存在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維護保養不及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違規噴涂、噴漆廢氣直排和漏排等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市交通運輸局建立了汽修企業清單。全市設置噴漆房的430戶汽修企業全部制定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一廠一策”公示牌和應急減排清單。

 2.市交通運輸局修訂完善了《咸陽市交通運輸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明確了相關減排措施。各縣市區參照制定汽修企業應急響應具體要求。同時,加大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力度,2023-2024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各縣市區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轄區汽修企業進行不間斷檢查。

 3.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抽調專人組成聯合驗收組,對督察組反饋汽修企業存在問題進行驗收,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咸陽市磚瓦行業關停提升整治問題,整改方案要求全市76家磚瓦企業2023年12月底前通過關停、技改、轉型轉產等方式完成整改,技改升級保留的21家,截至5月僅有3家符合驗收條件,年底完成整改任務艱巨。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全面完成76家磚瓦企業分類處置,其中,完成技改保留21家、轉型轉產49家、關閉退出6家。除2家涉訴企業外,其余全部通過市級驗收。

 六、市城管執法局要求各縣(市、區)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渣土消納場排查整治,并由市局驗收。但督察發現,全市僅有興平6家渣土消納場納入整治范圍,且在未完成整治情況下上報完成,市局也未開展現場驗收,工作流于形式。現場抽查的忠輝農業科技、秦漢品尚生態農業等三家渣土消納場均未完成整治,且審批手續不全,渣土車途經道路未硬化,揚塵污染嚴重。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督察組指出的忠輝農業科技、秦漢品尚生態農業等3家渣土消納場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時,加強建筑垃圾消納場日常監管,開展消納場整治情況現場檢查,確保規范運行。

 2.市城管執法局制定印發了《建筑垃圾消納場整治驗收實施方案》,邀請省市3名專家對10個縣市區共20處消納場進行了實地驗收。

 七、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陜西合力保溫材料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建設脫硝設施,煙氣經簡單沉降后即外排問題,2023年2月生態環境部在咸陽檢查調研時仍發現該企業存在采樣管路斷開,篡改參數干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市生態環境局三原分局針對陜西合力保溫材料制品有限責任公司“采樣管路斷開”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罰。

 2.將陜西合力保溫材料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等納入監管重點企業,實時監控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數據,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等專項執法檢查。該企業對標應急績效A級標準完成治污設施升級改造。

八、咸陽市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門對揚塵污染問題重視不夠,管理機制不順,監管不嚴不實。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建立主城區揚塵污染治理“1+4”工作機制,主城區揚塵污染防治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揚塵治理工作的總體協調調度和監督指導,分設建設工地、主城區城市道路及拆遷、國省交通道路和企業等4個揚塵治理專項辦公室,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分別牽頭負責,嚴格落實揚塵治理行業監管責任。

 2.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分別出臺所屬行業揚塵污染治理規范與標準,健全與主城區揚塵污染防治辦公室的對接協調機制。

 3.各縣市區、管委會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參照市級理順了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形成權責明確、分級管控、聯動配合、齊抓共管的揚塵污染防治監管體系。

 九、2020至2022年城區施工工地260個,發現問題占比一直在50%以上。督察抽查的地鐵一號線三期、天地源和樾溪谷項目等58家建筑工地均存在“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問題。部分建筑工地車輛沖洗臺建設管理不規范,有的設有2條出口道路,車輛不經沖洗也可以從旁路出去,有的車輛進出沖洗臺停留時間不夠,或者基本不停留。碧桂園秦都府、團結路下穿鐵路隧道等項目均存在視頻監控形同虛設,揚塵儀、噴淋頭安裝不合理等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制定印發了《關于開展市城區建設工地揚塵在線及視頻監控排查整改工作緊急通知》《關于開展主城區建設工地揚塵在線監測設備校驗工作的通知》,2023年對主城區揚塵在線監測設備進行了4輪次校驗,全市揚塵在線監測設備上線率進一步提高。

 2.修訂印發了《咸陽市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實施細則》,堅持每周調度通報各縣市區、管委會建設工地揚塵治理情況,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每周對主城區建設工地顆粒物指標及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排名,重點查辦排名靠后建設工地,夯牢企業主體責任。2024年截至目前周排名通報4次、周排名并通報批評建設工地19個,對排名后3位的工地建設、施工、監理單位一并處罰。

 3.開展揚塵防治標準排查整改和提升改造,按照《咸陽市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實施細則》,督促各轄區重點針對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安裝、圍擋噴淋設備、降塵設施、洗車臺加長改造、車輛出入口進行排查和提升整改。2023年,全市共完成洗車臺提升改造213個,各轄區建設工地揚塵防治措施已達到應裝盡裝、應改盡改。

 4.持續開展主城區揚塵問題“大排查、大治理”專項行動,各縣市也進行了全面排查治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常態化深入建設工地督導抽查。2024年以來,共向屬地管理部門下發督辦10份,集中約談建設工地11個,核查處理建設工地揚塵污染問題98個。

 十、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約800公里的國省道路清掃,大型清掃機僅18臺,清掃能力和頻次不足。轄區內108國道關中環線、312國道、211國道涇云路段等道路清掃不及時,積塵嚴重。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按照《公路日常運營路段揚塵污染防治標準》,修訂了路長責任制、督導責任清單、養護機械管理、月巡查季考核等6項制度,推行“路長制”管理模式,實行養護巡查100%,設立生態環保公示牌,建立清掃保潔工作責任體系。

 2.嚴格執行《國省公路清掃保潔工作管理制度(試行)》,提高大型清掃車工作效率,縣段兩天巡查一次,道班每天巡查,路面清掃作業每天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氣及時調整工作時間。

 3.新購置3臺大型清掃車,租賃4臺清掃車輛,配備到揚塵管控重點縣段,落實“大型清掃機械為主、小型電動清掃機配合、人工輔助”作業方式,在主城區周邊25公里國省公路清掃保潔“掛圖作戰”,對南部縣區、旅游路口、城鄉結合部等易揚塵路段和市政道路結合處路段,加大濕法機掃頻次。

十一、市區主干道以“灑水代替清掃”現象普遍。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制定印發了《咸陽市主城區道路清掃保潔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逐項明確責任單位、工作目標和完成時限。制定印發《關于確定主城區道路類別和清掃保潔等級、完善清掃保潔移交監管機制的通知》,明確道路類別和清掃保潔等級、清掃保潔和積塵負荷執行標準、完善清掃保潔移交和監管機制3個方面標準措施。

 2.購置新能源環衛車134臺,主城區道路清掃保潔與灑水沖洗車共計282臺,新增小型新能源電動沖洗機具194臺,優化了車輛結構,提高了作業能力,主城區391條道路及背街小巷實現機械化清掃。

 3.根據道路積塵負荷監測設備試運行數據,對應城市道路類別確定了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積塵負荷限值。委托第三方機構,采取設備走航+人工監測的方式,開展道路積塵負荷監測。

 十二、咸陽市農村清潔取暖工作沒有從農村實際和群眾角度出發,推行的改氣改電設施一裝了之,未發揮應有作用。督察組明察暗訪9縣42個村發現,農村清潔取暖補貼不到位,設備大多閑置,使用散煤和生物質取暖現象較為普遍。2022-2023年采暖季,完成改電的3個村,戶均月用電量在181度-234度之間;改氣的3個村,戶均月用氣量在91方-128方之間,與非采暖季戶均用電用氣量相比變化不大。每戶清潔取暖補貼上限為500元,但2021-2022采暖季最終平均每戶采暖報銷補貼僅為195元。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制定印發了清潔取暖運行補貼及資金籌措、督導包聯、考核獎補等“1+9”一攬子方案,每戶補貼由往年最高500元調整為不低于600元。

 2.市級財政列支7400萬元專項補貼,對空氣質量改善明顯、清潔取暖設備使用率高的縣鎮每月考核獎補。同時,積極探索在重點區域實施“水暖炕”改造,對4.5萬戶70歲以上的農村常住戶免費安裝“水暖炕”。

 3.創新開展“6個一”“三講三查三清”(講補貼標準、講兌付方式、講政策要求,查設備運行、查散煤余量、查生物質焚燒,摸清群眾基本情況、摸清取暖現狀、摸清群眾意愿和訴求)和“一卡一臺賬”等活動,全方位擴大宣傳。26名市級領導包聯25個重點鎮辦和主城區城中村,縣鎮村實行“三包”責任到戶制,層層夯實責任。全市平原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4%。

 4.2023-2024采暖季五個月“煤改電”用戶用電量合計7.01億千瓦時,凈增0.82億千瓦時。相當于減少散煤消費4.50萬噸,有效助力全省散煤治理清潔取暖工作。采暖季戶均用電量為1142.01千瓦時,同比增長13.26%。

 十三、咸陽市主城區周邊共有5條高速公路,2022年機動車流量2970萬輛次,市內機動車流量日均超過21萬輛次,主城區每日還有3000多輛商混、渣土、重型柴油車等運行,機動車尾氣污染嚴重。2020年后,老舊車淘汰工作力度明顯減弱,車管所登記在冊的車輛中還有400多輛需要淘汰。

整改完成情況:2025年12月底,時序推進。

措施落實情況:

 1.2023-2025年咸陽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420輛,2023年省上下達任務84輛,已完成淘汰247輛,占省上下達的307%,完成三年任務的58.5%。

 2.調整擴大市主城區禁限行范圍,在15處入城方向安裝智能限高架,嚴禁中重型貨車進城。市主城區建成“綠波帶”12條,主次干道停車次數和通行時間大幅下降。

 3.制定印發了《咸陽市城區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渣土車推行實施方案》,更新新能源渣土車120輛,國六標準渣土車153輛,完成年度更新替代30%目標。印發《商混車輛更新替代工作方案》,更新新能源和國六商混車300輛、淘汰國五以下商混車333輛,新能源和國六商混車占比36%。

 4.多部門聯合開展路檢路查執法,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2023年共抽檢柴油貨車10235輛次,檢查重型燃氣貨車后處理裝置826輛,依法處罰超標車輛39輛。

 十四、督察抽查的高新區跨渭河大橋項目工地、三原縣閩商高端裝備制造園等26家建筑工地、工礦、建材企業不同程度存在非道路移動機械未備案懸掛標識、超期未審驗、使用報廢非道路移動機械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生態環境部門聯合行業主管部門持續強化監督檢查,常態化開展編碼登記核驗,對發現使用未編碼登記非移動機械的,嚴禁使用,清退出場,限期完成編碼登記,并按照規范懸掛(噴涂)環保號碼方可使用。嚴格落實《關于重新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的通告》要求,2023年檢查核驗機械1027臺,堅決查處使用不符合規定機械。

 2.持續開展排放檢測專項行動,加大尾氣排放檢測力度,堅決查處超標排放機械,2023年尾氣排放檢測機械1015臺,查處超標排放機械45臺,依法進行了處理。加強宣傳引導,在全市召開18場次規范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幫扶培訓活動,宣傳非移動機械相關政策法規。

 3.積極推進工業企業場內車輛淘汰,2023年全市11家工業企業清潔運輸比例提高到68.43%。

 十五、咸陽市橡膠企業大部分采用技術水平較低的UV光解+活性炭處理有機廢氣工藝,污染設施治理效果較差。凱譽橡膠有限公司、聯盟膠輥有限公司夜間違法生產,活性炭更換不及時;秦都區橡膠制品廠擅自停運污染處理設施;三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治理設施簡陋,采用簡易自制除塵設備,部分有機廢氣收集裝置未開啟。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主城區及周邊保留的13家橡膠企業有機廢氣治理工藝全部采用“活性炭+等離子”等二級處理工藝或催化燃燒,對照應急績效A級標準完成治污設施升級改造。

 2.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專項執法檢查,將橡膠企業納入夏季臭氧污染監管范圍,加強對保留的13家橡膠企業現場檢查和幫扶指導。

3.指導督促咸陽凱譽橡膠有限公司、咸陽聯盟膠輥有限公司、秦都區橡膠制品廠3家企業完成搬遷。

十六、抽查的10家加油站存在三次油氣回收巡檢制度不健全,加油槍集氣罩破損等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指導督促全市加油站健全油氣回收巡查檢查制度,督察組指出的10家加油站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2.各縣市區組織對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檢查維護、油品裝卸等開展兩輪次全覆蓋檢查,檢查加油站744家次,查處問題加油站16家。

 十七、咸陽市主城區及周邊分布著16家排放量大的重點涉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量約占全市工業源排放量的60%。其中延長石油興化化工、興化集團等3家化工企業分布在咸陽市城區和緊鄰城區的興平市,污染物排放量大,且均位于渭河平原“盆底”位置,污染物易聚集,難以擴散。督察發現,延長石油興化化工、興化集團和西北橡膠有限公司作為省屬國有企業,未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環保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察發現,延長石油興化化工、興化集團和西北橡膠有限公司,部分生產設備陳舊,興化集團有10套裝置運行已超過20年,環境風險隱患大。2021年以來,興化化工和興化集團因超標排放、污染治理設施不符合規定等被立案處罰7次。

整改完成情況:2027年12月底,時序推進。

措施落實情況:

 1.積極推進陜西興化集團搬遷改造。完成涉及企業外部187戶居民搬遷的前期摸底測算、方案制定、資金籌措。

2.延長集團下屬凱迪西北橡膠有限公司搬遷具體事項正在協調。

 3.加強執法監管,督促相關企業夯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查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十八、咸陽市橡膠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方案要求高新區、興平市、秦都區42家橡膠企業分類推進,其中14家就地升級改造,8家關停退出,9家轉型轉產,11家搬遷入園。咸陽市2023年空氣質量改善進位行動方案也要求,加快橡膠行業整治,6月底前力爭完成中小型橡膠企業搬遷退出。督察發現,咸陽市橡膠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整體推進滯后,搬遷協調不力,關閉退出不徹底。按照方案要求應于2022年12月底前關閉退出的8家企業截至督察結束時仍有5家在生產;11家搬遷入園類企業全部未徹底完成搬遷任務。2022年12月,高新區工信局對應關閉退出的圣氏實業有限公司生產設施張貼封條,并上報該企業已停產,但今年3月督察發現,該企業擅自生產,且未開啟污染處理設施。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按照“關、轉、搬、改”的思路,分類推進主城區及周邊41戶橡膠企業搬遷改造。其中提升改造13戶、關停24戶、搬遷4戶,完成分類整治任務。

 2.保留的13戶橡膠企業治污設施全部對標應急績效A級標準完成升級改造。同時,持續加強企業日常監管,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

 十九、咸陽市有各類農業生物質利用企業41家,但市農業農村局對生物質綜合利用補貼和政策引導不到位,導致生物質綜合利用率較低。督察發現,2022年咸陽市果樹枝條類生物質可收集資源量約58萬噸,實際利用量僅34萬噸。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深入推進“十百千”工程。全市有縣級骨干企業28家,鎮級回收利用企業(合作社)95家、村級收儲點1174個,初步建立了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統一收集、運輸、利用的處置體系。

 2.大力清除存量生物質。全市2022年的24萬噸存量果樹枝條已全部清理完成,并建立清理工作臺賬;2023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產生量195.98萬噸,通過“五化”(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綜合利用188.43萬噸,利用率達到96%。

 3.加大政策性補貼力度。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黃河流域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等政策資金,先后在禮泉縣、乾縣、彬州市、涇陽縣等縣市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項目,加大對生物質綜合利用企業的資金補貼力度,持續提升全市生物質收儲加工能力。

 二十、2022年咸陽市發現露天焚燒點4094個,2023年僅1至2月就發現焚燒點717個。散煤和生物質燃燒排放導致城區周邊夜間污染物濃度明顯升高,并逐步向市區聚集,夜間污染加重;督察組在三原、涇陽、興平、乾縣的7個村莊暗訪時均發現有生物質和散煤堆存現象。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持續強化禁燒工作力度。加大禁燒宣傳力度,夯實市縣鎮村四級責任,實行定人定崗定區域“三定”常態化巡查露天焚燒,確保火點發現即處理。對露天焚燒問題實行量化考核,火點數量明顯減少。

 2.著力清除存量生物質。常態化開展村莊清潔行動,累計出動大型機械10.58萬臺次、發動群眾158.08萬人次,共清理農村柴草堆34.75萬處、垃圾堆27.8萬處、雜物堆29.41萬處。同時,市級財政列支1553萬元用于補貼生物質清運工作。

 3.實施散煤專項整治行動。多部門聯動開展散煤治理專項執法行動,全市設立聯合檢查站點31處,2023年采暖季期間,查處非法銷售散煤行為49起,立案查處15起,查扣散煤近300噸。各縣市區優化散煤有償回收政策,做到應收盡收,實現散煤動態“清零”,共計回收散煤和潔凈煤6167噸,并以應急儲備、企業回購等方式合規處置。

 二十一、近年來,咸陽市工業企業能源消費量逐年上升,其中六大高耗能行業能源消費量年均占比均超過85%。石油、石化、建材和化工企業能源消費量上升明顯,2022年規上非電企業用煤總量不減反增。省發改委2022年下達咸陽市非電規上企業用煤控制目標398萬噸,但咸陽市未完成任務,超目標109萬噸。咸陽市、彬州市政府及發改部門未嚴格落實控煤要求,2022年僅彬州市新投運工業鍋爐的新增煤炭消費量就達70萬噸。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順利完成年度指標任務。2023年全市規上非電企業煤炭消費總量411.6萬噸,較上年度減少95.5萬噸,同比下降18.83%,完成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達的420萬噸煤炭消費量的控制目標。

 2.協調解決重大項目用煤指標。積極對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通過陜煤化集團從渭南等關中地區所屬企業調劑20萬噸用煤指標,在全市范圍內統籌協調10萬噸用煤指標,有效解決了彬州市乙二醇項目30萬噸煤炭指標缺口問題。

 二十二、咸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系統僅有13臺便攜式油煙監測儀,難以滿足全市三千余家餐飲單位監管需求,大多以第三方檢測機構抽測代替日常監管。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著力提升監管能力水平。增購13臺便攜式油煙檢測設備,全市達到26臺。加強對一線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逐步提高餐飲油煙日常監管能力。

 2.聚力整治重點餐飲單位。按照省上有關餐飲油煙在線監測部署要求,認真開展全面排查,加大設施安裝力度,全市130家面積500平米以上的餐飲單位已安裝油煙在線監測設施。同時,加強油煙排放監測,嚴格污染物達標排放監管。

 二十三、市生態環境局興平、禮泉執法大隊分別監管企業935家、391家,執法人員平均年齡均在48歲以上,專業人員極少,人員年齡、學歷等結構不夠合理。

整改完成情況:2024年12月底,時序推進。

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2024年,全省公務員招聘計劃中市生態環境局禮泉分局計劃招錄3名環境保護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興平生態環境執法大隊招錄2名環境保護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通過人員定向擴充,逐步解決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的問題。

 二十四、市-縣-鎮-村四級環保網格不夠完善,鎮村環保網格員數量較少,一些大氣污染問題沒有及時發現查處,環境監管“最后一公里”未徹底打通。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加強“雙網融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賦予全市1萬余名社會綜治網格員生態環保職能。擇優選配212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鎮辦專職網格員,定期開展專題培訓,強化考核通報,累計發現解決問題1.3萬余個。

 2.推行基層戰斗隊做法。建設“鎮辦為主體,村干部、志愿服務隊為補充,網格員為助力”的3支隊伍,將8項行政執法權下放至鎮辦,著力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3.引導全民監督。推廣“環境問題隨手拍”APP,加大獎勵力度,2024年以來,受理舉報問題888件,發放獎金3.9萬元,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急難愁盼的生態環境問題。

 二十五、咸陽市缺乏科學、精準、有效的環境監管體系和手段。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發現問題與處置問題分屬于不同部門,問題處置流程較長、處置效率低下。督察發現,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對建筑工地攝像頭、揚塵儀的安裝要求和調查處理過程及結果均不清楚。2022年,指揮中心共發現揚塵類問題1.1萬件,僅有5%為揚塵儀數據超標類問題,更無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問題,與實際情況不符,難以發揮監督管理作用。2023年4月10日,咸陽市PM10濃度超過700微克/立方米,但指揮中心揚塵儀監控系統顯示,大量工地揚塵儀PM10濃度在200微克/立方米以下,揚塵儀形同虛設。2023年3月21日督察發現,一輛備案在冊的渣土車夜間違規拉運渣土,但4月10日在指揮中心未查閱到該車當日夜間行使軌跡數據。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強化部門協作。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和秦都區、渭城區及咸陽高新區、咸陽經開區管委會各抽調1名工作人員,集中在市城管監督指揮中心辦公,確保揚塵在線監測、工地視頻監控、渣土視頻監控等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交辦查處。

 2.加強工地揚塵信息化監管。建成市智慧工地監管平臺,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專職負責建設工地揚塵信息化監管,對發現的問題轉辦屬地現場查處。定期開展建設工地揚塵在線監測設備校驗工作,確保日常監管數據準確可靠。

 二十六、咸陽市未建立企業用電監管平臺,門禁系統聯網不到位,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監管僅靠執法人員現場核查,導致問題不能及時發現。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

措施落實情況:

 1.加強企業用電監管。完成全市工業企業用電監管平臺建設,879家涉氣企業完成用電端安裝,530家企業用電端與監管部門聯網。

 2.提升重點用車企業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全市184家重點用車企業門禁系統全面完成建設并與監管部門聯網。免費為全市400輛在用國Ⅴ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車加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推動重型柴油車運行軌跡等得到實時監控。

 二十七、2022年2月至督察進駐,咸陽市共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11次,督察抽查的64家企業、單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均不到位,部分商混站、企業和建筑工地未按要求停工停產。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持續開展重污染天氣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督導檢查,2023-2024年秋冬季,共啟動六輪次重污染天氣應對,市級責任部門、市指揮部5個專班24小時下沉一線督政查企。嚴格實行駐廠監督制度,對8家重污染天氣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企業進行了查封扣押等行政處罰,以最有力的舉措削峰降頻。

 二十八、城管、住建部門工作人員未對照本部門制定的“揚塵監管45條”開展現場檢查,執行落實掛空擋;咸陽市建筑工地監管部門責任落實不到位,“紅黃綠”牌管理存在低限處罰、處罰不掛牌等問題。咸陽市生態委、治霾辦2022年交辦131個問題,其中72個均為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揚塵污染嚴重問題,整改標準不高、整治措施不力,僅渭城區和經開區各對1個問題進行了處罰,依法依規處置和整改監管不嚴。高新區液晶基板玻璃建設項目因揚塵污染問題被交辦4次、督辦1次,從未進行處罰和問責,問題處置和整改監管乏力,企業違法成本低,揚塵污染問題屢禁不止。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強化工地開復工驗收工作。主城區嚴格實行市縣兩級“雙驗”制度,各縣市實行本級驗收制度。2023年市主城區“雙驗”通過建設工地228個,2024年以來市主城區“雙驗”通過建設工地148個。

 2.嚴格“紅黃綠牌”“一案雙罰”制度。修訂印發《咸陽市建設工地揚塵治理“紅黃綠”牌管理制度實施辦法》,2023年對76個工地進行通報批評,公開曝光問題突出工地20個,暫停48個施工、監理企業在咸招投標資格。2024年以來,掛紅牌工地9個次、黃牌工地98個次,行政處罰223萬元。

 二十九、督察還發現彬州、長武、旬邑煤矸石和煤泥綜合利用率不高,環境污染隱患突出等問題,處置過程和自燃隱患帶來的大氣污染問題不容忽視。彬州、旬邑等地僅熱值較高的“黑矸”和部分“白矸”被綜合利用,且利用臺賬記錄與實際不符;2022年大佛寺礦業公司產生的95.73萬噸煤矸石,被層層轉賣后大部分去向不明。其他煤矸石綜合利用企業也存在類似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措施落實情況:

 1.強化煤矸石綜合利用。加大煤矸石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力度,依托神華國能彬長低熱值煤660MW超超臨界CFB示范項目和恒得源環保新科技公司煤矸石可降解環保材料項目,建成年處理140萬噸煤矸石綜合利用項目。

 2.加強煤矸石處置監管。開展煤矸石等固體廢物專項執法檢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臺賬監管,加大煤矸石處置全鏈條監管力度,嚴查煤矸石違規處置行為。完成大佛寺煤礦煤矸石去向不明等環境違法問題立案處罰。

附件2

咸陽市省第二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移交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按照《省第二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反饋咸陽市大氣污染治理有關問題責任追究工作方案》,市紀委監委成立了調查組,對移交的3個追責問題線索,市紀委監委完成調查核實,分別向興平市、三原縣、涇陽縣人民政府下發監察建議書,追責問責干部13人,其中縣處級6人、鄉科級7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省國資委督促延長石油集團對興化集團、西橡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了約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一、咸陽市揚塵污染問題突出問題

 經查,移交的咸陽高新區高科一路冠捷顯示科技公司對面約300畝工地堆積大量黃土,無任何覆蓋情況問題;高新區彩虹電子廠隔壁一工地大面積黃土裸露,堆體高出路面約3-4米問題;咸陽市生態委2022年交辦63個問題,咸陽市治霾辦交辦68個問題,其中72個均為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揚塵污染嚴重問題,僅渭城區和經開區各對1個問題進行了處罰問題;咸陽高新區高世代(G8.5+)液晶基板玻璃生產建設項目因揚塵污染問題被交辦4次、督辦1次,從未進行處罰和問責問題;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約800公里的國省道路清掃,但清掃能力有限,大型清掃機僅18臺問題;2022年咸陽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共發現揚塵類問題1.1萬件,僅有約5%為揚塵儀數據超標類問題,更無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咸陽市公路局涇陽公路管理段周末和節假日道路基本不清掃等7個問題,均與實際情況不符,予以了結。

 經查,移交的咸陽市大華公園城市項目大面積黃土未覆蓋,道路硬化不到位,咸陽市秦都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多次下發整改處罰通知,但項目建設方置若罔聞問題;咸陽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對建筑工地攝像頭、揚塵儀的安裝要求和調查處理過程及結果均不清楚問題;2023年4月10日,咸陽市遭遇沙塵暴,PM10本底濃度超過700微克/立方米,但指揮中心揚塵儀監控系統顯示,大量工地揚塵儀PM10濃度在200微克/立方米以下,揚塵儀形同虛設問題;涇陽公路管理段周末和節假日均無清掃記錄問題;城鄉結合部道路和背街小巷清掃保潔頻次嚴重不足,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措施抑塵效果不佳等5個問題均屬實。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陜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第七條第三項之規定,結合《關于進一步做好問題線索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紀發〔2023〕8號)等相關規定,對以下3個單位和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市紀委監委向興平市、三原縣、涇陽縣人民政府下發監察建議書;給予咸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育信同志批評教育;給予咸陽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副主任張超同志批評教育;給予咸陽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辦公室主任馮生全同志誡勉談話;給予咸陽市公路局涇陽公路管理段段長王小合同志誡勉談話;給予秦都區城市管理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介寶軍同志批評教育;給予秦都區人民路街道辦事處樂育北路社區黨總支部第一書記王炳彥同志批評教育;2023年4月17日,秦都區紀委監委在調查大華公園城市項目揚塵治理不到位問題時,已給予潘宏超誡勉談話處理,此次對潘宏超不再提出問責意見。

二、咸陽市農村清潔取暖落實難問題

 經查,在咸陽市應對污染天氣的關鍵時期,清潔取暖存在的農村清潔取暖設施使用率較低,散煤取締和生物質資源化利用力度不夠,散煤和生物質燃燒嚴重影響秋冬季空氣質量,潔取暖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綜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陜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第七條第三項、第七項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問題線索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紀發〔2023〕8號)相關規定,對以下5名責任人進行問責:給予咸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二級調研員槐文軍同志誡勉談話;給予咸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南頤鵬同志批評教育;給予咸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槐子璽同志批評教育;責令咸陽市農業農村局科技推廣科科長白錦章同志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咸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科科長郭健同志作出書面檢查。

三、咸陽市化工橡膠企業改造搬遷推進緩慢問題

 經查,市工信局在牽頭開展城區及周邊橡膠企業搬遷改造中,作風不夠嚴實、工作不夠細致,導致進展緩慢、關閉不夠徹底等問題,鑒于問題情節較輕,同時市工信局在反饋后能加大協調推動力度,積極整改存在的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對以下2名責任人進行問責:給予咸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英立同志談話提醒;給予咸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節能和綜合利用科科長姚鹿林同志批評教育。

四、興化、西橡公司追責問責情況

 按照省國資委負責省屬集團公司領導班子追責問責事項,二三級單位由各集團公司負責管理規定。省國資委督促延長石油集團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一)興化公司追責問責情況。延長石油集團黨委對興化公司領導班子進行約談,興化公司領導班子向延長石油集團黨委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興化公司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并對10名中層干部進行了處分:其中3人免職、1人行政警告、2人誡勉談話、4人約談。對相關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二)西橡公司追責問責情況。延長石油集團黨委對西橡公司領導班子進行約談,西橡領導班子向延長石油集團黨委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西橡公司對相關單位及責任人進行了考核及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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