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加力支持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若干措施發布!
【谷騰環保網訊】獲悉,大同市人民政府發布《大同市加力支持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確,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項目,項目建成投產當年按總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費)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分期實施的重大項目,可按建設進度及完成投資額分期申報);新建項目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建成投產的,獎勵比例上浮2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1200萬元。全文如下:
各縣(區)人民政府,大同經開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大同市加力支持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大同市加力支持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24〕7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晉政發〔2024〕17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4〕37號)等文件精神,著力破解我市大宗固廢排放量大、綜合利用率低、環境污染嚴重等現實問題,加快推進大宗固廢高效、高值、規模化利用,提升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效率,真正實現變廢為寶、綠色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要素保障
(一)對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項目,各縣區及開發區要在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上給予支持,優先保障。
(二)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項目,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優化環評、能評審批服務,縮短審批時間。
(三)嚴格落實好國家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環境保護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確保企業應享盡享。
二、促進項目建設
(四)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項目,項目建成投產當年按總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費)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分期實施的重大項目,可按建設進度及完成投資額分期申報);新建項目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建成投產的,獎勵比例上浮2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1200萬元。
三、支持做大做強
(五)支持云岡區建設山西省云岡大宗固廢綠色低碳綜合利用示范園區。建立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骨干企業、重點項目動態監測服務和產融對接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企業和項目的支持力度。
(六)對正常生產的大宗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企業(上年度累計停產不超過2個月),實行年新增固廢利用量獎勵。年新增資源化利用量10萬噸(含)以下的企業(項目),每新增利用1噸獎勵5元;年新增資源化利用量10萬噸以上的企業(項目),每新增利用1噸獎勵10元。單戶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
(七)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按年度實行利用量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利用1噸建筑垃圾補貼10元,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八)對生活垃圾綜合利用企業,按年度實行利用量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利用1噸生活垃圾補貼5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四、鼓勵創新發展
(九)支持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加大創新投入,擴大與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發合作,對獲評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企業,在現有獎勵政策基礎上再分別獎勵10萬元和5萬元。
(十)支持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企業綠色發展,對獲評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和“綠色供應鏈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和50萬元。
五、附則
(十一)本政策措施適用于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電石渣、爐渣、冶煉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大宗固廢的資源化利用,重點支持利用大宗固廢生產新型環保材料、新型墻體材料、高性能建筑材料等綠色產品的企業和項目;利用煤矸石發電、生活垃圾發電、礦井填充、回填造地等項目不在獎勵范圍。
(十二)相關措施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按年度兌現落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投產一個月后向市工信局提出獎勵申請,及時兌現。
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負責解釋,自2025年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三年。廢舊光伏板、新能源電池、服務器等可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視產業發展情況參照本措施執行。原《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同市促進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暫行辦法的通知》(同政發〔2021〕3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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