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處 理 | 大氣控制
噪聲振動 | 固廢處理
環保領域: 全部水處理大氣控制固廢處置噪聲振動控制電磁輻射土壤修復其他
行業應用: 全部國際公約國家法規地方法規
為了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制定本法。
分類:國家法規 0條評論參與評論
為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 代業化建設的發展,制定本法。
為了加強對環境保護標準(以下稱環保標準)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環保標準體系,不斷提高環保標準工作的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
為了加強海域使用管理,維護國家海域所有權和海域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海域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制定本法。
為了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防治污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為加強對陸地污染源的監督管理,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定本條例。
為加強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新的污染,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定本條例。
為預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為了保護、建設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發展現代畜牧業,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為了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促進技術進步,改進產品質量,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標準化工作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發展對外經濟關系的需要,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