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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更新時間:2024-11-29 10:14 來源:常寧市人民政府 作者: 閱讀:1188 網友評論0

谷騰環保網訊湖南省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11月25日印發《常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統籌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應對能力和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詳情如下:

常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統籌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應對能力和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保障公眾健康,結合常寧市近年應對重污染天氣的評估結果和實踐經驗,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深入打好重點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重點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和應急減排措施修訂工作方案》《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湖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衡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常寧市行政區域內出現的除沙塵天氣外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工作。國家出臺相應標準嚴于本文件的,執行國家標準。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首要目標,著重于提高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能力,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加強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最大程度減少重污染天氣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2)科學預警,分級管控。健全和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監控體系,強化實時監測,加強分析研判,實行定期會商,科學預警。積極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根據不同預警等級,采取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影響程度。

 (3)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完善全市統一的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市直機關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分工,各單位依職責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積極開展區域應急聯動。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提升全市重污染天氣的聯防聯控水平。

 (4)績效分類,差異管控。開展重點行業差異化績效評價工作,科學制定差別化停限產措施,嚴禁"一刀切";積極引導企業有序開展深度治理,推進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5)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加強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響應體系、共享機制,協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及時準確發布空氣質量監測和預警相關信息,加強宣傳引導,提高人民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參與意識,共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2 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設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指 揮 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副主任、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局長

 成員單位: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市發改局、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氣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指揮部辦公室設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由常寧分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組建監測預警組、重污染天氣應對組、督導檢查組、宣傳報道組,指導和檢查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上述機構相關職責見附表。

3 應急準備

3.1 修訂應急減排項目清單

 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根據上級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要求明確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標準及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意見。依據重污染天氣減排比例要求,定期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清單須包括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排放源的基本信息和相應預警級別下的減排措施,原則上所有涉氣企業均應納入應急減排清單。將應急減排措施層層落實到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等,分類提出切實有效、便于操作的應急減排措施。每年9月初前,常寧分局應完成年度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將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報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3.2 夯實應急減排措施

 以常寧市為單位核算減排基數,主要包括基礎排放量和應急減排基數,通過實施協同減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在重污染天氣III級、II級、I級應急響應期間強制性減排措施污染物應急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減排清單可根據本地污染物排放構成適當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在制定減排措施時,應在滿足減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差異化減排措施。

3.3 指導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工業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和"公示牌",實施方案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公示牌應安裝在廠區入口等醒目位置。對生產工序簡單,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全廠停產、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只制定"公示牌"。

4 監測與預警

4.1 監測與預報

 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市氣象局負責完善本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常寧生態環境監測站、市氣象局聯合開展本市空氣質量監測和預報,嚴格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有關規定開展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日常監測,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預報工作。

4.2 預警污染控制分區

根據常寧市重污染天氣區域分布特點以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地理位置關系,將全市劃分為兩個區域:

 重點控制區:宜陽街道辦事處、培元街道辦事處、泉峰街道辦事處、曲潭街道辦事處、水口山經濟開發區;

一般控制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不含重點控制區)。

4.3 預警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重污染預警由輕到重依次分為3個級別:黃色(III級)預警、橙色(II級)預警和紅色(I級)預警。

 黃色(III級)預警:預測城區日均AQI>200或預測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II級)預警:預測城區日均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 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I級)預警:預測城區日均AQI>200持續72小時且預測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當預測未來24小時出現PM10均值濃度>150μg/m3、PM2.5均值濃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時滑動平均濃度>160μg/m3,且尚未達到黃色預警條件時,應加強公眾健康防護信息提示,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參照應急減排項目清單采取臨時管控措施。

 當預測可能出現上述污染天氣條件時,應當按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當監測AQI>150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污染情況盡早啟動或調整相應級別的預警。

4.4 預警會商

 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工作。預測出現重污染天氣時,應當及時發起會商。未發布預警信息、重污染天氣已經出現時,要實時會商。當預測出現符合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的天氣時,常寧生態環境監測站、市氣象局及時將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氣象條件及預測預報結果提供給會商會議,由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提出預警建議。區域聯動預警和市級預警響應期間應增加會商頻次,必要時請常寧市指揮部組長、副組長和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專家組參與會商。

4.5 預警發布

 當預測到未來環境空氣質量可能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各級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原則上應提前24 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或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及時啟動預警。

 區域聯動預警由常寧市指揮部副組長批準后發布,紅色預警由常寧市指揮部組長批準后發布,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由常寧市指揮部副組長批準后發布。

 預警信息須明確預警級別、啟動時間、應急響應區域范圍、響應級別和響應措施等內容。預警信息由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市氣象局會同常寧生態環境監測站通過常寧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向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責任人發送,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負責定期收集和更新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責任人名單并提供給市氣象局,由市氣象局將名單入庫至常寧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通信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向公眾發送重污染天氣預警短信,同時通過門戶網站、廣播、電視、報紙、新媒體等新聞媒介發布。

4.6 信息報告

 區域聯動預警或預警發布后由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通過電子公文、電報、傳真、郵件等方式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常寧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鄉鎮、街道發布預警信息。

4.7 預警變更

 在預警有效期內,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會同市氣象局、常寧生態環境監測站加強研判和跟蹤分析,如有分析結論證明可以提升或降低預警級別的,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向常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報告并提出預警變更建議。

 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按高級別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盡早升級管控措施。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降低預警級別。

預警變更的主體及程序和預警發布相同。

4.8 預警解除

 常寧生態環境監測站、市氣象局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指數將降至或已降至黃色預警條件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提出解除預警建議,報常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批準后發布。

預警解除的主體及程序和預警發布相同。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及啟動

與預警等級相對應,實行三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區域聯動預警或市級預警發布后,常寧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或其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迅速啟動相應級別或更高級別應急響應,落實應急值守制度,做好應急人員、車輛、設備、物資的調度,并采取相應措施。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更為嚴格、具體、有效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并抓好落實。

5.2 Ⅲ級響應措施

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III級響應時應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強制性減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實施對應預警級別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當地政府應督導落實以下措施:

 ①工業源減排措施。水泥行業實施常態化錯峰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減排清單,精準實施黃色預警級別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措施,對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按照"一廠一策"企業減排操作方案,明確具體的停限產生產裝置、工藝環節和各類關鍵性指標,做到企業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工業企業減排措施應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為主;對不可臨時中斷,通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措施減排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應當依法安裝廢氣自動監控設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統,并能夠提供一年以上的數據記錄,同時應根據季節特點指導企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能夠落實減排措施。避免對非涉氣工序、生產設施采取停限產措施,確保應急管控措施精準到位,降低對企業正當生產經營的影響。

 ②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重污染天氣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對應預警級別減排措施。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渣土運輸等,礦山、砂石料廠、石材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等保潔頻次。

 ③移動源減排措施。執行重污染天氣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黃色預警級別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運輸車輛停止上路行駛。涉大宗物料運輸單位應制定詳細交通運輸源頭管控方案并配備有關硬件監管設施。移動源除明確停駛方案外,還應嚴格執行源頭管控有關要求,包括加強油品儲運銷環節監管和加油加氣站油氣回收系統的使用情況排查、開展油品檢測、抽查機動車銷售企業環保達標情況,以及加強柴油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戶檢查的頻次和力度等。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頻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④其他減排措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嚴格禁止農作物秸稈及雜物露天焚燒,加大餐飲油煙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監管力度和頻次,禁止露天燒烤,按照市政府公告要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建議性減排措施

 ①倡導企事業單位節約用電,減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設施溫度較平日調低2-4攝氏度;減少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待機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廣使用節能照明燈具,盡可能減少照明數量和時間。

 ②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車等出行,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③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④倡導未納入應急管控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控制污染工序生產,主動減排,可在達標排放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污染工序的生產時間,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3)健康防護指引

 ①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②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③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④建議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或停止室外課程及戶外活動。

 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危害的科普宣傳,切實保障呼吸類等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力量;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⑥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要組織專家解讀預警信息和采取的應急措施效果,宣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和公眾健康防護知識,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客觀評價并積極參與到應對工作中。

5.3 Ⅱ級響應措施

在落實城市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

 (2)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會同市氣象局、常寧生態環境監測站增加重污染天氣下環境空氣質量的監測預警會商頻次、監測預警工作,必要時請專家組參加,會同鄉鎮做好監測預警工作。

 (3)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評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效果,及時補充完善應對措施。

(4)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工業企業應按照"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積極利用區外來電,嚴格執行綠色節能調度,在滿足區域供電平衡和熱力供應的前提下,煤耗低的超低排放機組優先發電。

 ②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移動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城市主城區、鄉鎮、街道內應采取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限制通行的措施;礦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2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③施工工地按揚塵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5)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

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用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措施,改善大氣環境。

(6)健康防護指引

①停止舉辦露天比賽等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②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停止戶外活動。

③醫療機構增設呼吸類等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延長工作時間。

5.4 Ⅰ級響應措施

在落實城市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常寧市指揮部派出現場工作組和技術力量,赴鄉鎮、街道督促指導應急響應工作。必要時,與相鄰區縣進行協調溝通,采取相關應急聯動措施。

(2)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工業企業應按照"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②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照移動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經常寧市指揮部同意,可采取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等更加嚴格的機動車管控措施。城區過境柴油貨車繞行疏導,200總噸以下的干散貨船、單殼化學品船、600噸載重以上的單殼油船停駛。

③施工工地按照揚塵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3)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建議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②倡導過境的柴油貨車繞行,避開主城區行駛。

(4)健康防護指引

①中小學、幼兒園停課。

②停止舉辦大型戶外群眾性活動。

③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停止或減少室外作業,并加強防護。

 ④根據空氣質量監測中主要污染物種類,針對性開展主要污染物健康危害的監測,包括人體內暴露水平以及生物效應指標等。

5.5 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應急響應等級與預警級別相互對應,同步調整級別和同步終止,預警解除的同時終止應急減排措施。如有必要,應急響應等級可以高于預警級別,并同步啟動,同步或提前調整級別,同步或延遲終止。具體操作參考預警的級別調整與解除。

6 區域應急聯動

 加強與周邊縣(市)區的協作,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密切與周邊縣(市)區的溝通協調,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區域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度,積極參與區域聯合預警會商;收到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或區域預報中心的區域聯動預警提示信息后,及時通報并督促相關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區域應急聯動,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共同降低重污染天氣的影響。

 各鄉鎮、街道要將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要求納入本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按照區域聯動預警提示信息,結合本地預案,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通知企業及時實施"一廠一策",按要求升級或解除預警,并將重污染天氣應對信息報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

重大活動期間,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采取相應應急響應措施。

7 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評估。預警解除后1個工作日內,相關鄉鎮、街道將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調度表報至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預警解除后5個工作日內,相關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要將轄區重污染天氣應對總結評估報告以書面形式報送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總結評估報告應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布、應急響應啟動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污染物應急減排比例等,并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監測達到預警啟動條件而未啟動預警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也應于5個工作日內報送書面報告。

 區域聯動預警解除后,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視情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并報常寧市指揮部。

8 應急保障

8.1 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監測預警、專家、醫護等應急隊伍建設,常寧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明確專門人員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高應對重污染天氣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管能力,確保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能迅速參與并完成各項應急響應工作。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市氣象局、常寧生態環境監測站要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切實滿足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需要。

8.2 資金保障

 市財政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為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提供財力保障。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應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

8.3 科技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市氣象局、常寧生態環境監測站要加強合作,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充分利用大氣復合觀測站、組分站、激光雷達等監測手段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監測預報的準確度。

8.4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機制,明確重污染天氣應急負責人和聯絡員,并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保證應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時有效傳達。

8.5 責任與獎懲

 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有關成員單位專項實施方案和鄉鎮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修)訂、應急體系建設、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

 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措施妥當、貢獻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導致影響我市重污染天氣相關目標完成的部門及個人,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

 對于未按要求執行排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企業,依法實施處罰。對應急響應期間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予以追究法律責任。績效分級為非最低等級的工業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進行降級處理。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宣傳

 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及信息網絡加強預案以及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措施的宣傳,密切關注、積極正面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各類媒體要廣泛宣傳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安全、健康知識,提高公眾預防、自救能力。

9.2 預案培訓

 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制定培訓計劃。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應圍繞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開展培訓,確保應急時監督執法到位;相關企事業單位應圍繞各自所需落實的應急措施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實。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要定期組織重污染天氣應對演練,及時總結評估,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3 預案管理

 常寧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根據國家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布置和本預案實施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報市人民政府印發。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牽頭負責全市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編制、修訂、發布等工作。

 各鄉鎮、街道應參照本預案,制(修)定并發布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報上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備案。應急減排項目清單作為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有動態變化的特性,衡陽市生態環境局常寧分局應于每年9月初前完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編制、修訂、發布等工作,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應當向社會公開,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監督。

 市直相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有關要求,制定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根據本預案修訂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10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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