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余熱發電建設模式
水泥余熱發電建設模式有三種。第一種為傳統模式,由設計單位提供技術方案和電站設計,企業自己安排建設和管理。設計單位只承擔設計工作,工作量較大,利潤較薄,一些設計單位不愿意提供這種模式的服務。由于目前余熱發電建設是賣方市場,這種服務模式的比例逐年下降。
第二種為EPC 模式,即工程總承包模式。目前水泥余熱發電建設采用EPC(總承包)模式比較普遍,市場占有率大約70% 左右。采用這種模式主要原因是水泥余熱發電市場比較火爆,技術供應商希望以工程總承包方式承接任務;另一方面水泥生產企業對水泥余熱發電的設備采購、技術管理比較生疏,這方面正是技術供應商的優勢。一般采用EPC 模式時將土建工程拿出去,由業主自行招標。
第三種模式為BOT 模式。是一種由出資方建設- 運營- 轉交的模式,由電站投資方全部投資、建設和管理。水泥企業可以解決資金短缺問題,近期可以獲得優惠電價,最終可以獲得電站。投資方依靠資金、技術、配套、CDM、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可以有效規避投資風險和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這種模式目前應用不夠普遍,大概占10%左右。這種模式雙方合作的條款是比較靈活的,關鍵是條款的內容雙方均能接受。
后兩種模式總體經濟性評價是雙贏的,可以說是優勢互補,雙方盈利。但是BOT 模式由于目前余熱發電效益好,水泥企業不愿意將廢熱資源交予他人管理;另一方面,發電效果與熟料生產熱工參數的穩定性有很大關系,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會出現一些矛盾,因此BOT 模式發展速度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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