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揚塵費是行政部門權力懶惰
去年,由于南京一直持續無雨,城市灰塵越積越多,加上城市主干道進行工程建設,導致揚塵增多,空氣質量急劇下降。特別是當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南京就連續15天陷入污染天,這也創了十年來的臟天紀錄,也是7年來藍天計劃首次“泡湯”。近日,南京開始試點征收“揚塵費”,用經濟手段來控制城市空氣質量,引起市民普遍質疑。(1月18日《揚子晚報》)
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征收揚塵費來控制城市的揚塵污染,用經濟手段來控制城市的空氣質量,依筆者看,其出發點是好的,也算盡心盡力。站在政府角度上看,政府確實為市民做了一件好事。可是,僅僅靠征收揚塵費就能實現藍天計劃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征收揚塵費在一定程度上雖然給市民吃了一顆“定心丸”,讓市民知道政府至少在為他們考慮,大型上馬工程上交了“治污費”,也會稍微緩解市民的輿論壓力。但,市民在意的并不是交沒交揚塵費,更多是如何能更好地實現藍天計劃,享受到新鮮空氣。
“牽一發而動全身”。城市環境質量如何關乎許多部門的工作是否到位,諸如環保、建工、市容、市政等部門都能牽扯進來,“大家都管,大家都沒管”的情況,現實社會出現不少,出現“三個和尚沒水喝”的尷尬自然也在所難免。更何況,工地交沒交揚塵費對市民來講還是一個疑問呢?
退一步講,即使施工單位上交了,收費部門如果不付諸實踐,不拿錢去監管改善環境,收費又有多少意義可言呢?我們的終極目標是城市空氣質量提高,實現藍天計劃。可如果說,僅僅交了錢施工單位就算沒有責任的話,政府算不算“以罰代管”,沒有最大程度地發揮公共服務職能的作用呢?
實際情況告訴我們,如果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毛4分錢的揚塵費來算,施工負責人肯定是選擇交費而不去治理污染。交個揚塵費只要兩三萬,可如果真要落實所有的降塵措施,比如路面硬化、建筑用料的覆蓋、圍擋等等,可能要花到20萬元。這樣一比,交費顯然更劃算。也就是說,施工單位交了揚塵費,可能并不會落實所有的降塵措施,不落實所有降塵措施的話,城市空氣質量一樣得不到改善和保證,藍天計劃自然而然無從談起。
“以罰代管”是行政部門權力懶惰的表現。政府要履行好公共服務職能,顯然不能光靠“交錢”就一罰了之。藍天計劃,猶如一盤象棋,車、馬、炮、卒等將士若都不服從安排,不統一調度的話,帥位自然長久不了。同樣,城市空氣質量要改善,也需要政府很好地統一捏合環保、市容、建工等部門,只有各部門各司其職,誰出問題誰負責,加強環保和輿論監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空氣質量問題,也才能消除“三個和尚沒水喝”的尷尬。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