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符合國情的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
【谷騰環保網訊】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作為我國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對產品碳排放水平進行評定和分類管理,是促進產品碳足跡“往下減”的重要手段。當前,國際上以歐盟為首的主要國家已實施強制性產品碳足跡等級信息披露制度,我國在此領域仍處于探索階段,亟須借鑒國際經驗,加快建立符合國情的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
國內外碳足跡等級管理政策
全球主要國家和地區正通過多樣化的碳足跡分級管理政策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歐盟依托《新電池法案》要求電池全生命周期強制分級。《新電池法案》要求電動汽車電池、容量大于2kWh工業電池和輕型交通工具電池,需分階段在產品上粘貼體現碳足跡性能等級的標簽,歐盟委員會將根據市場上前三年的電池碳足跡數值分布,得到電池碳足跡最大閾值,對電池碳足跡性能等級進行分類。
美國采用氣候意識標簽(Climate Conscious)分級引導低碳消費。美國根據產品從原材料獲取、生產加工、運輸、使用直至最終廢棄處理全生命周期所產生的碳排放總量多少,將產品由高到低分為金、銀、銅三個等級,等級越高,表明產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越低,以此引導消費者優先選購低碳產品。
法國通過“環境標簽”標注“環境評分”。2021年《氣候法案實施計劃》強制要求服裝、紡織品等在“環境標簽”上標注體現碳足跡高低的“環保評分”,評分范圍從A到E級(A為最優,E最差)。同時,計劃建立統一的生命周期評價數據庫,為產品碳足跡核算提供數據支持。
中國、美國、新加坡等率先開展汽車行業碳足跡分級管理。中國中汽數據有限公司制定汽車零部件碳足跡等級劃分標準,以電池為例,根據電池類型和技術路線設定電池單位產能(kWh)的碳排放基準值,將其劃分為低碳、中碳、高碳電池三種類型。美國分別制定了乘用車和輕卡、重卡和公交車溫室氣體排放法規,以汽車運行階段每英里排放的CO2克數(g/mile),劃分10個等級(10級為最優)并通過標識展示,同時設置了2021年—2026年乘用車和輕卡碳限值。自2013年起,新加坡按照CO2、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顆粒物5種指標中總量最多的物質排量,將車輛分為A1、A2、B、C1、C2等級,同時對購買A級車提供折扣補貼,對生產C1、C2級車企業進行處罰,在降低汽車碳足跡的同時協同降低污染物排放。
韓國根據碳排放量將光伏組件分為三個等級,并根據碳排放等級提供產品差異化補貼。泰國推出的碳減排標簽以減排10%、20%、30%、40%、50%進行分級,配套成立碳標簽促進委員會,負責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瑞士Climatop碳標簽要求產品碳足跡必須低于同類產品碳足跡的10%—15%。
我國建立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面臨的問題
當前,我國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仍面臨一些挑戰。
一是缺乏統一健全的管理機制。目前,我國在汽車行業率先開展了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探索,但相較于歐美等發達國家對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的系統性設計,仍缺乏頂層制度設計和統一的管理協調機制。現階段企業先行先試、自下而上開展分級管理,覆蓋產品較為有限,普適性與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價值不足。
二是核算標準和因子數據基礎薄弱。完整的碳足跡核算標準和準確的因子數據是產品碳足跡等級劃分的基礎,我國雖有一定數量的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但與國際標準相比仍存在質量不高、更新不及時等問題。除電力碳足跡因子外,我國在水泥、鋼鐵等大宗商品原材料領域的碳足跡因子數據仍是空白,相關標準和因子在國際銜接和互認方面存在困難,影響產品碳足跡的核算和等級劃分。
三是市場主體參與積極性參差不齊。現階段,各部門對碳足跡分級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一,相關政策中未充分體現對低碳足跡產品和企業的差異化扶持,導致企業缺乏主動參與的意愿。在當前市場環境下,產品碳足跡核算、認證及分級管理對于中小企業來說,成本較高,且難以在短期內通過產品溢價或市場份額擴大獲得補償。現階段消費者對碳足跡標簽的認知度與接受度仍較低,低碳產品優勢尚未完全轉化為市場競爭優勢。
四是技術與人才短缺。目前,我國仍缺乏統一且權威的碳足跡核算技術平臺,區塊鏈、物聯網等技術在碳足跡管理中應用較少,現有技術和工具難以滿足碳足跡核算市場需求。此外,現階段仍有不少從業人員缺乏系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不能滿足相關政策發展的需求。
加快推進我國建立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的建議
為系統推進我國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體系建設,筆者認為,需從制度框架、數據基礎、市場機制和國際互認四個維度協同發力。
一是健全分級管理頂層制度框架。加快完善我國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政策制度,明確分級管理總體目標和實施路徑,借鑒能效等級和歐盟碳足跡等級管理經驗,設計覆蓋產品全生命周期各環節的碳足跡等級評價制度。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產品,分階段、分批次設定合理的碳足跡分級標準和達標時間表。完善配套管理和協調機制,推動各部門形成政策合力,有序推動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體系建設。
二是夯實標準和因子數據基礎底座。建立覆蓋“核算—分級—驗證”的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體系,對于尚未出臺碳足跡核算標準的產品,可制定核算與分級融合的標準;對于已有碳足跡核算標準的產品,結合實際開展評估,補充添加等級限值及要求。同時,加快制定碳足跡因子數據庫相關管理指引,推進因子數據有序納入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為產品碳足跡等級劃分提供權威準確的標準和數據支持。
三是構建激勵與約束的市場機制。參考能效管理制度,考慮將產品碳足跡等級納入市場準入條件,對高碳足跡產品設置市場準入門檻,對低碳足跡產品給予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鼓勵金融機構將產品碳足跡等級與綠色金融掛鉤,促進碳足跡與企業碳排放配額制度銜接。
四是推動國際互認提升國際影響力。持續跟蹤研判全球主要經濟體涉碳貿易政策和國際碳足跡分級管理相關規則發展趨勢,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提升我國在碳足跡管理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推廣我國碳足跡分級管理經驗,講好中國故事,作出中國貢獻。
作者單位: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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