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思危建議對我國火力發電企業征稅
12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在香港理工大學開幕的中歐社會論壇第三屆雙年聚會上表示,發展低碳經濟要“四管齊下”,即:發展不排放二氧化碳產業、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技術、利用二氧化碳、處理和封存二氧化碳;對于中國來說,則需要減少排二氧化碳的產業。他建議,我國要大力發展碳交易市場外,還要對要對火力發電等污染環境的企業進行征稅。
四管齊下利用二氧化碳的領域可以更廣
成思危發表題為“綠色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演講中稱,發展低碳經濟要四管齊下。其一是發展不排放二氧化碳的產業。如新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潮汐能、地熱能、水能和核能,甚至包括一些潔凈煤技術等)和發展現代服務業(包括:現代金融業、現代信息業、現代物流業、現代會展業、現代咨詢業、現代管理業等)。其二,發展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技術,他認為“這方面應該是大有可為”,中國現在每發一度電平均要用350克左右的煤,而最先進的上海高橋第二發電廠每度電只用283克煤,如能把每度電的煤耗降低,既可節約能源,又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成思危認為,其三,要利用二氧化碳。目前利用二氧化碳的范圍還比較窄,只是應用在飲料等領域,“實際上化學工業還是可以研究的,如光盤用的聚碳酸酯,它目前的生產工藝多是用光氣,實際上可用碳酸二甲酯來做,碳酸二甲酯做就是用二氧化碳作為原料。”最后是:處理和封存二氧化碳,現在國際上和中國也都在做同樣的工作。
建議我國征收碳稅
成思危認為,對于中國來說,最重要是做到減少排二氧化碳。因為中國的能源結構中,化石能源要占到90%以上(其中,煤炭約占70%、石油和天然氣約占20%),而非化石能源只占9%。我國已經擬定了計劃,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的比重要提高到15%,但化石能源依然占有很大的比重。中國發展低碳經濟,更多是要重視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
按照京都議定書的規定,發達國家有硬性減排指標,而發展中國家沒有,所以發達國家可以向發展中國家購買碳減排指標。按照風能計算,我國1度電可取得約0.1元的補貼,“一噸碳我們賣出去是9歐元,但是在歐洲市場上是12到15歐元,因為我國沒有自己的碳市場,我國的碳交易機構剛剛建立,沒有有經驗的交易中介,所以我們還是要進一步發展我們國家的碳市場,更好地進行碳的交易。
成思危還建議,要對火力發電等污染環境的企業進行征稅。2005年,我國由于資源浪費、生態破壞、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占當年GDP的13.5%,而當年我國GDP只增長10.4%,“也就是說,我們把潛在的環境債務留給我們的子孫了,這是絕對不允許的,所以我們現在就要開始計算環境成本,就要逐步推進碳稅,要對一些污染環境的生產工藝進行增稅。這樣可以拉近新能源和化石能源發電成本之間的差距。”
減排責任:發達國家陷入困境
“對發展綠色經濟的重要性大家恐怕都有一定的共識,但是真正對于如何發展綠色經濟,可能還是有分歧,因為各國的情況不同,利益也不同。”成思危說,目前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如何貫徹精度所提的承擔“有區別的責任”。
真對有國家認為,中國已經是發達國家,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的問題,成思危明確表示不同意。按照世界銀行的標準,中國人均GDP低于4千美元,屬于中低收入國家之列。一些發達國家基本上走完了工業化的路程,已經是后工業化社會,而中國處于工業化的中期,從歷史來看,中國歷史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只占世界的9%,“以前的排放都是現在發達國家進入后工業化社會所排的,我國只占9%”。并且中國的人均排放量只有美國的四分之一。
成思危認為,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世界許多大公司的生產中心,生產裝置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算在中國的頭上了。今年3月我在倫敦參加一個會議,據他們統計,中國近三年來新能源上的投資每年增長44.3%,去年中國是世界第一位。我們確定了自己的減排目標,堅定地實現我們自己的目標。
有一種聲音認為:發達國家應該把先進的低碳技術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去?發展中國家是不是因為西方國家的迅速發展而成為了受害者,是不是要進行賠償?法國前總理米歇爾·羅卡爾認為,這里有一些是事實,但并不盡然,“排碳也是以前造成的,我們要找出一個有效平等的解決系統,應該進行談判,發達國家要做出一定的貢獻。”
米歇爾·羅卡爾認為,發達國家現在陷入的困境比其他國家要更為嚴重,發達國家的預算處在一個很可怕的形勢中,這種談判并不容易,我們需要時間去對話,因為政府必須聽取社會的意見,“如果只是評論這是誰的罪過,只會讓世界陷入越來越糟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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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法國前總理
希望中國與歐洲達成一致后再向聯合國提出決定
米歇爾·羅卡爾表示,哥本哈根會議是一種嚴重的失敗,因為它是建立在“所有的決定都必須是全體通過這樣的原則”之上,“難道我們不應該對這一點提出疑問嗎?面對嚴重的火燒眉毛的問題,還必須所有人同意才能作出有約束力的決定”。他還希望中國扮演重要角色,首先與歐洲達成一致,再在聯合國上提出有影響的決定。
米歇爾·羅卡爾還認為,在哥本會議上還沒有找到準確的界定,“我們到底能夠做什么,應該做什么。”里約熱內盧以及加強20國的會議,都是建立碳排放市場和碳交易。但現在還沒有找到碳市場和稅收制度的機制。
米歇爾·羅卡爾告訴記者,《京都議定書》中確定的,按比例減少碳排放量。因為它更簡單、單一,在全球雖然廣泛獲得認同,盡管大家都簽署了,但并沒有真正的效用,可操控性不強。而對碳排放進行收稅的制度則更有效、標準更清楚、更穩定,使得經營碳的企業家和商人能夠有一種長遠的眼光。“但政治上討論它的時候,比前一種制度要遠遠復雜的多。”米歇爾·羅卡爾說,在下一次會議,中國在這方面應該有更多的思考,而且自己不能單獨決定,需要與其它各方共同做出選擇。
12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在香港理工大學開幕的中歐社會論壇第三屆雙年聚會上表示,發展低碳經濟要“四管齊下”,即:發展不排放二氧化碳產業、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技術、利用二氧化碳、處理和封存二氧化碳;對于中國來說,則需要減少排二氧化碳的產業。他建議,我國要大力發展碳交易市場外,還要對要對火力發電等污染環境的企業進行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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