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保禁令引發健康危機
為遵守《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美國聯邦政府對破壞臭氧的氟氯化碳(CFC)發出禁令,卻殃及了全美2,290 萬哮喘病患者。非專利藥沙丁胺醇吸入劑是最常用的短效哮喘藥,CFC 的作用是把藥推入肺中。按照法律規定,2008 年12 月31 日之后此藥將禁止銷售。內科醫生與患者正對這項禁令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因為它對臭氧層的影響微乎其微,卻使患者的錢包大受其苦——換了商品名的替代藥物價格是原來的3 倍,高達40美元一罐。考慮到哮喘患者中貧困人員比例較高,以及近期調查顯示大約二成哮喘患者沒有醫療保險,這項禁令就更加讓人不安。
![]() 價格沖擊:就價格而言,不含對臭氧有害的CFC的沙丁胺醇吸入劑(左圖)是使用CFC的非專利吸入劑(右圖)的3倍以上;后者到今年12月31日將完全被前者取代。 |
2007 年,美國佛羅里達大學藥劑師萊斯利· 亨德勒斯(Leslie Hendeles)在《新英格蘭醫學雜志》上合作發表了一篇文章,解釋CFC 吸入劑的限制及過渡問題。他在文中寫道,“這項禁令完全是政治決策,與醫藥和科學無關”。1987 年,美國國會簽署了《蒙特利爾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 根據這一國際公約,所有非必要用途的CFC 都要逐步停止。當時,醫用吸入劑被認為是必要用途,因為尚無切實可行的替代品問世。1989 年制藥公司開始聯合攻關,最終在1996 年開發出一種對臭氧層無害的新型拋射劑——氟烷烴(HFA),用來推送沙丁胺醇。在多種以HFA 作為拋射劑的沙丁胺醇品牌藥問世之后,美國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DA)在2005 年宣稱,CFC 吸入器不再是必需的,必須在2008 年底全部撤柜。
過渡悄然無聲地開始了,越來越多的患者發現他們的處方變了,花的藥費也高了。許多人不禁質疑,為什么這項禁令非得在非專利藥問世前就開始執行不可?至少有一位FDA 顧問委員會成員、美國斯特里奇-洛約拉醫學院(Stritch-Loyola School of Medicine) 的尼古拉斯·J· 格羅斯(Nicholas J. Gross)對這項決議公開表示了遺憾和反對,并請求將禁令推遲到2010 年,即首個專利藥到期之時。
格羅斯表示,這項決議與環境毫無關系。在《蒙特利爾議定書》簽署時,沙丁胺醇吸入器釋放的CFC 還不到總釋放量的千分之一。他的評論是“這純粹是個象征性問題”。
一些懷疑者將視線投向了葛蘭素史克(GlaxoSmithKline)、先靈葆雅Schering-Plough)和梯瓦(Teva)這三家制藥公司,他們擁有HFA 沙丁胺醇吸入劑專利藥,已經從中獲益數十億美元。亨德勒斯說,盡管FDA 顧問委員會意識到了醫藥費用的上升,但他們仍然相信制藥公司會為個人承擔的額外藥費埋單。比如,這三家公司已承諾向全美國診所捐贈一百萬罐HFA 吸入劑。但據亨德勒斯介紹,葛蘭素史克并未完全執行,但先靈葆雅和梯瓦已經執行完畢。葛蘭素史克沒有對此作出回應。
亨德勒斯認為,目前的問題在于藥用級別的CFC 存貨很少,而如果FDA 不繼續促進HFA 吸入器的生產,公眾面臨著沙丁胺醇氣霧劑短缺的危險。他提出CFC 一旦變得稀缺,可能非專利藥的成本也會上升。格羅斯對此并不認同,他表示,吸入劑短缺和CFC 生產廠家關門恰恰是禁令導致的。
HFA 吸入劑也并非沒有遭受抵制,某些哮喘患者堅持認為,它們不及CFC 吸入劑好用。不過亨德勒斯指出,兩者的差別在于制造方法和維護方法。與CFC 吸入劑不同,HFA 類產品必須更仔細地灌裝和清洗,才能適應更黏稠的HFA 配方。此外,HFA類產品會在沒有提醒的情況下突然噴完,而不會像CFC 吸入劑那樣,事先提醒用戶該裝置中的藥物成分已快見底。亨德勒斯說:“藥劑師也許不會告訴人們這些東西,醫生又不知道這些情況。”
這項決議導致的主要公共衛生問題也許是經濟作用的結果,而不是藥物化學的副作用。多項研究已經顯示,藥價的提高導致堅持治療的人數量減少。有一項研究發現,病人在自付醫藥費翻番后,會少用三成的平喘藥。對于哮喘之類的慢性疾病,讓患者持續堅持治療方案是特別困難的。美國哈佛醫學院的健康政策專家邁克爾·切爾紐(Michael Chernew)評論道:“一般來說,任何讓你決定不服藥的理由,都沒有花不起藥費更充分。”
選擇放棄治療不僅會影響患者自身,還會影響他人。亨德勒斯舉例說:“如果一位哮喘病孕婦不接受治療,她提供給胎兒的氧氣就會減少,從而產生一些先天缺陷,或者早產。”考慮到哮喘在貧困人口中特別高的患病率,這項看上去保護環境的決議,最終可能會迫使人類付出意料不到的高昂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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