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鎘污染深思 監管失責是否是禍首
當韓方之爭喧囂之時,我確信這是比口水更加沉重的流淌:1月上旬開始于廣西河池的鎘泄露造成龍江河鎘污染重大環境事件。專家估算,此次鎘污染事件鎘泄漏量約20噸,將波及約300公里河段。至1月31日,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通報稱,事件應急處置形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并向取得全面勝利的方向發展 (據 《京華時報》)。廣西環保廳巡視員馮振年則表示,應急處置工作取得重大進展,除鎘方案效果明顯。與此同時,針對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已趕赴事發地開展調查,將堅決查處嚴重失職、瀆職人員,對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絕不姑息。
類似事件發生之后的維穩,無疑是在危機應對之中一件至關重要的工作。事實上在對龍江鎘污染事件的應對中,政府表現亦確有可圈點之處。我所持疑的只是,那些所謂的“根本性轉變”、“重大進展”或“效果明顯”云云,是否真的可以抵消鎘污染的陰影?而在為期半個月的緊急應對之后,我們真的可以取得對這場約20噸鎘泄漏、波及300公里河段重大污染的“全面勝利”?
有些錯誤一旦鑄下,便沒有辦法挽回;有些后果一旦釀成,便沒有辦法彌補。這起重大環境事件被發現的緣起,是“1月15日,龍江河拉浪水電站內群眾用網箱養的魚,突然出現不少死魚現象”——我們足以從這句話里讀出許多驚恐與后怕。在一個人民群眾對各種化學名詞愈發了解的今天,重金屬鎘的危害性早已不再陌生。作為一個整體環境污染問題,恰如環保專家所言,約80%的鎘污染會沉淀江底。鎘是蓄積性毒物,其污染可通過食物鏈傳遞、富集和放大。這意味著,在我們仍舊無法否認龍江鎘污染或成長期污染源這種可能之前,“轉變”或“勝利”之說都委實過于蒼白。
龍江河不可能水過無痕。她在不舍晝夜的泥沙俱下之中,把一種荼毒長久地遺留了下來。然而當我們試圖想去弄清到底誰才是這遺毒無窮的元兇之時,卻發現這根本是一個模糊的答案:雖然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度被認定為污染源,但官方稱由于巖溶地貌等多方面原因,龍江鎘超標的污染源排查仍需進一步最終確定。而造成這一狀況的原因,據說是因為河池市地下溶洞較多,企業排污容易通過地下溶洞進入河中,故專家取證非常困難。位于龍江上游的大量礦企、冶煉廠,就這樣進入到公眾的視線。
龍江鎘污染到底是某一家礦企不以為意的排放,還是眾多冶煉廠的合謀?位居于河流上游,地貌如此復雜,那么表示要“做大做強做優河池有色金屬工業”的河池市,是否從一開始就有完善的監管措施?如果有,又為何發生如此大規模的污染?作為另一個事實,河池近年類似的重金屬污染事件并不少見。其中在2008年10月,當地一家冶煉企業含砷廢水外溢污染井水,導致450人尿砷超標。媒體同時披露,在上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當地大量冶煉、選礦的廢水、廢渣一度直接排入周邊地區。但數十年過后,污染狀況到底改變了多少?各地多年高喊的可持續發展以及 “又好又快”,又實現了多少?
我們可能無法武斷地認定此次鎘污染必然是所有礦企、治煉廠的合謀,但它必然少不了監管部門之“貢獻”。在相關部門最終認定的罪魁背后,必然少不了監管失責這一禍首。但問題在于,就目前而言,盡管相關部門已刑拘7名企業負責人,然而真正的泄毒元兇并未定論;關于公職人員的失職瀆職、權錢交易等情況,也僅僅是開始調查,同樣還沒等來最后的真相;當然更重要的是,假如最終我們敢于承認在鎘污染背后確有監管之“合謀”,那么在沒有真正建立起有力并完善的監管體系之時,一種急于求成的“全面勝利”又如何達致,其勝利果實又如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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