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發電規模加大 爐型決定成本
國家發改委日前公布了《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今后以生活垃圾為原料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將根據入場垃圾處理量折算成上網電量進行結算。《通知》指出,每噸生活垃圾折算上網電量暫定為280千瓦時,并執行全國統一垃圾發電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65元(含稅);其余上網電量執行當地同類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
兩年內,垃圾發電每千瓦時下調了1角錢的上網電價。在垃圾發電漸入佳境的這幾年,價格、爐型、輿論成為影響垃圾發電可持續發展的重點課題。
下調1角錢對發電企業有何影響?
靠垃圾本身發電不賺錢
“價格下調了,肯定會有影響。”談到本次下調后對垃圾發電企業的效益情況,主攻垃圾焚燒發電方向的華北電力大學博士程桂石對記者表示。
“垃圾處理費補貼和上網電價收入是垃圾發電廠成本補償和合理利潤的主要來源,垃圾發電廠建設投資大、運行費用高。由于我國垃圾沒有實現分類收集,大多數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熱值低,垃圾焚燒時需添加大量燃料助燃,使垃圾處理和發電成本大幅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差,投資積極性受到影響。”程桂石分析。在“首屆垃圾發電發展論壇”上,來自光大環保能源(蘇州)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江曉華對記者表示,靠垃圾本身發電不賺錢,政府補貼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此評價比較客觀,“價格的下調可能與垃圾焚燒發電廠的規模效應加大有關系”。
早在2010年7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全國統一的農林生物質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標準,規定未采用招標的標桿上網電價為含稅每千瓦時0.75元,通過招標則按中標價格、但不得高于標桿上網電價執行。當時垃圾發電參照這一規定執行。
生物質發電從原料上分為農林廢棄物——秸稈直接燃燒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兩類。照此推理,垃圾發電應按照此《通知》執行含稅每千瓦時0.75的上網電價。
今年3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又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進行了詳細規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指出,此辦法所稱可再生能源發電中,生物質能發電,包括農林廢棄物直接燃燒和氣化發電、垃圾焚燒和垃圾填埋氣發電、沼氣發電,也就是說,垃圾發電當時不僅僅按照生物質發電執行統一的上網電價,是按照生物質發電的電價附加補助執行電價補助。
選爐排爐還是循環流化床?
選型要考慮適應當地垃圾類型
對于國內的爐型選型之爭,電力物資招標網CEO嚴培凱認為:“不論是選擇哪種類型,主要看是否適應當地垃圾類型的需要,保證發電效率高,成本低。”光大環保能源蘇州公司副總工程師江曉華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蘇州某垃圾電廠,因為所燒垃圾主要是工業園里面生產鞋子的廢料,選擇爐排爐就特別合適。
在垃圾發電行業,因為垃圾的不可控性,所以焚燒爐的爐型非常重要,這直接決定著發電的成本,當前,國內爐型分為爐排爐和循環流化床兩派。
爐排爐是國外主流成熟技術,核心技術掌握在國外幾家公司,大型爐排爐國內基本上以技術引進為主。而循環流化床是國內自主開發主流技術之一,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這種爐型適應中小城市的需求。
浙江富春江環保熱電有限公司總工程師陳耀東,同時兼任浙江省紹興市電機工程學會秘書長,對兩種爐型都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向記者介紹,從投資成本上看,使用循環流化床每噸垃圾的投資成本為30萬元,使用引進國外技術國內生產的爐排爐的投資成本大約在45萬元,較前者高出了近50%。但是從每噸垃圾處理的補貼費用上來看,循環流化床為40~60元,爐排爐為60~100元,比較而言,高出的成本可以依靠補貼進行抵消。
但是從工藝上看,爐排爐的技術相對成熟,連續運行時間長,垃圾不需預處理,工廠系統相對簡單。而循環流化床則需垃圾預處理系統,飛灰量較大,鍋爐需定期清理檢修,并且需摻燒少量的煤。
“由于流化床鍋爐的垃圾燃盡率高,能穩定可靠發電和供熱,而且能夠有效的控制垃圾焚燒過程中有害氣體的產生,抑制了二惡英的生成,使污染排放優于國家標準,是節能減排的先進技術,備受企業青睞。”嚴培凱介紹,“經過近10年的攻關改造和不斷完善,流化床垃圾焚燒鍋爐的助燃煤量,從原來的20%已減少到5%~10%,故障率明顯減少,能保證安全經濟長周期運行”。
20多年的成長,公眾為何還懼怕?
技術層面已解決,但宣傳力度還有欠缺
“其實,垃圾發電具有環境與經濟雙重效益,已被發達國家廣泛采用。”中國科學院力學研究所環境力學重點實驗室盛宏至教授介紹,垃圾發電是世界上近30年發展起來的新技術。我國從1988年建立第一座垃圾發電廠至今僅發展到100多家。從技術層面上看,垃圾發電污染物排放已經解決,主要是對社會的知識宣傳力度還有欠缺。
當前,談到垃圾發電,最大的阻力其實在于社會阻力,因為宣傳不到位和老百姓對于垃圾發電工藝的一些不解,近些年,垃圾發電項目遲遲不能立項屢見不鮮。
但是目前,我國超過80%的生活垃圾通過填埋處理,由于用地緊張和二次污染,填埋已經出現瓶頸。
各地反對上馬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主要原因是擔心焚燒產生的二惡英排放會影響周邊居民身體健康。國家層面也提出,要加強對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理效果的監管,完善全國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監控系統,定期開展排放物檢測。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認為,合適的焚燒設備加上運營管理得當,垃圾焚燒產生的二惡英可以完全控制在對人體無害的范圍之內。
選擇定期將垃圾焚燒排放數據向市民公開,將有助于獲得市民的理解支持。
亞洲單線處理能力最大的垃圾焚燒廠——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燒發電廠也曾經經歷了“不能立項,不好立項”之痛,但是現在廠內焚燒爐運行通過可靠的技術支撐,保證了二惡英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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