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探索多樣化生態補償方式
保護生態有補償,破壞環境須“賠款”。我省正在推行的生態補償機制,讓生態環境實現了從“無價”到“有價”的轉變。省財政廳6月20日消息稱,從2001年至2011年,全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額累計達32.05億元,250萬戶林農直接受益;45個縣(市、區)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范圍,2011年補助資金超過15億元。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長株潭試驗區抓緊推進生態補償機制改革,以生態公益林建設、農村環保示范村、生態建設和環境污染治理、排污權交易等一大批項目為抓手,初步建立起省級財政生態環保投入機制。根據省里部署,長株潭試驗區今年起開展流域、森林、礦產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試點,爭取將湘江流域、洞庭湖納入國家生態補償試點范圍。通過試點,探索多樣化的生態補償方式,到2015年逐步建立起流域、森林、礦產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等重點領域生態補償標準體系,形成長株潭城市群統一的生態補償機制。
流域生態補償率先“試水”湘江。省財政安排2000多萬元,建設湘江流域13個跨市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預計9月投入試運行,將為湘江流域率先開展生態補償提供權威依據。從今年3月5日起,長沙市試行境內河流生態補償辦法,對瀏陽河、撈刀河、溈水河、靳江河等跨行政區域河流,實行斷面水質監測。凡是交界斷面當月水質指標值超過水質控制目標,上游縣(市、區)給予下游縣(市、區)補償。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逐年提高標準。“不讓老百姓守著青山餓肚子。”省財政廳透露,我省逐步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以前每年每畝補償5元,繼去年提高到10元后,今年又增至12元。今年4月,長沙市率先對全市50萬畝重點生態公益林每年每畝補償標準提高到30元,補償資金直接發給管護主體。“十二五”期間,我省還將建設5個碳匯林業示范點,建立森林生態服務市場,構建碳匯交易市場體系。
礦產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確保“留得青山在”。我省將全面落實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做到“不欠新賬、多還舊賬”,全面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理順和拓寬自然保護區投入渠道,提高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水平,探索建立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與社區協調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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