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溪破獲跨省傾倒污染物事件
從去年年底開始,一車車不明化工垃圾被傾倒在貴溪電廠灰壩,每逢下雨,垃圾堆上空飄起一陣陣酸霧,直到貴溪電廠檢查時才被發現。警方介入調查后,揭開了這起跨省傾倒污染物事件真相。
在污染事件發生后,貴溪市環保局為處理這批危險廢物已花費30余萬元,后續還要幾十萬元。業內人士披露,一些企業為省幾千元一噸的無害化處理費用,將廢料轉移至農村,這一“生態炸彈”曝出事件中存在著一條黑色利益鏈。
例行檢查發現化工垃圾
5月17日8時18分,貴溪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貴溪市環保局報案稱,在貴溪市發電廠灰壩發現大量傾倒的危險廢料,并于當日將案件移送至貴溪市公安局。
同一天,貴溪市環保局也接到貴溪市電廠報告。原來,電廠在對灰壩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附近堆積了數百噸黑色帶有刺鼻性氣味的化工垃圾。
經過環保部門檢測,發現這批垃圾PH值小于2,屬危險廢物,對周邊環境造成了損害。
這些垃圾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警方介入調查抓獲一人
貴溪市警方在接到報案的當日,立即立案偵查。
很快,警方便抓獲一名張姓男子。根據張某稱,他的上面還有兩人——吳某、李某。
“今年4月份,李某跟我說,他從外地運來一些工業垃圾,要我去接,將這些垃圾埋到電廠灰壩里。我問李這些垃圾是否有毒,李說應該沒有毒。”張某供述,當初他隱約感覺到這些垃圾可能會惹禍。
據介紹,張某被警方帶走后,得知這一“壞消息”的李某立即撥通了吳某的電話。“你趕緊問下江蘇那老板,這些垃圾到底是什么,有沒有毒?”
一天后,吳某回復李某的電話說,這垃圾是沒有毒的,只含有氯化鉀、三氯化鋁,并讓張某一人頂包。“起初我們以為這件事交點錢就可以了,所以我叫他們(吳某和江蘇的老板)拿5萬元錢。”李某說道。
化工垃圾從江蘇運來
據介紹,此前吳某是在弋陽一家公司工作,2011年11月開始聯系處理化工垃圾。吳某說:“去年11月,我看見李某將弋陽某鉀肥廠的垃圾拉走,廠里給了李某處理費。我問李要這些垃圾做什么,他說是提煉柏油。我問他還要不要,他說要,于是我們談好140元一噸。”
很快,吳某聯系了江蘇常州一家化工廠拉運同樣的“貨”,運費為每噸440元。隨后,吳某雇了一輛載重40噸的大貨車,到該廠拉了6車化工垃圾,卸在貴溪附近山上的空地,隨后又運至貴溪電廠灰壩傾倒。
2012年3月至7月,吳某與李某又先后將8車約320噸同樣的“貨”傾倒在貴溪電廠灰壩。
“這些垃圾是從哪里拉來的,開始我并不知道,但有次貨車司機打我電話,顯示的是江蘇連云港,吳某和我說這些垃圾都是一樣的。”李某對于垃圾的具體出處,如是說道。
“刺鼻遇雨水有霧氣”
吳某說,當初他聯系江蘇的“徐總”,雙方達成的協議是,一車工業化工垃圾從江蘇運到貴溪,“徐總”支付約2萬元一車。之后,吳某按照一車7000元給處理垃圾的李某,吳某賺3000元一車,其他的錢作為運費。
對于利益分割,李某稱,第一車吳某只給了4200元,之后是按照每車5000元給的。到了今年3月,有幾次按7000元一車給,最后一車給了7100元,時間是2012年5月7日。
“江蘇的‘徐總’和我說,我拉的這些貨是做工業鉀肥的,這些貨是黑色固體,帶有刺鼻性的氣味,遇到雨水有霧氣產生。”吳某稱。
吳某說,他不知道這些垃圾具體的危害性,甚至當張某被警方抓走后,他立即電話聯系上江蘇的“徐總”,“徐總”還是告訴他,“沒事,垃圾只要不是倒到水里、田里就沒事的。”
據了解,就在張某被警方抓走后,江蘇的“徐總”匯來了5萬元錢,試圖“保”張某。
實際上,不僅僅是吳某及李某聞到這些工業垃圾的刺鼻氣味,附近村莊的人也告訴記者,“味道大,而且經常在下雨天的時候,能看到一陣陣霧飄起。”
處理這批垃圾費用極高
當地環保部門一人士稱,根據江西省處理該廢物的收費標準,處理該批危險垃圾共需60余萬元。目前,貴溪市環境保護局為處理貴溪電廠灰壩這些危險廢物,已經用去處理費30余萬元。
事發后的6月4日,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吳某刑事拘留,李某取保候審。案件被提請批捕后,貴溪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吳某、李某為謀取非法利益,明知工業廢物不能擅自傾倒,仍然跨省運輸化工垃圾并非法傾倒處理,致使周邊環境受到嚴重污染,二人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38條規定,涉嫌污染環境罪,對吳某批準逮捕。
檢察機關還認為,徐某(吳某稱之為“徐總”)的行為已涉嫌犯罪,應予追究,要求公安機關查清徐某身份。
危廢品轉移農村暴利驚人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在貴溪市這起跨省傾倒污染物事件發生之前,外省已經發生多起類似事件。一些企業明知廢料的危險性,仍以低價轉給外地打工者,把廢料運到偏遠地區。
“一噸危廢品無害化處理費用至少要在3000元以上,在地下交易中,上線的價格僅僅每噸幾百元,可謂暴利。”警方在偵辦案件過程中發現,這樣的利益鏈與化工企業產業群有著密切關系,并且呈現隨著化工產業群遷移而轉移的趨勢。
環保部門稱,每一起非法傾倒、掩埋危險廢料,相當于在當地埋下了一枚“生態炸彈”,危險廢料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的損害可能在相當長時間內無法消除。
資深法律人士、律師羅久保認為,應建立危險廢物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加大貫徹固廢法等環保法規,對惡意傾倒危廢品的企業和個人,加大處罰力度嚴厲追究責任。
記者手記
跨省傾倒危廢品的思考
這起跨省傾倒危險廢物事件讓我們不得不反思。
縱觀這起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吳某將化工垃圾由江蘇運到貴溪,聞到刺鼻氣味,甚至知道這是工業垃圾,再到李某以及受雇將垃圾從大貨車運往電廠灰壩的裝載機、小貨車的司機們,基本上都知道這些黑黑的物品是工業垃圾,但就是沒有人拿起手中電話舉報,為什么呢?因為錢。這背后的一切,都是利益在作怪。
少數生產企業將處理固體廢料的成本進行轉移,拿別人的健康換取自己的經濟效益,不僅是不道德的,還是違法的。要杜絕異地轉移、傾倒危險廢物事件的發生,必須從立法上尋找根源,還要進一步加大對固體廢物尤其是危險廢物污染的監管力度。只有這樣,我們的生活環境質量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