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就水價調整舉行聽證會
8月28日,市發展改革委召開西寧市調整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標準聽證會。我市多名消費者代表以及市水利局、市國資委、市供水集團、市民政局、湟委會等部門的負責人參加會議。
調整水價的原因
據介紹,從2005年以來,我市供水價格從未進行調整,目前,水價偏低使我市管網改造投入資金缺口加大;售水量過低、單位制水成本逐年上升、水價與成本倒掛;管網建設和改造工程原材料價格上漲,推動成本上升。
這一系列難題,迫使西寧市水價不得不重新調整。西寧市供水集團提出,城鎮居民用水價格建議每立方米調整0.50元;行政用水價格建議每立方米調整0.85元;特行用水價格建議每立方米調整7.50元。以上平均用水價格(加權平均)每立方米調整0.81元。
污水處理費調整原因
西寧市水利局負責人表示,為加快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步伐,保護適宜人居的自然環境,必須加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投入,保障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基本的運營管理經費,有效發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功能。
目前,西寧市污水處理費加權平均單價為每噸0.62元,實際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偏低,已不能滿足支付各污水廠正常運行和排水管道維修養護經費的需要。因此,西寧市水務局建議將污水處理費每噸提高0.45元,調整后的污水處理費平均單價達到每噸1.07元(加權平均價格)。征收范圍覆蓋所有向城市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
調價方案略有調整
在考慮及核實城市供水企業運營成本因素、控制價格上漲幅度、減輕居民和社會各方面的負擔等基礎上,西寧市發展改革委依據《關于調整西寧市城市供水價格意見的初審意見》和《關于調整西寧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初審意見》,建議居民供水價格由現行的1.30元/立方米調整為1.60元/立方米;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由現行的0.52元/立方米調整為0.82元/立方米。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價外附加的各項基金應并入水價內,故將原價征收的每立方米0.10元的六水源建設基金并入水價內,不再單行收取。此次水價調整只針對城市供水價格,除污水處理費外,其他附加在水價外的各項費用均不作調整,仍按原標準執行。
●居民用水的終端價格即:1.70元(供水單價,含0.10元的六水源建設基金)+0.06元(水資源費)+0.085元(城市公用附加費5%)+0.82元污水處理費=2.66元/立方米。按照西寧市居民每戶每月平均用水支出13.30元,占月均可支配收入的0.33%,這一調整幅度在居民可承受范圍之內,對居民家庭生活基本不會產生大的影響。
●非居民用水終端價即:1.99元(供水單價,含0.1元的六水源建設基金)+0.16元(水資源費)+0.10元(城市公用附加費5%)+1.09元污水處理費=3.34元/立方米。
●特種行業用水終端價即:10.00元(供水單價,含0.1元的六水源建設基金)+0.16元(水資源費)+0.50元(城市公用附加費5%)+1.5元污水處理費=12.16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指:是以水為原料的生產企業及經營用水,如純凈水、礦泉水、飲料、啤酒生產、高檔桑拿洗浴會所、游泳池、足浴、美容美發、茶藝、KTV娛樂、洗車等行業。)
本次供水價格調整后,為消除因價格上調而影響低保戶家庭的生活,市發展改革委建議由政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上調標準對西寧市城區低保戶家庭每月按照4立方米用水予以價格補貼,并建議調整后的供水價格于今年10月份開始執行。
多數代表贊成調整
聽證會上,多數代表原則上同意西寧市水價做適當調整。但是希望供水企業能在水價上調后,努力降低漏失率,加快“一戶一表”工程改造的實施力度,并進一步做好服務工作,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充足的供水。會后,市發展和改革委將在規定的期限內,會同有關部門對調整價格做進一步完善,并上報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確定最終的調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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