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意見征求結果:觀望多意見少
環保法修改的聲勢來得浩大而拖沓。23年以來,是擱置、廢除還是修改爭議不斷,至2011年初全國人大將環保法修訂列入年度立法計劃,草案經過數次審議提交,到今年八月,才被揭開面紗。
9月30日,環保法草案的意見征求階段正式結束。全國人大網站上顯示,已結束征求意見的環保法草案收到意見條數11748條。與預算法修正案收到的33萬條、勞動合同法修正法收到的55萬條意見相比,環保法的意見條數明顯偏少。而有意思的是,雖然收到的意見較少,但是全程9582人的參與人數卻名列一年來各種草案征求參與數的前三甲。人數與意見條數之比例頗值得玩味。
偏少的意見條數是因為環境法完善到“無刺可挑”還是因為種種原因導致“無話可說”?一名環境法治事業的環保人士分析,建言過程較為冷談主要有幾種原因:一是對于這么一部環保法,大部分人表示看不懂,不知道該提點什么;二是有些人認為提了也沒用,干脆就不提了。
我國的環保法制定較為“超前”,早在上世紀80年代環境污染問題尚未被提上日程時便已發布,經過20多年的發展,它的約束力已鮮有發揮。有人質疑環保法是一部“概念法”,內容過于空泛且責任不明確,其中可伸縮的空間像是政府和企業之間拿捏的暗語。如今,這部被架空的母法不僅影響力微弱,還與較為完善的相關法相互沖突,在環保法始修時,通過媒體透露出的看點是“中國最嚴環保法”,提出修法后會將以環保為先,在對環境違法懲治力度、效率上都大步提升。然而最后的結果與此前的噱頭大相徑庭。而這次修改后的結果便是——將其改成了與子法不沖突的依然柔和的“概念法”。 有環保人士在微博上這么吐槽:“草根憂國憂民,踴躍獻策,有水平有見識。可敬可佩。問題是人大《自然遺產保護法》挫敗后,迫不及待要搞一個環保法的修訂工程,文件匯編式修法,辜負國民心血。”這大概代表了一部分人對于概念法的定位懶于置評的態度。
除此之外,更有人認為,該提的內容在草案出來之前已經被以多種方式極力推薦過了,當時建議被提出時所引起的熱議已然沸沸揚揚,既然眾人抬柴的呼聲已經被判定無效,在草案出來后的“建議”便顯得可有可無。業內人士指出,目前我國環保現狀可總結為“企業污染,政府買單,環境公眾受害”,對環境違法的懲治多是在政府和企業之間封閉進行,將受害的公眾置之事外。在環保部公布修正案條文時,關于此前提出的有的提出排污許可制度、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功能區劃等意見的否決,給出的理由為“意見分歧太大”。這個似是而非的理由讓人不禁猜度此間的利益沖突。建言獻策遇到這種無法左右的內部阻力,便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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