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開門炮”限放令迫在眉睫
2月16日,在濟南泉城路上,一商家的工作人員正在門前廣場上點燃“開門炮”。當日是正月初七,也是年后上班的第一天,濟南不少商家開門營業。據了解,今年“開門炮”較往年明顯減少,但依然讓濟南的空氣遭了殃。
正月初七是春節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濟南一些商家集中選擇上午燃放“開門炮”。“開門炮”不僅給市民帶來驚擾,也進一步加重了空氣污染。當天,濟南環衛工共清掃炮屑五六十噸。在一個時段內,濟南15個空氣監測點,有14個達到重度污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燃放“開門炮”的,除了一些商戶和企業,還有很多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據《華商晨報》報道,16日,大連市自來水集團放“開門炮”引發爆炸,辦公樓墻體及多處窗戶受損,多輛轎車慘遭破相,所幸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開門炮”是春節文化中的一項傳統民俗,燃放“開門炮”,無非是想討個吉利的好彩頭。但在近些年,這項民俗開始有些變味變質,不少人在燃放“開門炮”時都抱著一種攀比斗富的心態,爭相比拼看誰家的“開門炮”聲音更大、時間更長、價格更貴。如此一來,原本喜聞樂見的民俗,漸漸成了一種擾民的陋習。
筆者認為,“開門炮”與酒店生意的興隆和企業的發展以及單位的好壞沒有必然的聯系,他們這樣做,表達的是一種美好心愿,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但一些商人和官員不惜花費巨款燃放“開門炮”,這樣既浪費了錢財又擾了民,還有可能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這難道不是一種帶有陋俗色彩的民俗嗎?對這一陳規陋習應該割除才對。
要知道,商場和酒店的興隆與職工的誠信經營、敬業精神和優質服務有關,與管理者先進的管理理念有關。作為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更應該倡導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更應該摒棄遺風陋俗,不能助長一些不良風氣。
為此,筆者建議政府部門應該出臺相關政策,限制商家燃放鞭炮的行為,尤其對那些吃財政飯的部門單位和國有企業,應該有強制性措施,并接受社會監督;另外當地文明委要對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炮竹,尤其是燃放“開門炮”作出詳細的規定,不要不加節制地集中燃放“開門鞭”、“迎新鞭”、“團圓鞭”等,讓空氣質量、衛生環境的污染“雪上加霜”,不要燃放具有傷害性的禮花彈、大型煙花,更不要在深夜24:00后至次日凌晨5:00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影響老人、兒童以及病人的休息等,建議選擇電子爆竹、音樂、鮮花等新穎的喜慶方式,健康、低碳安全、環保地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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