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有望今年立法保護濕地
12日下午,省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舉行三場專題協商會,主題分別為“加快市場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改善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加強濕地保護”、“鼓勵支持民辦博物館發展”。記者從協商會獲悉,省法制辦已建議將《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計劃,并抓緊推進。
10年全省濕地減少9萬多公頃
省政協委員:將濕地保護納入地方政績考核
在“加強濕地保護”專題協商會上,省法制辦透露,2010年,省林業廳初步完成《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送審稿的起草工作,并報送省政府審查。但由于濕地管理涉及部門多,職責分工上仍存在較大分歧,部門意見協調難度大,立法工作一度陷入停滯狀態。鑒于濕地保護立法工作的迫切性,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連續多年提出議案和提案,要求制定濕地保護地方性法規。據悉,省法制辦已建議將《條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計劃,并抓緊推進。
在協商會上,相關部門透露,全省濕地面積87萬多公頃,占全省陸域面積的7%。當前,濕地面積持續減少。根據全省濕地資源調查結果,受圍墾、修堤筑壩等影響,全省濕地面積2010年比2000年減少了9萬多公頃,尤其是閩江河口、泉州灣、興化灣等近海與海岸濕地遞減速度更為明顯,生態功能有所衰退。部分濱海濕地水體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水資源不合理利用依然嚴重,外來物種如互花米草、鳳眼蓮等入侵濕地范圍擴大,少數濱海濕地部分或全部喪失作為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的功能,部分內陸濕地喪失了存蓄淡水的功能,給生物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省政協委員潘亮接受記者專訪時介紹,目前,省內一些地市對濕地保護重視不足。在局部利益發展的驅動下,沒有將濕地、河灘、河灣視作生態整體部分,以“寸土必爭”態勢不斷向濕地進軍,以至于濕地面積銳減、功能退化、生物多樣性中斷,惡性生態效應不斷出現。從省到地方,對圍墾灘涂有獎勵,保護濕地卻沒有專項資金支持。
“我省對濕地保護仍無法可依。”省野生動植物與濕地資源監測中心高級工程師余希指出,我省作為濕地大省,尚處無法可依狀態,保護機制缺失,缺乏管理機構與人員,投入嚴重不足,科技支撐體系缺失,無力開展濕地年度動態監測,濕地保護與發展舉步維艱。
會上,有政協委員建議,我省要盡快出臺《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為濕地保護提供法律依據。劃定我省濕地保護紅線,列為約束性指標;將濕地保護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納入對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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