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氣事件啟動預警 須在1小時內上報監測預警組
16日,記者從省政府網站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體系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監測預警組、應急督導組、事件評估組、宣傳報道組、應急專家組組成。
三方面明確響應等級劃分三級預警
《應急預案》指出,各市(州)人民政府應成立相應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統一協調、指揮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督促相關單位制訂和實施限產停產方案、揚塵控制方案、機動車限行方案、氣象干預方案、停辦大型戶外活動方案、中小學和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和停課方案,以及重大活動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方案等專項實施方案,規范應急處置。各市(州)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從健康防護、建議性污染減排、強制性污染減排三方面明確不同響應等級采取的相應措施,并切實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處置演練。
重污染天氣應急情況下,按預警級別要求,各級環境保護、氣象部門應跟蹤掌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開展應急監測,結合歷史數據、污染控制對未來趨勢做出科學預判,為應急預警、響應工作的開展提供決策依據。
按區域重污染天氣污染的嚴重性、發展趨勢和緊急程度,將預警等級劃分為區域Ⅲ級預警、區域Ⅱ級預警、區域I級預警,預警顏色對應為黃色、橙色、紅色。I級為最高級別。
啟動預警后發布警示提醒減少戶外時間
《應急預案》指出,對于區域Ⅲ級響應措施,省直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各相關市(州)人民政府應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健康防護警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等疾病患者留在室內,確需外出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確需戶外活動的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露天比賽等大型戶外活動,舉辦戶外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活動時做好應急方案。
教育廳組織督導各地教育部門,協調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盡可能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衛生廳組織督導各地衛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加強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
對于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應急督導組要督促檢查各市(州)人民政府對名錄中的重點排污企業根據不同預警等級簽訂限產停產應急承諾書的落實情況。
同時,各相關市(州)人民政府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實行限時、限區域通行,強化“黃標車”限行;適當擴大公交車路權。城市主城區原則上減少或停止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執法檢查。要在日常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保潔作業1次以上;城區道路、行道樹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沖洗除塵。要強化對煤堆、料堆的監督管理,要求工業企業各類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須有防塵措施或進行覆蓋處理。
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生物質廢物的違規露天焚燒。在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根據情況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強化天氣預報,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每12小時通報未來3天的天氣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并通報作業情況。
Ⅰ級響應措施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
對于區域Ⅱ級響應措施,各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要在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對本行政區域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進一步加大限產力度,必要時停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當地應急承諾書Ⅱ級響應比例要求。要督促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優先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要求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要增加對工業企業的檢查頻次,進一步整治未按強制性規定執行的排污企業,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確保限產或停產措施落實。
適當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要在Ⅲ級響應基礎上,增加1次以上清掃保潔作業,城區道路、行道樹每天至少進行兩次沖洗除塵。要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企業環境監管,增加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業企業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塵措施以及城區保潔措施落實到位。
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禁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生物質廢棄物的違規露天焚燒,禁止瀝青熔化作業。要強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禁止無油煙凈化設施的露天燒烤。要加大宣傳、執法力度,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進一步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對于區域Ⅰ級響應措施,衛生廳督導各地衛生部門,組織醫療機構加強相關疾病的門診和急診,有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應急督導組赴相關市(州)現場加強督促檢查,強化相關市(州)及周邊地區聯動減排、聯防聯控措施的落實。
嚴重污染天氣時,逐6小時通報未來3天的天氣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并通報作業情況。
啟動預警后1小時上報監測預警組
市(州)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在重污染天氣事件啟動預警后1小時,將預警啟動上報至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監測預警組,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區域重污染天氣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據監測預警組對未來24小時空氣環境質量及氣象條件的分析評估,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降低重污染天氣區域重污染天氣環境事件的新聞發布。
應急終止后,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應急行動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開展本預案的應急響應過程評價,進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氣出現的原因與污染擴散過程,對重污染天氣可能造成的后續影響進行評估,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重污染天氣防治和應急響應的改進措施建議。省和各市(州)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要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配備視頻指揮調度系統、車載應急指揮移動系統、便攜式移動通信終端等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應急聯絡暢通;建立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人員以及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信息庫,應急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重污染天氣應急負責人和聯絡員,并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通信保障各項工作,確保應急時期通信通暢。
新聞鏈接
區域Ⅲ級預警:經預測,5個及5個以上的連片市(州)將發生連續3天空氣質量指數(AQI)為200小于AQI小于等于300或空氣污染指數(API)為150小于API小于等于200時,啟動區域Ⅲ級預警(黃色)。
區域Ⅱ級預警:經預測,5個及5個以上的連片市(州)將發生連續3天空氣質量指數(AQI)為300小于AQI小于等于500或空氣污染指數(API)為200小于API小于等于300時,啟動區域Ⅱ級預警(橙色)。
區域I級預警:經預測,5個及5個以上的連片市(州)將發生連續3天空氣質量指數(AQI)為AQI大于500或空氣污染指數(API)為API大于300時,啟動區域I級預警(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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