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環保廳:2013年第四季度福州空氣質量達標率91.3%
16日,省環境保護廳發布了2013年第四季度全省環境質量狀況,福州的空氣質量達標率為91.3%。福州市區內河水質劣于水域功能要求。
全省23城市 平均達標率99.3%
通報顯示,全省23個城市平均達標率為99.3%,其中一級達標率為28.0%,二級達標率為71.3%。設區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8.9%,較上年同期提高0.1個百分點。2013年第四季度福州、廈門達標率分別為91.3%和89.1%。城市空氣綜合質量指數分別為4.38和4.95;最大單項質量指數均為1.20,主要污染物均為細顆粒物。
福州市區內河水質 劣于水域功能要求
閩江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水質比例為98.2%。其中,干流福州段閩清梅溪口斷面2013年11月份總磷超過Ⅲ類標準,水質為Ⅳ類(符合斷面Ⅳ類水域功能要求)。
在城市內河水質狀況方面,對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龍巖、寧德6個設區市和長樂、福清、龍海、福安4個縣級市內河的29個斷面進行了監測,水域功能達標率為89.7%,較上年同期提高了20.7個百分點。泉州、龍巖、寧德、長樂、福清、龍海和福安等7個城市內河水質較好,水域功能達標率均為100%;其余3個城市內河水質均不同程度劣于其水域功能要求。內河主要超標項目為氨氮和總磷。
全省11個主要湖泊水庫水域功能達標率為58.3%。福州西湖水質能達到其相應的水域功能要求,東張水庫、山仔水庫、廈門筼筜湖等湖泊水庫水質出現超標。湖庫超標項目主要為氮、磷等營養狀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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