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副部長:應給公民環境維權更多法律援助
“很多記者問我,北京的霧霾到底是怎么回事?依我看,就是區域環境容量超過了最大負荷,一旦到達臨界點,只要沒風,霧霾就來了。” 全國政協委員、環保部副部長周建認為,解決環境問題是一項長期、復雜的工程,需要全民參與、全民動員,但還不能期望會馬上見效。
周建還就我國目前的環境污染治理體系、治理污染的瓶頸、公民環境維權等問題接受了中國網記者的專訪。
【關鍵詞】環境污染治理體系
中國網:3月9日,張德江委員長所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此,您怎么看?
周建:這表明我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機制地確立、也是對運行機制規范化的一個定位。源頭治理,就要追溯到源頭,產業結構、技術水準、能源的結構等,就是從前期發生的時候,就從源頭讓污染盡量減量化;損害賠償,就是引入市場的機制,運用經濟手段,這個原則非常好;如果對環境造成了損害和破壞,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該付出一定的責任和代價,進行追責。這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和國務院一個非常明確的理念,就是改革干部政績考核制度,讓當地的主要官員要對當地的環境質量負起責任,而且這個責任是“終身追責”。比如說你在這兒當市長,如果把這個市搞的烏煙瘴氣,即使調到別的地方去了,這個環境污染的賬還是該你來承擔。對政府官員是這樣,對企業法人也是這樣,這樣就形成一個良性的環境綜合整治機制。源頭治理來預防、誰污染、誰治理、誰付費,誰受益誰補償,經濟體制起作用了,造成損害、造成破壞,追究你的責任,這個運行機制就比較流暢。
【關鍵詞】多頭管理VS綜合整治
中國網:您在發言中提到環境治理中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
周建:多頭管理,容易造成責任、義務、財政支出都比較分散。以水污染的治理為例,地上水和地下水是相通的,如果地下水分一個部門管、地上水分一個部門管,海洋和江河也是相通的,但海域是一個部門管,陸上又是一個部門管,也就是管理上人為的把環境要素分割開了,因為有多個責任部門,導致哪個部門都不好履行責任,多頭管理不利于環境的綜合整治。
【關鍵詞】環境維權
中國網:我們注意到此前有媒體報道,有市民把當地的環保局告上了法庭,您如何看待公民的環境維權?覺得環保局冤不冤?
周建:這說明公民根據憲法和環境法的規定,維護自身環境權益的意識在提高,是一件好事。如果是環保局長失職瀆職,那理應受到責任追究,一點也不冤。如果不是環保局本身的原因,是因為地方政府的決策失誤,因為一些企業沒有嚴格按照環境法來履行自己的環境責任,那是有點冤,總之應遵循誰的責任誰承擔的原則。
按道理說,如果造成了損失,每位公民根據憲法和環境法,都有權利維護自己的環境權益,但是損害多大如何鑒定,損害該如何賠償,這些鑒定機制都沒有建立起來,公民打官司的法律援助也沒有建立起來,很多受到損害的老百姓沒錢去打官司,因此需要社會組織給予援助,也需要更多的社會力量和社會監督,才能更好地發揮公眾對環境參與。
像我們這回在制定“十三?五”環境規劃的時候,就是要求環境部下屬的相關單位盡量吸收NGO和媒體來參與,“十三?五”環境保護思路的討論,吸取更多的公眾意愿,來反應廣大群眾的期盼。
【關鍵詞】治污成效
中國網:大家都盼著環境污染能盡快有成效,您如何回應?
周建:每一個人都希望馬上能生活在藍天綠水青山的環境之中,對環境問題應該進行堅決地整治,對大氣、水、土壤等進行一系列的專項治理工程,也需要全民參與、全民動員,但是還不能期望馬上見效,因為不能脫離處于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每年一千萬的就業、扶貧、區域均衡發展、基本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等問題的解決都離不開發展。因此我們對環境問題應該有清醒冷靜地認識,這是一個艱巨的任務,長期的工程,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發展也需同步和協調地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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