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霧霾”比環境污染更可怕
近來,隨著霧霾、水污染以及多地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公眾對環境部門的政策執行、監管責任也日益關注。對環境問題的問責高峰悄然來臨。
隨著環境問題日益受到關注,近年來環保部門地位提升,權力凸顯,環保系統已成為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新領域。在一些地方環保腐敗已呈“完整利益鏈條”之勢,部分環保官員與企業勾結,向治污、排污等環節伸手,“黑白通吃”讓老百姓十分痛恨,官場“霧霾”比環境污染更可怕。
環保領域腐敗案件在各地頻發:2013年安徽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環保領域大案窩案共查辦133人,包括廳級干部1人、處級干部20人、區縣環保局“一把手”局長8人;福建環保廳原副廳長王國長因收受巨額賄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3年7月,廣東省東莞市環保局原局長袁紹東因收受東莞兩家公司老板的賄賂共870萬元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去年年被曝光的眾多環保系統窩案,包括當地環保局多只大老虎,紛紛下馬,涉及官員之多、違紀違法情節之嚴重、腐敗后果之惡劣觸目驚心。而其背后,一幅污染企業行賄與環保官員受賄之間的“勾兌”圖景趨于清晰,一些執法人員大肆受賄、索賄,放任不法企業隨意直排、填埋、傾倒有毒有害廢物,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這背后,正是“環保腐敗”使得監管闕如、制度成空!
為了滿足一己私利,部分官員置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于不顧,有的企業見利忘義,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大肆違法排污。有的政府官員不顧國家法律法規,為污染企業的充當“保護傘”。有的環境執法部門隔靴搔癢,甚至以罰代法。
環保腐敗呈現出由個體向群體發展,窩案、串案增多的趨勢,既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又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
筆者認為,對那些屢禁不止的污染事件,千萬不能只孤立地解決環境污染源,而是應追根溯源,嚴懲環境污染背后的“環保腐敗”。在治理污染上不做表面文章,在治理官場霧霾上動真格,調動全民參與、嚴格監督,驅散官場霧霾,還百姓一片碧水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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