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市建成區內劃定11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更新時間:2014-03-2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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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了解到,威海市政府近日發布了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確定在城市建成區內劃定11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自2016年1月1日起,禁燃區內將禁止銷售高污染燃料。
我市城市建成區內劃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共有11處,包括環翠區環翠樓街道辦事處、鯨園街道辦事處、竹島街道辦事處、嵩山街道辦事處、孫家疃街道辦事處、張村鎮,高區怡園街道辦事處、田和街道辦事處,經區皇冠街道辦事處、鳳林街道辦事處、西苑街道辦事處。禁燃區范圍并不是一成不變,將根據城市建成區的變化適時調整。
所謂的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樹木、秸稈、鋸末、稻殼、蔗渣等)。通告要求,自3月17日起,在禁燃區內,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爐窯、爐灶、瀝青機組等設施將被禁止新建、擴建,現有設施應當于2015年12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逾期未改用的不得繼續使用。鍋爐的安裝、改造、維修和使用等應當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相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
通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禁燃區內將禁止銷售高污染燃料。如有違反通告規定,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以及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將由環保、工商、質監等部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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