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破題“公司+農戶”禽畜養殖污染治理
更新時間:2014-06-13 09:33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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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現代化大型養殖公司,廢渣可以變成高效有機肥,黑臭的廢水幾經處理后清澈見底,可養魚、可用于林木灌溉;另一邊,散布在山間村落與公司合作的養殖戶,僅僅只有簡單的沼氣池,養殖廢水廢渣很多時候直接排放到溪河之中。
近日,筆者隨省環保部門人士在云浮市新興縣等地方調查發現,公司+農戶的發展模式帶動了農戶致富并降低了養殖風險,卻在污染治理上存在冰火兩重天的情況。
據專家測算,1頭豬產生的廢水相當于7個人的生活廢水排放量,畜禽養殖污染是我省農業農村主要污染源之一,并給污染減排目標的實現帶來阻力。在“公司+農戶”的標準化養殖在許多養殖大縣陸續發展背后,如何避免污染轉移與擴散?各地在發展農村經濟與保護生態環境的“天平”上正尋找破局之道。
文/圖 南方日報記者 謝慶裕 通訊員 鄭秀亮 梁光源 發自云浮新興
現場
一種模式 兩種狀況
蜿蜒山間的新興縣簕竹河是新興江的上游支流,兩岸竹林與灌木成片,一派農村田園風光。然而,岸邊錯落于山林中的農家雞舍、豬舍,卻是污染河流的隱患。
筆者在其中一個河段看到,岸邊林木清理后留出的大片空地上,個個藍色大鐵棚搭起了10排雞舍,其中3排已經養滿了小雞,湊近鐵棚就可以聞到濃烈的雞糞味,最近的雞舍離簕竹河不到5米。現場管理人員介紹,這是與云浮某大型養殖集團公司合作的一個養雞場,場中現有雞苗5萬至6萬只,雞苗統一由該公司提供,成雞也由公司統一收購。
這里雖然每個雞舍都留了個缺口并連通到排水溝里,卻看不見任何污染治理措施,養殖產生的污染物直接流入簕竹河。
比起養雞場,養豬場的污染更為明顯。在幾公里外的河頭鎮楓木咀村,一條小山溝蜿蜒而上,水流正嘩啦啦流入簕竹河。緊挨著小山溝的上游,一個規模化的養豬場映入眼簾。“我們合作養豬已經有十幾個年頭了”,豬場的老板阿琪(音)介紹,他的合作方也是上述雞場的同一家養殖公司。“我場里共養有生豬1000頭。我們村與公司合作的養豬場就有6個,每戶生豬存欄量在200頭至1000頭之間不等。”
筆者在現場發現,該養豬場只配套了簡單的沼氣池,沒有其他環保設施。豬場地面不時有散發著惡臭的豬糞豬尿溢出,幾根白色管道將豬舍排出的養豬廢水直接排到了山溝里,隨意堆放的豬糞被大雨一沖,很容易就隨著流水進入山溝里。
與小散養戶糟糕的環保情況相比,在新興縣太平鎮,該養殖企業自身的養殖場—羅陳豬場又是另一番景象。又黑又臭的養豬廢水,經過隔渣、沉淀、發酵、厭氧、曝氧、加藥等環保工藝處理之后,變成了清澈無味的清水。這些清水再接入三個大魚塘之中,經過三級氧化、水浮蓮吸附氮磷等物質,最后再排放到外環境中,魚塘之中不時有魚兒躍出水面。
“在旱季的時候,養殖廢水將被抽到山上用于果樹灌溉,不外排。”該豬場技術人員介紹,養豬場中產生的豬糞,在豬圈的時候就通過干糞清理掉60%—70%,殘余的豬糞通過固液分離、隔渣等工序,被再次分離出來。
豬糞最終被運到同屬公司的潤田有機肥廠,經過發酵等工藝后,變成一袋袋有機肥料銷往各地。由于企業規模化程度較高,羅陳豬場投入380萬元進行嚴格治污和循環利用,不僅減少了養殖污染的危害,而且還提升了副產品的附加值。
探因
經費不足困擾農戶參與治理
小散養戶與母公司環保工作出現冰火兩重天的尷尬局面,凸顯了“公司+農戶”養殖模式面臨的環保困局。當地環保部門人士透露,新興縣目前存在大量此類模式的養殖場,這些養殖場由于資金不足、環保意識薄弱等原因,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普遍跟不上環保要求,給當地環境帶來了巨大壓力。
據筆者走訪調查,不止新興縣,與該養殖公司合作的散戶還擴大到周邊市縣的交接地帶,部分散戶把養殖廢水排到魚塘里養魚,就認為是環保處理,然而由于排污量大,魚塘沉淀的淤黑底泥需要不定期清理,深黑的廢水就隨之排到周邊的小溪或小水庫。
當問及是否意識到這樣會影響環境時,養殖戶不以為然:“農村里養豬一直都是這樣的啦。”
“公司自建的豬場和加盟的養豬小區建設標準較高,糞污處理問題解決得好,能夠符合環保要求。但是,散養合作農戶由于觀念以及資金原因,糞污近乎直排現象嚴重,這是當前最突出的問題。”公司羅陳豬場一位負責人坦言。
農戶與公司合作的養殖模式,實際上是公司將雞苗、豬苗委托給農戶代為飼養管理,在飼養管理中從公司領取的雞苗、飼料、藥物等,產權歸屬于公司所有,農戶對公司委托飼養的產品負有管理責任。
走訪中,不少養殖散戶認為,這種模式的好處是,公司為農戶提供技術支持及防疫指導,提升了農戶養殖的專業化水平。而且在養殖初期,農戶就跟公司簽訂了成豬回收的價格,農戶得以規避市場肉價變動帶來的風險。
然而,公司將雞苗、豬苗委托出去的時候,如何避免產生新的污染?據阿琪等養豬場老板介紹,一個1000頭規模的養豬場,一年獲利大約是10萬元。對于一個農村家庭來說,這算一筆不菲的收入。不過,豬場老板也指出,獲利10萬元是在沒有雇工的情況下,如果忙不過來需要請工人幫忙,利潤又會減少。而且豬苗在養殖過程中死亡,這個損耗也由農戶自己承擔。所以,他們對環保方面的投入根本沒有積極性。
去年開始,該公司出臺了新政策,要求與公司合作的養殖戶必須在養殖場建有沼氣池。每個直徑50米左右的沼氣池,補貼7000元。但是,建設這樣一個沼氣池的成本大約是1.5萬元。環保部門人士卻指出,僅建簡單的沼氣池,畜禽廢水難以達標,如果要上污水處理設施,估計要投入數十萬到上百萬元。
然而,有農戶就提出,建沼氣池已經給了他們很大的負擔,“如果還要我們上其他治理設施,我們一年辛苦下來等于白干”。在農戶看來,這個任務只能交給公司去解決。
況且,沼氣池設施建起來有沒有人管也是問題。有農戶反映,公司的技術人員雖然經常到合作農戶養殖場中巡查,不過他們主要關注的是豬場是否從其他途徑買進豬苗來養殖,有沒有按照規定使用公司專供的飼料等與肉品質量掛鉤的問題。
整治
水源區內養殖場逐步關遷
云浮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提到,隨著合作養殖戶污染問題日益突出,云浮市相關部門也多次敦促養殖公司盡快想辦法解決。該集團公司原來也做了計劃落實相關的整改措施,但是由于去年該企業效益不可觀,整改工作遲遲沒有得到落實。
“養殖廢棄物對水資源的污染尤其明顯,一頭豬的排泄量相當于13個人產生的垃圾。”在4月8日召開的新興江綜合治理調研會上,新興縣副縣長何炳友介紹,新興江上游的養豬場排放的養殖垃圾,是造成沿線河水污染嚴重的重要原因。
“雞場還定期清理雞糞,養豬場由于每天要定期沖洗,豬的糞便廢水直接排放到沿線河流,近十年來養豬行業的規模化發展,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新興江的水污染。”新興縣六祖鎮黨委委員李銘介紹,由于養殖業是全縣的支柱產業,對養殖業污染的整改工作一直難以實施。
目前,新興縣開始把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作為新興江污染整治的重要一部分。首要工作是將新興江沿線分散的養殖污染源摸底、登記。
普查結束后,當地計劃搬遷或關閉位于水源保護區、禁養區、城鎮中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地區的畜禽養殖場,引導畜禽養殖業走生態養殖道路,減少畜禽廢水直接向環境水體排放,并通過實行環保規劃、環評、“三同時”、排污申報、排污收費、排污許可證和污染限期治理等制度和監管措施,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程序化軌道。
事實上,作為畜禽養殖量位于全省前列的養殖大縣,近年來,新興累計投入9000多萬元對畜禽養殖業進行整治,建設有機肥廠、沼氣池、污水處理設施等一系列污染治理設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控制。然而,這些較為齊全的治理措施大多集中在縣里的生態文明村或者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示范點。對于數量龐大而集體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散戶,如果嚴格按照環保標準執行并清理,農戶的生計如何維持?當地政府部門更寄望于合作企業承擔起污染治理的責任,或者將更多的政策性扶持資金下沉到基層。
企業應加強擔當
散戶需“環保扶貧”
觀察
新興縣的情況只是一個縮影,類似的污染困境在國內許多地方也曾出現。2011年,華英農業(002321,股吧)因沒有同時為合作農戶提供治污設備,養殖戶們直接將鴨糞未經處理便排進河南潢川縣小潢河,引起“大面積腹瀉”事件。
當時,中國工程院院士張子儀接受媒體采訪時曾如此點評,“公司+農戶模式在帶富農民的同時,也擴大了污染面”,多數養殖戶考慮更多的是利潤,并不太愿意投資進行污染治理。而當地政府,雖然也看到這個問題的存在,往往又提不出更好的解決農民就業的辦法。
眾所周知,“公司+農戶”模式的原動力,便是以小博大,用較少投入帶來比過去大幾倍的產出。但如果企業給全部加盟農戶配建完善的環保設施,這種優勢可能就失去了。重要的是,按照現有技術,加盟農戶若像企業那樣進行環保硬件配套,總體投入不但巨大,而且成本十分高昂。
歸根結底,錢還是最重要的問題。據近年筆者走訪,新興縣并不乏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正面典型。如該縣的龍山塘村等生態文明村早在三四年前就實現了人畜分離,在村邊集中建設圈養點,并配套養殖污染治理設施,盡量采用干清糞工藝,畜禽糞便盡量資源化綜合利用;養殖廢水采用沼氣池、氧化塘或者生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排放。
不過,龍山塘村是我省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以獎促治”的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典型項目,以污水處理設施為例,村集體籌措了20萬元,省環保廳補貼該村80萬元。然而對于一些村集體經濟較為落后的村莊來說,要農戶籌措數十萬元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并非易事。
有專家認為,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多管齊下,特別是企業要承擔起治理的主要責任,加大農戶環保設施建設的補助力度,并依靠技術進步,根據“公司+農戶”的生產模式,有針對性地進行環保技術攻關,依靠科技創新來降低環保設施的成本。
同時,地方政府在養殖戶的布局上盡量規模化,降低分散治污帶來的成本,并適當給予養殖戶土地或資金的政策傾斜,減少啟動環保治理的壓力。從政策的頂層設計方面看,可考慮由財政撥出專項資金,設立“環保扶貧”基金或“生態養殖”基金等,既可對養殖戶的環保設施建設予以補貼、貼息貸款等扶持,也可對企業的環保技術升級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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