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6+1”模式強化環境監管
更新時間:2014-07-07 23:26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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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6+1”模式強化環境監管
2014年處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63起,向國庫解繳罰金732.8萬元
◆本報記者張興林 吳玉萍 通訊員 張寶川
2013年,甘肅省出臺了《關于加強環境執法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定了環境執法“創新執法思路,規范執法行為,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提升執法效能”的工作思路。
《意見》出臺一年多來,甘肅各級環境監察機構不斷深化對環境執法依據和程序規范的適用性研究,結合工作實際,建立起了環境執法監管網格化、痕跡化、模版化、流程化、智能化、分類化和執法計劃編制管理的“6+1”執法監管新模式。
甘肅省環保廳監察處處長胡煜軍介紹說,通過“6+1”模式的推行,甘肅初步形成了與環境執法工作相適應,科學、健全的環境執法工作規范體系。2014年以來,甘肅共出動執法人員1.3萬人(次),檢查企業和建設項目4421家(次),立案查處243家,掛牌督辦4家,處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63起,向國庫解繳罰金732.8萬元。
網格化、智能化:提升監管效率
走進天水市秦州區環保局,記者在走廊里看到一張《秦州區網格化管理示意圖》,通過這張圖,記者了解到,秦州區依據區域功能將轄區劃分成了5個網格單元。城區劃分為4個網格單元,由4個網格中隊負責。16個鄉鎮則統一劃分到1個網格單元中,交由生態中隊負責。
秦州區環保局生態中隊中隊長蘇芳說,現在誰的區域誰負責,誰的“地盤”出問題就問責誰,擔子比原來重了,但干起來反而比以前輕松了,因為工作目標更明確了。
甘肅省、市兩級環保部門負責強化對本級轄區內的日常工作督查、指導和交流。在此基礎上,以市(州)劃分的網格為基礎,按照行政區劃,將河東、河西兩個片區和14 個市(州)確定為一級網格;各市(州)環保部門在轄區范圍內,以縣(區)行政區劃為主,以市屬直管企業、重點監管片區等分布為輔,劃分了48個二級網格;各縣(區)環保部門以當地行政區劃、有關的重點片區及上報的重點監管企業為依據,劃分了104個三級網格。
各級環境監察機構在每個網格內,配置兩名以上環境監察員,負責網格內工業企業的日常環境監管、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環境信訪調處和回訪等工作,對網格內工業企業環境守法情況進行動態監督。
甘肅省環境監察局局長張志宏表示,通過開展環境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環境監察執法職能全面下移,基層環境監察機構熟悉當地情況的優勢得到了充分發揮,環境監察效率也得到穩步提升。
此外,據了解,甘肅省環境監管智能化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包括環境移動執法項目、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自動監控數據應用、第三方運營考核機制、行政處罰輔助決策系統在內的多項措施,將有效提高執法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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