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與保護區之間的折衷方案
云南省自1996年起,率先開展了國家公園保護地模式的研究和實踐。尤其是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以下簡稱“迪慶州”)普達措國家公園的試點工作,為我國處理好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問題提供了方向性的借鑒。
□更新保護觀念
■探索發展新路
盡管云南是我國大陸最早啟動國家公園建設的省份,但國家公園這一全新理念的引入并得到廣泛認同卻有著極不尋常的歷程。
云南省林業科學院院長楊宇明說,在我國建立國家公園,首要的任務之一是必須更新固有的保護觀念。
從內涵上講,國家公園由政府主導,是一個能以較小面積為公眾提供欣賞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具有較好經濟效益、繁榮地方經濟、促進科學研究和國民環境教育的區域,并使大面積自然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達到人與自然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
我國的自然保護區是指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的陸地、陸地水體或者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國家公園經過140多年的實踐,作為自然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典范,受到世界各國推崇,成為國際主流的保護地模式。我國的自然保護體系以自然保護區為主,為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做出了巨大貢獻。而我國推進國家公園建設,必然對目前我國主流的自然保護區這一保護地模式有著不小的沖擊,可能遇到各種阻力。
楊宇明說,在云南現有的45個省級自然保護區中,自己主持參與建立的就有24個,對自然保護區有著極其深厚的感情。盡管如此,還是要立足實際全力推進國家公園建設。這項工作能彌補自然保護區日益凸顯的短板和不足,促進實現保護生態環境和發展經濟“雙贏”的效果,將加快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與國際接軌的進程。
以迪慶州普達措國家公園內的碧塔海為例。楊宇明認為,保護碧塔海已刻不容緩,必須盡快提升保護級別。如果上升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碧塔海將成為核心保護區,當地靠牽馬載客往返碧塔海維持生計的大量群眾生活將受到極大影響;如果不加大保護力度,近2000匹馬長年累月活動在碧塔海周圍,不僅將草甸、花甸踐踏得面目全非,馬糞、馬尿進入水體,對碧塔海生態環境又是破壞性的污染。尋找一條既能保護環境、又能推進社區發展的路子,成為迪慶州委、州政府的當務之急。經過反復權衡比較,迪慶州決定探索建設普達措國家公園的新途徑。
2004年,云南省開始了對國家公園建設理念和管理模式在云南的可行性和前景的專門研究。2006年8月,普達措國家公園開始試運營。2011年6月,云南省政府正式批準普達措國家公園的冠名。
□推進整體保護
■實現和諧共生
據了解,云南省國家公園管理辦公室于2009年出臺了《國家公園技術標準規范》,普達措國家公園管理局完成了普達措國家公園總體規劃,2010年11月4日由云南省政府同意批準實施。
云南碧塔海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所所長、普達措國家公園副總經理松衛紅說:“普達措國家公園的保護管理不同于傳統的林業自然保護區的保護。”
國家公園的保護重點是要實現對國家公園內一草一木、花甸、草甸、濕地、湖泊、原始森林、生物多樣性、獨特的民族文化和民族村落的整體保護。傳統林業保護只體現了單一的自然植被的保護。
在多年的探索式建設工作中,普達措國家公園逐漸形成了地方政府、保護管理機構、旅游經營企業和當地農牧民多方利益共享機制。
普達措國家公園管理局以“把國家公園規劃好、生態環境保護好、公園社區共同發展好、對公園企業服務好”的理念,教育引導公園社區群眾自覺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普達措公園的一草一木。為管理局開展公園生態環境保護巡護、監測兩個湖泊水質、查處違規游船、加強公園周邊探礦點監管等,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普達措國家公園社區群眾涉及兩個鄉鎮、23個村民小組,共821戶3794人。為協調企業、集體、居民個人三者之間利益關系,妥善處理矛盾糾紛,普達措國家公園管理局擬定了《普達措國家公園旅游反哺社區實施方案》,成立以迪慶州副州長為組長的社區利益補償協調工作組,根據反哺政策與821戶村民簽訂了利益補償合同。
實施反哺政策5年來,迪慶州政府給公園社區共兌現各種利益補償金2500多萬元,公園社區人均收入從普達措國家公園建設前2005年的1287元增加到現在的3189元。政府共投入公園社區基礎設施建設2.6億元,還解決了社區87人的就業問題,當地曾經的牽馬人變成了公園環保車駕駛員,有的成為了導游或清潔工。
據了解,在當地社區村民的積極參與下,普達措國家公園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不僅有效遏制了社區村民生產生活對環境的影響,一些曾經遭到嚴重破壞的草甸、花甸植被也逐漸恢復了本來面目。
在普達措國家公園里,除在蜀都湖畔長達3公里的棧道步行外,其余66公里全是乘坐環保大巴車前行。整個景區生態環境十分優美,各種植被保存非常完好,碧塔海、蜀都湖兩個濕地都沒有多少人為影響的痕跡。
自2006年開展高端生態旅游以來,截至2013年,普達措國家公園共接待游客615.6萬人(次),實現旅游總收入10.2億元。
記者在普達措和梅里雪山等國家公園采訪時了解到,在自然條件惡劣,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的情況下,加強國家公園周邊和公園內的重點敏感部位的生態系統保護,是一項重要的長期任務。在現有條件下,缺乏足夠的資金投入作保障,是國家公園建設面臨的一大難題。
專家建議
確立法律地位改變多頭管理
2008年6月,國家林業局批準云南作為全國唯一的國家公園建設試點省。截至2013年,云南省已建立了迪慶普達措和梅里雪山、麗江老君山、西雙版納熱帶雨林、普洱太陽河、保山高黎貢山、臨滄南滾河、紅河大圍山共8個國家公園。國家公園建設試點已成為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標志性成果。
盡管如此,由于是摸著石頭過河,云南在國家公園建設中還是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
如今,云南的國家公園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多頭管理,管理與經營脫節、保護與利用分離等與建設國家公園初衷相違背的現象偶有發生。由于沒有相關法律支撐,有的國家公園試點推進緩慢。直到現在,責任主體不明確依然是最大的障礙。
如何解決當前國家公園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十分考驗各地政府的智慧和能力。對此,云南省林業科學院院長楊宇明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一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不應納入國家公園。當前,有的地方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成國家公園,降低了保護級別和保護地位,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加強管理不利。建設國家公園必須尋找發展與保護的平衡點,只能是把有保護價值、老百姓貧困的非保護地納入保護范疇,達到既不影響居民生活水平,又實現保護的目的。
二是要通過立法確立國家公園的法律地位,明確管理主體。應該把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平行,不能混在一起。兩者之間不對立、不疊加。
三是國家公園技術標準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如國家公園內的功能區如何劃分,不能一刀切,必須因地制宜。
四是國家公園是國家財富,代表國家和人民利益,應當全民共建共享。必須由政府主導、特許經營、經管分離、社區參與,確保國家公園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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