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模式解密:太平污水處理廠盈利樣本剖析
更新時間:2014-07-2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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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正聯合財政部對PPP立法工作進行調研。
為了更全面了解PPP的發展過程,中國財政學會公私合作研究專業委員會已經連續組織三期PPP研討會,旨在通過以往BOT項目的分享,為正在建設的一些PPP項目提供經驗。
作為BOT項目中比較成功的投資案例,哈爾濱太平污水處理廠在股權、投資回報、融資等方面的嘗試,為BOT項目提供了很多借鑒經驗。
哈爾濱太平污水處理廠總經理樸庸健認為,在和亞開行合作之前,雖然也有一些BOT、TOT投資經驗,但是通過和亞行合作,現在在股權、債權上對國際化的PPP模式有了更多的了解。“主要還是解決理念上的問題。”
據了解,1993年以前并沒有PPP概念,主要模式以BOT為主,之后隨著BOT項目的增加,PPP也逐漸規范,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特別是2008年中央4萬億元政策的刺激,民企在市場競爭中再次受挫,BOT項目出現爭議。
盈利靠效率
“污水處理廠第一年運行就盈利750萬元,比我們原來中標的時候所設定的目標有所突破。”樸庸健說。
在他看來,之所以能取得這樣的成績,主要是對內部運行模式進行整合。樸庸健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其實污水處理廠是一個單一的管理內容,對外的東西很少,唯一的交集就是和政府部門的結算,接受環保部門的監督,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所以這類BOT的核心就是要解決內部的安全穩定運行和高效運營問題。
據悉,2003年9月,哈爾濱市政府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哈爾濱太平污水處理廠項目BOT業主。經過激烈競爭,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與北美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最終以0.598元/噸污水處理服務費中標。
2004年年初,太平污水處理廠由清華同方(哈爾濱)水務有限公司負責建設,日處理污水32.5萬噸,特許經營期為25年。運行一年后,項目不僅沒有虧損還實現盈利。
然而,與其他9毛多的投標價格相比,0.598元的中標價格意味著,項目實施以后就要面臨虧損的狀態。
“我們能做的就是精簡內部管理,卡式管理是我們進行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員工定崗定責,手持一卡,定時在各個管理點巡檢設備,巡檢的時間、巡視的周期及巡檢發現的各管理點運行狀態,均記錄在中央控制室。”樸庸健說。
可以參照的數據是,按照當時哈爾濱水務企業同樣是32.5萬噸的規模計算,其標配人數為150人,但太平污水處理廠最后的人員配備為44人。“比項目做預算的時候少了90多個人,這90多個人工當時在哈爾濱的綜合費用,一年下來也需要600多萬元。”樸庸健說。
對此,中國水協排水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向平則認為,太平污水處理廠的成功在于內部管理,比如減員增效,崗位的精簡、還有一些量化管理,委托社會上有經驗的人來做等,在運作的機制上做了一些創新,降低了成本,創造了很多好的經驗。
政企聯動機制
事實上,作為BOT項目,競標價格的高低決定了項目回收成本的周期。
“水處理以后,剩下的泥也需要解決,如果還按照0.598元的價格,企業要承受的壓力會很大。”北京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說。
在他看來,一旦水價確認,調價機制需要多方聽證,但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當初的中標價格似乎已不合時宜。
這一觀點也得到了楊向平的認同。
楊向平認為,已經拉長的水產業鏈,僅靠中標的5毛多,7毛很難解決企業的難題,現在江浙一些地方已經把污泥的處理費加進去,一噸水的處理費用差不多在1.2元,1.3元,甚至1.5元。 “自來水如果是2元,污水處理費應該到2.5元才能解決企業難題,一定要比自來水費高,這才是良性發展。”
以北京為例,北京的自來水費是2元,污水處理費是1.37元,實際上通過政府補貼,北京排水集團拿到的已經不是1.37元,而是2.5元左右,中間加了污泥處理費,雖然價格高,但這才是正常的市場價格,也是合理的發展模式。
不過,從全國來看,政府自來水費的支付體系建設并不完善。
樸庸健說,我們做了一個調查,全國大部分政府都會或者晚付費,按月足額支付的污水處理費基本很少,但作為污水處理行業,本身是單一的利潤模式,就靠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來運營,如果晚交對企業來說,就會出現運營難題。
2013年10月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條例明確規定,污水處理費要列入財政預算,按月足額支付。
不過,作為污水處理企業來說,政策本身是好的,但是落實難題仍然很大。
“通過BOT項目,把原來社會資源,政府資源,和企業資源有機結合,梳理出一些在監管和被監管,指導和被指導的經驗,其中最關鍵的是建立了和政府之間的支付體系。”樸庸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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