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污染企業將按日處罰金額不封頂
當下,環保已成為了全民參與的重要行動之一,今年4月全國人大通過了新環境保護法,明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新老環保法有哪些不同之處?公眾又該如何參與到環評中去?昨日,云南省環保廳副廳長高正文率隊做客“金色熱線”,對新環保法的內容作出了介紹。
“和老的環保法相比,新環保法提出了一些新的理念。以前是環境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現在是經濟發展要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環保優先。”高正文介紹說,新制度里對環評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對后期的執行、處罰都有一系列要求,最大的改變就是信息的公開,同時新環保法還進一步強化了責任問題。
高正文表示,在現有的環保法里曾有“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說法,違法企業對環境造成污染了,罰10萬、20萬也覺得劃算。但新環保法實施以后,違法行為將按日處罰,處罰金額不封頂。如果勸改無效,環保部門可以查封、扣押有關設備。對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可以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行政拘留。加大了監管的力度和處罰力度。
前兩個月昆明城區內不少地方停水,水源地水庫的問題也影響到了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庫的水質是怎樣把關的?水質如何檢驗?云南省環保廳副廳長高正文介紹說,水庫的監測是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來做的,云南有28項監測指標,水庫的水質監測包括國控和省控兩個方面,國控每月監測一次,省控每兩個月監測一次。環保廳現在對134個水庫包括湖泊都做了監測,134個湖泊和水庫監測下來三類以上的好水占了85%。對飲用水源地的監測,高正文表示,從目前來看,環保廳對水庫水質的監測,包括對飲用水源地的監測也是比較到位的,基本上都沒有受到污染,市民可以放心飲用水庫里面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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