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6家化工企業偷排2萬余噸工業廢酸 判賠1.6億
江蘇泰興市經濟開發區坐落在浩瀚長江江蘇段北岸,開發區內共有各類化工企業80多家。在這個區域內,有一條直通長江干流的如泰運河,東西走向,西連長江。原先清澈的河水變成了銹紅色,水草枯黃,河面魚尸漂浮,惡臭難聞…… 滾滾污水,不僅污染了環境,更直接威脅百姓的健康和生命。經專業檢測,直排長江的江蘇如泰運河、古馬干河運河內竟然有大量工業廢酸。
9月17日記者從江蘇省高院獲悉,江蘇法院受理的環保賠償金額最大案在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決6家涉案化工企業賠償環境修復費用1.6億余元,用于長江沿線受污染河道的環境修復。中華環保聯合會證實,這起案件為全國環保公益訴訟賠付最高案。
2012年6月前后,泰興市環保局和開發區環保分局,不斷接到如泰運河部分河段河水遭受不明物質的污染舉報,原本清澈的河水時常被銹紅色的物質所污染,經檢測發現,水質呈現強酸性。2012年12月之后,位于泰興市與泰州市高港區接壤的另一條通江河流——古馬干河又頻頻發生了酸性物質傾倒行為。
2013年2月,泰興市環保局環境執法人員開展24小時巡查蹲守。就在這天深夜11點多,一輛槽罐車悄悄駛向了位于古馬干河河畔的建材碼頭,當這輛槽罐車停靠在建材碼頭后,從車上跳下兩人,朝四周望了望后,便把槽罐車上的皮管伸到停靠在碼頭的一艘船上。很快,槽罐車里的液體便不斷排進了船艙。
見此情景,幾名環境執法人員立即撲了上去。經過檢測發現,排進船艙里的液體竟是化工企業的副產品——鹽酸。環境執法人員立即登船進行仔細檢查,竟發現這批鹽酸排進船艙之后,又順著艙里的“暗道機關”,直接流進了古馬干河。
發現重大案情后,環境執法人員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并將控制的兩名偷排人員移交給公安部門。至此,這次環境執法人員深夜蹲點守候,為泰興市“1.7萬噸鹽酸偷排”污染環境案件偵破打開了至關重要的缺口。
見罪行敗露,戴衛國、王長明、蔣巧紅等9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兩人在泰興境內被抓。同時,泰興市公安局公布了“網上追逃”的信息,又在蘇州境內抓獲了另1名犯罪嫌疑人。至此,涉案的14人全部歸案。2013年4月初,戴衛國、王長明、蔣巧紅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另有3人取保候審。
法院審理查明,在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間,6被告違反法律規定,將產生的25934.795噸廢酸,提供給無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主體偷排于如泰運河、古馬干河,導致水體嚴重污染。經評估確定,這些廢酸造成的環境污染損害,修復費用為1.6億余元。經歷了十多個小時的庭審后,法院當庭判決,6家化工企業賠償環境修復費用160666745.11元,用于泰興地區的環境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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