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霧霾“常態化”麻痹治理意識
如果要列舉十一假期之后,最受關注的社會新聞,“霧霾來襲”顯然當仁不讓。從7日開始,華北、黃淮等地持續霧和霾天氣,導致北京、河北等地空氣污染嚴重;而至11日,華北中南部、黃淮中北部、陜西關中等地的氣象條件仍不利于大氣污染物的清除,部分地區有輕度至中度霾,局地重度霾。
雖然仍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但作為一種氣象災害的霧霾已經非一個新鮮的話題。它的每一次來臨,都以其固有的形態帶給每個人可見可感的“會呼吸的痛”。在治理上,近年來各個地方都紛紛稱斥巨資治霾,并制定相應的治理規劃,然而現實是,霧霾依然來勢洶洶,絲毫不見減弱。
這一方面,固然體現治理力度亟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必須承認霧霾治理的復雜性與艱巨性。從各國治霾的經驗來看,治霾從來都是一個系統工程,絕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個長期的治理過程。但承認治霾的復雜性與治理所需要的過程,并不意味著可以為治霾的懈怠與不力找借口,相反,愈是認清治理的難度,愈是需要拿出更大的決心與行動來應對。
首先,需要一場治理上的觀念革命。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霧霾仍被視為是個別地區的偶然性天氣現象。然從近幾年的霧霾形勢來看,霧霾一旦出現,幾乎是全國性的,其危害已有較為清晰的結論,并被認為是一種氣象災害。認識到這一點,在霧霾的治理上就必須要有更大的視野,任何地方都不應有置身事外的僥幸心里。重度霾地區固然更需要緊急治理,中度霾地區也不能放松警惕,而空氣尚好或是輕度霾地區更應將科學預防霧霾,避免重蹈其他地區覆轍放在重要位置。以此而言,在全國范圍需按各地的霧霾污染程度制定梯度性的治理規劃,降低污染的重復擴散與疊加污染,方能實現針對性治理,提升治理效率。
其次,治霾需要一個過程,也就是說要承認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們將不可避免要與霧霾天氣打交道,那么,將傷害降到最低,建立制度性的霧霾天氣應急方案,就應該與霧霾治理納入同等重要的規劃中去。目前,雖然一些地方已經建立了霧霾天氣下的緊急預案,但縱觀各地的執行來看,還存在諸多欠缺。如此次就出現過霧霾天氣下學校仍組織學生進行室外考試的極端案例。
再者,警惕“霧霾元兇”爭議妨礙和拖延霧霾的治理行動。對于霧霾的最大來源,到底是燃煤造成的“煤煙型污染”,還是汽車尾氣,抑或秸稈焚燒,各種說法不一而足。雖說最大程度上厘清霧霾的最大元兇,可以大大提升治理的效率。但就現實而言,更要防止一些地方借霧霾元兇的爭論而拖延霧霾的治理行動。事實上,霧霾來源看似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實則在很大程度是一個偽命題。霧霾無論如何都是一種綜合性污染,由各種污染源的交叉而形成,只不過可能存在程度的區別。因此,在霧霾真兇未有確切共識之前,各級政府嚴格執行相關環保法規,不放過任何的違規排放,無疑都將有利于霧霾天氣的緩解。而淘汰那種以犧牲環境質量來換取暫時的GDP發展的思路與方式,更是治理霧霾的根本之路。必須看到,治霾是一個科學問題,但首先更應該被視為是一個發展的問題。
霧霾治理,不進則退。值得警惕的是,當霧霾天氣變成一種“常態”,除了要敦促各級部門加快完善霧霾天氣的應急預案,更要防止各級地方政府在霧霾的常態化之后,形成治理上的麻痹意識,把霧霾天氣當作“見怪不怪”,放松治理的緊迫感與危機感。而另一方面,公民個人,不但要注重霧霾天氣下的自我保護和改善生活習慣,同時也不能因為“同呼吸”的心態,而弱化個體在霧霾下的不幸感,繼而放松對于霧霾治理的監督。
不管承認與否,霧霾天氣正成為一種“新常態”,已經是一種看得見的事實,全社會都需要以相應的改變去將霧霾的傷害降到最低。同時,更要時刻警醒,這種“新常態”是畸形的,是必須糾偏的——防霧意識需提高,治霾行動更應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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