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垃圾分類試點多年卻剛起步 舉手之勞難推行卡在哪兒?
●垃圾分類要做到分類投放、分類運輸、分類處置,需要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無論是設備采購還是深入宣傳,都需要資金投入
●垃圾分類的過程中,涉及到很多利益相關方,由于缺少激勵和協調機制,難以形成合力
●用2~5年時間推動強制分類工作,明確規定垃圾的分類,制定出指導操作性強的分類說明。在此過程中,必須下決心改變居民投放垃圾的習慣
2000年6月,北京、上海等8個城市被建設部確定為全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如今,14年過去,各試點城市收效甚微,適合國情的垃圾分類途徑依然沒能找到。
同樣的情況也在海南省上演。
自倡導垃圾分類收集以來,海口、三亞先后成為省內試點,然而,雖歷經多年、多階段的探索,獲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但距離找到適合國際旅游島建設特色的垃圾分類方法,仍有漫漫長路。
那么,海南垃圾分類推進究竟卡在哪?前路又在何方?
海南省垃圾分類屢敗屢戰
2003年試點,上千垃圾箱形同虛設;今年3月再試點,居民參與率逾90%
據海口市環衛局局長李永勝介紹,海口自今年3月1日開展垃圾分類源頭減量試點工作以來,基本達到預期效果,試點單位小區居民垃圾分類參與率達到90%以上,投放準確率達到85%以上。
其實,早在1990年代,海口就開始小范圍進行垃圾分類試點,最后卻無聲無息。2002年底,海口出臺方案,翌年開始試點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當時設置了便于區分的上千個環保型分類垃圾箱,桶上標有明顯的分類標志,替代原來的垃圾圓桶。
然而,到2010年,街頭垃圾分類箱仿佛是擺設:不僅市民意識行動沒跟上來,連相關的垃圾后續處理設施也未跟上。當年8月,海口再次啟動垃圾分類試點,將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廢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類。但這些新式環保垃圾箱“上崗”幾年,市民分類投放垃圾意識仍較薄弱,多數垃圾箱常“吃”錯東西。
類似的一幕也發生在三亞等其他市、縣。2010年、2012年,三亞先后兩次開展垃圾分類試點。然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即便兩市垃圾分類初見成效,但距離成功依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今年3月,在充分總結以前試點失敗教訓的基礎上,海口再次重啟垃圾分類試點。這一次,他們將分類方式改為三分類,試點單位也只劃定4個區每個區的1條道路1個住宅區。
“經過之前的試點工作發現,攤子鋪得過大,運作管理有難度。”李永勝說,希望這次能通過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置試點,總結出真正適合海口開展垃圾分類、源頭減量的經驗及做法,由點到面,逐步推廣和推進。
“2010年試點時垃圾分類分得過細,操作太麻煩,所以很難堅持按要求去投放垃圾。”市民趙凌云說,這次操作起來比過去簡單得多了,自己將積極參與。
由于這次找準了切入點,分類試點工作基本達到預期效果。據日前海口市環衛局調查,4個試點小區、道路日產生活垃圾約27噸,其中可回收物約1噸、餐廚約2.65噸、其他垃圾約23.35噸,日減量約3.65噸;由此推算年減量垃圾約為1314噸。
前期分類不到位,后期處理“一鍋燴”
資金不足,配套設施不完善,缺少激勵和協調機制;管理體制上存在“九龍治水”現象,權責不清
市民周梅在海口汽車南站逛街,這里曾是2010年海口市50個垃圾分類試點區域之一,生活垃圾分類桶上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標志,提醒人們要把垃圾分類放置。
在一個分類垃圾桶邊,她想考考6歲的女兒:這些東西該分別放在哪個桶里。然而環衛工人走過來,直接把兩個桶的東西都倒在一起,這讓她和孩子都十分困惑。
“前期分類不到位,后期處理‘一鍋燴’。”不少參與垃圾分類試點的市民認為,這是海口自2010年開展垃圾分類3年來成效不顯著的最大癥結所在。
其實,垃圾分類成難題并非海口獨有。2000年的全國8個垃圾分類試點城市如今仍在“試點”,被網民戲稱為“比蝸牛還慢”。
為何垃圾分類如此之難,其癥結究竟何在?海南省住建廳副廳長陳孝京認為,海口推進垃圾分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難題。
首先是資金保障困難。垃圾分類要做到分類投放、分類運輸、分類處置,需要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因此無論是設備采購還是深入宣傳,都需要資金投入。近3年,廣州市垃圾分類處理投入資金36億元,僅垃圾分類推廣就投入3.68億元。而海南省則因財政吃緊,資金成為垃圾分類的一大“瓶頸”。
其次是分類轉運設施、處理終端配套不完善。例如餐廚垃圾除三亞正在建處理廠外,其他市縣沒有專門的處理設施,全省資源回收體系也不發達。垃圾分類需要公眾參與,但目前還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此外,還有專業人員缺乏,法規、標準不健全等因素。
記者調查發現,垃圾分類的過程中涉及到很多利益相關方,由于缺少激勵和協調機制,難以形成合力。例如,在清運環節,由于分類運輸增加成本,負責垃圾清運的環衛部門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況下寧可混裝。在回收環節,很多地方政府并未利用“看得見的手”對垃圾減量予以補貼,拾荒者自然挑肥揀瘦,哪管垃圾分類。而最被忽視的產品生產者,由于未建立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他們自然樂得裝聾作啞。
垃圾分類管理框架如何形成?
初始階段可直接補助居民,調動其積極性;設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通過經濟杠桿去驅動
如今,在海口處理生活垃圾已不再是“免費的午餐”。自2011年7月1日起,海口正式采用“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把收費對象分為5組,其中居民組收費標準為0.37元/噸。
這一辦法實施后,被廣泛解讀為一種相對公平和有效的方法,成為全省探索解決垃圾處理費缺口大的一個重要嘗試。
然而,管好垃圾分類,不僅是收費問題,還必須有全面統籌的思路。
“我們必須明確垃圾分類處理的思路和步驟。”深圳城市管理專家綦文生認為,首先要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用2~5年時間推動強制分類工作,明確規定垃圾的分類,細化每類垃圾,制定出指導操作性強的分類說明。在此過程中,必須下決心改變居民投放垃圾習慣。
綦文生建議,初始階段可直接補助居民,調動其積極性。同時設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基金主要來源是對生產制造、進口或銷售名目中,向應回收廢棄物的廠家、商家征收的清除處理費,用于對從事資源回收的社區居民和回收商進行補貼,運用政府“有形的手”來促進資源回收。
對于垃圾費,綦文生建議實行“垃圾費隨袋征收”。垃圾費按量征收符合“污染者付費”和公平原則,要求居民投放垃圾時須使用專用垃圾袋,其售價中包含垃圾處理費。
“垃圾分類最好通過經濟杠桿去驅動,通過‘垃圾全量資源化’來推進。”陳孝京表示,還要推行“垃圾不落地”,讓居民將垃圾拎到垃圾收運車停靠點,在固定時間段內直接投放到垃圾收運車內。
專家們認為,還必須完善垃圾分類相關的政策法律框架。“垃圾是放錯了位置的資源。”綦文生認為,要以本地化為基礎,培育跨地區、全鏈條的產業集團,隨著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技術水平的提高,只要運作得當,垃圾完全可以從負擔變成財富。
如何提升公眾垃圾分類意識和知識水平?
政府部門應明確自身的責任與規劃,要引導公眾改變生活習慣,提高公眾參與度
海南省環保愛好者陳怡雯曾對三亞市河東100位居民進行了垃圾分類的問卷調查,結果令人咋舌。
“在3道對垃圾分類了解的基礎題中,其正確率不超過50%,甚至最低達到9%。”她認為,這說明一些市民對垃圾具體怎么分類還相當模糊。
“垃圾分類只有從每個公民做起,從自身的生活習慣開始養成,再配合上政府的多項措施,才是可持續的。”海南大學教授楊小波說,垃圾分類是全社會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個人、家庭、社區和政府無一可袖手旁觀,需要全社會再造一套科學、可操作的行為規范。
“作為旅游城市的常住居民,要以主人翁的意識來積極參與垃圾分類。”華中科大環境學院教授陳海濱認為,旅游地區的居民要從個人習慣到公共維護上,不僅起模范帶頭作用,還應配合環衛部門的工作。
陳孝京認為,海南省要適時出臺《海南省環境教育條例》,規定每位公民每年要接受不少于4小時的環保知識教育,將環保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內容,樹立環境為人人、人人為環境的理念。
他表示,環保部門與教育部門聯合,堅持不懈地開展各類“小手拉大手”的環保教育活動,吸引學生并督促家長參與環保活動。同時,加大對民間環保組織的投入,促使其發展壯大,充分發揮其在環保宣傳、輿論監督、公益活動方面的作用。爭取更多環保民間組織及環保志愿者的支持,動員更多的人從事環保公益事業,推進公眾參與,提高全社會環境保護意識。
業內人士認為,垃圾分類不單單是一個投入的問題,其中觀念、風氣乃至生活方式的改變都不是短時間就能見效。越是如此復雜,政府部門明確自身的責任與規劃,做到有的放矢與從長計議就越顯必要。“當公眾從政府的行動中感受到誠意與決心,民間的跟進自然不是難事。當公眾與政府之間形成良性互動,垃圾分類也就自然會成為一種樂于接受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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